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控股的四家生物质发电企业设备升级改造,原锅炉设备中部分设备因功能替换,将拆除、报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生物质发电子公司2018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044,454.77元,各子公司计提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
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688,429.84 |
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6,814,913.61 |
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3,597,242.83 |
江苏国信盐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3,943,868.49 |
合计 | 16,044,454.77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044,454.77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044,454.77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于2019年4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
度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