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
目录
会议须知 ................................................................ - 2 -会议议程 ................................................................ - 4 -议案一: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 15 -议案二: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16 -议案三: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16 -议案四: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16 -议案五: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17 -议案六: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17 -议案七:关于预计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7 -议案八: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 - 17 -议案九: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 - 17 -议案十: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7 -议案十一: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19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9 -议案十三:关于2020年全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 31 -议案十四:关于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31 -议案十五: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1 -
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五、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在会议集中审议议案过程中,参会股东按会议主持人指定的顺序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就议案进行发言。
七、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辩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九、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 14:30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到会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表出席及所持股份情况,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情况,审查会议有效性;
三、推举监计票人;
四、宣读议案并请股东针对议案发表意见:
- 4 -
序号
序号 | 审议事项 | 报告人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6 | 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7 | 关于预计2020年度银行借款授信额度的议 |
- 5 -
案
案 | ||
8 | 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 |
9 | 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 |
10 |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3 | 关于2020年全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
14 | 关于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15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五、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统计表决结果;
七、由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股东交流;
十一、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年报相关披露要求,公司组织编制《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0年6月17日
议案二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督导下,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严控风险,取得良好业绩,主要指标再创历史新高。
全年实现输售气量24.36亿方,同比增长15.83%;实现营业收入41.71亿元,同比增长28.69%;利润总额3.01,同比增长29.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4亿元,同比增长27.27%;实现每股收益0.67元,同比增长28.85%。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34.14亿元,负债总额9.55亿元,资产负债率27.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22.02亿元。
二、2019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依法合规召集股东大会
2019年,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议案15个。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公司严格遵循股东大会的相
关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公司利润分配议案采取分段表决,对于关联交易议案采取回避表决,切实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决策权益。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充分披露投票结果,确保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策合规、公正、有效。
(二)严格贯彻落实会议决议事项
2019年,董事会全面督促和落实了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办事机构的作用。严格执行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落实2019年公司财务预算、投资计划,督促经营层严格控制并规范管理关联交易,落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等各项重大决策。
(三)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19年,董事会秉承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结合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实际,及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章节。同时,督促管理层加强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管理体系,逐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科学指导公司完善战略规划
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公司依据《“十三五”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了《公司2019-2021年滚动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总结了公司2019年的发展成绩和发展经验,分析研判了天然气行业发展趋势,在结合自身实际基础上,明确了未来三年的发展思路、发展战略、重点目标和保障措施。
(五)持续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工作
一是合理分配资源,加大对现有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力度。2019
年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和县天然气增资1,400万元,向皖能新奥增资1,020万元。有效满足了子公司融资需求,控制了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对子公司做大现有业务规模和建设新项目具有积极作用。二是战略持有徽商银行,形成“能源+金融”的产业结构。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战略持有徽商银行2,276.45万股,在“能源+金融”产业结构上实现突破,增强了防范天然气行业周期波动风险能力。
(六)认真履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董事会依法、合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严格把控信息披露质量,全年共发布各类公告30余份。公司按时高质量的编制和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各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符合监管要求,连续两年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质量评价A级(优秀)。
