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4楼广益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徐国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现场亲自出席董事7人,董事郭磊、戴同彬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国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调整后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徐国群、郭磊、李贵桃、耿强,其中,主任委员为:徐国群;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耿强、戴同彬、熊源泉,其中,主任委员为:耿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焕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3.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即2019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18日)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