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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1-12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顺利地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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