(七)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投资者关系是公司上市后规范发展、合规经营的重要工作之一,董事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积极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全年接待券商调研员调研8人次,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的咨询问题43个,参与全景网与安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19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开设投资者专线,客观回答投资者的咨询问题,并将其作为经营决策的考量因素,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新的视角。
三、2019年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
2019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审议议题32项。除部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关事项外,公司全体董事对2019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出现弃权或投反对票的情况。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 11 -
会议名称
会议 名称 | 时 间 | 召开方 式 | 会议议题 |
三届二次董事会 | 2019.04.16 | 现场 | 1.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19]0789号<审计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19]079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9年全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1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8.审议《关于经营层2018年度薪酬发方情况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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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三次董事
会
三届三次董事会 | 2019.04.17 | 通讯 | 1.审议《关于2019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届四次董事会 | 2019.05.17 | 现场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三届五次董事会 | 2019.07.25 | 通讯 | 1.审议《关于注销和县皖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经营层 2018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三届六次董事会 | 2019.08.21 | 通讯 | 1. 审议《关于审议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新增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三届七次董事会 | 2019.10.10 | 通讯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受让徽商银行部分内资股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届八次董事会 | 2019.10.29 | 通讯 | 1.审议《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等4个专业委员会。2019年,各专业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议题17项,分别对年度预决算、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董事提名等内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供董事会参考决策。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独立履职、勤勉尽责,在加强公司治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独立董事在审议议案及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重大投融资、重大关联交易、高管任免等重要议题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客观、独立、专业的决策作用;在履职责任之外,独立董事积极向公司提出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管理规范和风险防范。
四、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年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公司董事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应对经营环境变化和市场波动的新挑战,持续提升关键业务能力,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2020年主要经营目标
实现输售气量26.86亿方,实现营业收入47.3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01亿元,完成投资额10.5亿元,实现安全生产“八无”目标。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 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证券法》以及相关配套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公司相关制度。
2.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 “十四五”规划,积极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落地实施。
3. 积极推动资本运作,研究和寻求机会,加快公司的发展壮大。
4. 广泛开展对外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能源一体化,加强对外
合作,推动“走出去”战略实现新进展。
5. 以“一巩固两强化四提升”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年”活动,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积极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
6. 组织带领公司按时完成各项经营目标和任务。
2020年,董事会将着力发挥在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中的关键主体作用,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多措并举巩固成果,争取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议案三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尽职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专项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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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会议 名称 | 时 间 | 召开方 式 | 会议议题 |
三届二次监事会 | 2019.04.16 | 现场 | 1.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19]0789号<审计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19]079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 |
- 16 -
案》;
12.审议《关于2019年全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
案》;
案》; 12.审议《关于2019年全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 |||
三届三次监事会 | 2019.04.17 | 通讯 | 1.审议《关于2019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届四次监事会 | 2019.08.21 | 通讯 | 4. 审议《关于审议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新增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三届五次监事会 | 2019.10.10 | 通讯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三届六次监事会 | 2019.10.29 | 通讯 | 1.审议《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9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召开监事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做到了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制度,
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审核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等文件,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新增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严格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实现经营与发展的战略目标。
