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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天然气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32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鉴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和节约资金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接受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

(二)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20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三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关联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住所、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7层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盛胜利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54468522J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能源集团公司持有51%的股份,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二)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由能源集团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于2012年9月18日正式成立。现有注册资本5亿元,能源集团公司以现金出资2.55亿元,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45亿元。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450号文件批准,于2012年9月18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9月12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411,653.81万元,营业收入13,737.76万元,净利润5,634.95万元,净资产67,772.36万元。

(三)关联关系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类型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求,由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接受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

(二)预计金额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且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款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三)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后三年。

(四)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结算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免费的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信贷服务:

(1)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除符合前述条件外,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给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最低者为准。

(2)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其他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的利率(费用)不高于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收取的水平,同时不高于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收取的最低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以最低者为准。国家其他机关(监管部门)对属于财务公司业务范畴的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且收费标准不高于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收取的最低水平。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通过成立保障资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能源集团财务公司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本次交易

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存放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1,689.32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306.82万元。

2.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2,672.99万元。

八、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三届十四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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