三、2020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0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实效,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
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勤勉尽责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四)继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不断探索和完善监督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增强监事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勤勉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议案四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19年年报审计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230Z1335号),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2019年度总体经营和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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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417,119.79 | 324,097.58 | 28.70 |
利润总额 | 30,109.16 | 23,262.43 | 29.43 |
净利润 | 22,109.40 | 16,589.53 | 33.27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2,385.86 | 17,638.93 | 26.91 |
总资产 | 341,353.71 | 315,892.54 | 8.06 |
所有者权益 | 245,874.11 | 226,604.7 | 8.5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52 | 28.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1 | 9.03 | 17.5 |
三、财务状况
(一)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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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期初余额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同比增减比例(%) | 重大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39,564.65 | 11.59 | 46,033.91 | 14.57 | -14.0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 | 0.59% | 主要系执行新金融准则,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重分类到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 |||
应收账款 | 12,458.34 | 3.65 | 6,518.69 | 2.06 | 91.12 | 主要系公司售气业务规模增长及主要客户气款结算周期时点变化所致 |
预付款项 | 18,981.27 | 5.56 | 12,077.34 | 3.82 | 57.16 | 主要系购气量增长导致预付给上游购气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232.54 | 0.36 | 1,786.00 | 0.57 | -30.97 | 主要系收回天然气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3,464.10 | 1.01 | 2,461.49 | 0.78 | 40.73 | 主要系城网子公司建安开户增加,建安施工存货增长;管道长度增加,管存气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1,459.27 | 0.46 | -100.00 | 主要系公司出租房产转自用所致 | ||
固定资产 | 197,368.74 | 57.82 | 199,383.27 | 63.12 | -1.01 | |
在建工程 | 32,529.30 | 9.53 | 18,670.24 | 5.91 | 74.23 | 主要系公司工程投入增加且尚未竣工所致 |
无形资产 | 16,832.00 | 4.93 | 16,349.69 | 5.18 | 2.95 | |
短期借款 | 7,573.34 | 2.4 | -100.00 | 主要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短期债务所致 |
- 21 -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 | 91.22 | 0.02 | -100.00 | 主要系公司到期支付所致; | ||
应付账款 | 20,708.63 | 6.07 | 25,652.1 | 8.12 | -19.27 | |
预收款项 | 11,723.98 | 3.43 | 6,843.77 | 2.17 | 71.31 | 主要系公司售气业务和城网子公司建安预收款增长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851.30 | 0.25 | 765.61 | 0.24 | 11.19 | |
应交税费 | 2,899.19 | 0.84 | 1,703.30 | 0.54 | 70.24 | 主要系母公司所得税由按月预缴改为按季度预缴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748.93 | 1.73 | 3,236.75 | 1.02 | 77.61 | 主要系公司天然气管道改线收到的改线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49,836.91 | 14.59 | 41,593.86 | 13.17 | 19.82 |
(二)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 期初余额 | 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 同比增减比例(%) | 重大变动原因说明 |
股本 | 33,600.00 | 13.66 | 33,600.00 | 14.83 | 0.00 | |
资本公积 | 99,220.03 | 40.35 | 99,220.03 | 43.79 | 0.00 | |
专项储备 | 3,249.09 | 1.32 | 2,137.35 | 0.94 | 52.01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较少所致 |
盈余公积 | 9,269.97 | 3.77 | 7,471.72 | 3.3 | 24.07 | 主要系本年计提盈余公积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74,802.30 | 30.42 | 59,590.69 | 26.3 | 25.56 | 主要系本年盈利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0,141.39 | 89.53 | 202,019.78 | 89.15 | 8.98 | |
少数股东权益 | 25,732.72 | 10.47 | 24,584.92 | 10.85 | 4.6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5,874.11 | 100.00 | 226,604.70 | 100.00 | 8.51 |
四、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 22 -
项 目
项 目 | 2019年 发生额 | 2018年 发生额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一、营业总收入 | 417,119.79 | 324,097.58 | 28.70 | 主要系输售气量增长所致 |
减:营业成本 | 375,563.51 | 289,006.06 | 29.95 | 主要系输售气量增长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1,610.19 | 1,299.05 | 23.95 | |
销售费用 | 1,113.95 | 937.70 | 18.80 | 主要系城网子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销售费用增长所致 |
管理费用 | 8,392.63 | 9,771.07 | -14.11 | 主要系江南联络线和宣宁黄支线(宣城-宁国段)投产后,原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630.96 | 782.87 | -19.40 | 主要系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365.04 | 主要系本年执行金融工具准则,计提坏账准备增加且报表列示项目变化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76.70 | -100.00 | ||
投资收益 | 119.01 | 138.72 | -14.21 | |
其他收益 | 621.64 | 677.78 | -8.28 | |
二、营业利润 | 29,995.84 | 23,194.03 | 29.33 | 上述因素综合影响 |
加:营业外收入 | 166.03 | 82.30 | 101.74 | 主要系本年收到财政支持工业发展政策奖励所致 |
减:营业外支出 | 52.71 | 13.90 | 279.21 | 主要系对外捐赠等支出所致 |
三、利润总额 | 30,109.16 | 23,262.43 | 29.43 | 上述因素综合影响 |
减:所得税费用 | 7,999.76 | 6,672.90 | 19.88 | 主要系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
四、净利润 | 22,109.40 | 16,589.53 | 33.27 | 上述因素综合影响 |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385.86 | 17,638.93 | 26.91 | 综合影响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一、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是在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天然气行业发展变革态势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编制的。编制过程中对子公司和各部门预算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仔细审核。预算编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14家,分别为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徽皖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徽皖能合燃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二、预算年度主要经营指标
2020年,综合考虑已有市场的自然增长和新投产支线江南联络线、江北产业集中区支线、青阳支线等投产影响,预计公司2020年全年可完成输售气量约26.8亿方。
三、预算年度利润简表
单位:万元
- 23 -
项目
项目 | 2020年预算 | 2019年度 | 增减率(%) |
营业收入 | 473,229.09 | 417,119.79 | 13.45 |
营业成本 | 429,469.12 | 375,563.51 | 14.35 |
营业利润 | 30,338.36 | 29,995.84 | 1.14 |
利润总额 | 30,126.06 | 30,109.16 | 0.00 |
净利润 | 22,344.53 | 22,109.40 | 1.06 |
四、可能影响预算指标的事项说明
2020年预算编制售气、购气价格均按照2019年实际价格测算,如购气价格、售气价格、管输价格发生变动则会对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带来较大影响。
五、预算执行的保障和监督措施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将经营计划和指标分解到各部室(中心)及子公司,明确各部室(中心)及各子公司的责任和计划目标,为公司绩效考核提供依据,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通过各预算责任单位实际完成与预算的对比,考核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分析实际偏离预算的程度,评价其预算期的经营业绩或工作业绩,落实奖惩政策,最终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7日
议案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230Z1335号),公司2019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858,639.4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5,906,886.09元,减去2019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982,566.05元和2018年度股利分配53,760,000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8,022,959.50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回报及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3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60,000元,占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5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分红实施期间,如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议案六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现阶段实际
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制订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议案七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0年度资金计划,本年度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预计申请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883,500万元,授信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按照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选择最合适的融资方案以降低财务费用。
一、借款项目及额度分配
(一)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总计367,500万元,具体包括:
单位:万元
- 28 -
序号
序号 | 授信单位 | 授信额度 | 用途 |
1 | 工商银行 | 30,000 | 采购天然气款及置换他行到期借款 |
2 | 建设银行 | 38,5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3 | 交通银行 | 37,000 | 采购天然气款及置换他行到期借款 |
4 | 中国银行 | 15,000 | 采购天然气款及置换他行到期借款 |
5 | 招商银行 | 30,0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6 | 农业银行 | 17,0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7 | 邮储银行 | 20,0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8 | 国家开发银行 | 20,0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9 | 兴业银行 | 30,0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10 | 中信银行 | 30,0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11 | 民生银行 | 30,0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12 | 华夏银行 | 10,0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 29 -
13 | 合肥科技农商行 | 10,0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14 | 皖能集团财务公司 | 50,000 | 支线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采购天然气款 |
合计 | 367,500 |
(二)固定资产项目借款。授信额度总计501,000万元,具体包括:
单位:万元
序号 | 授信单位 | 授信额度 | 固定资产项目 |
1 | 交通银行 | 10,000 | 桐城-枞阳支线项目 |
55,000 | 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 | ||
60,000 | 宿州-蚌埠-凤阳支线项目 | ||
36,000 | 宣城-宁国-黄山支线项目 | ||
2 | 邮储银行 | 10,000 | 桐城-枞阳支线 |
50,000 | 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 | ||
40,000 | 宣城-宁国-黄山支线项目 | ||
3 | 工商银行 | 10,000 | 桐城-枞阳支线 |
55,000 | 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 | ||
4 | 国家开发银行 | 10,000 | 桐城-枞阳支线项目 |
55,000 | 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 | ||
5 | 建设银行 | 50,000 | 宣城-宁国-黄山支线项目 |
6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60,000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
合计 | 501,000 |
(三)专项授信,工商银行保函额度15,00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各类履约保函。
二、授权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以上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提取借款。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7日
议案八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总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运作行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的审查意见,现将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情况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1.2019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1 -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预计金额 | 2019年实际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00.00 | 38.47 |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 | 0.78 | |
小计 | 200 | 39.25 | ||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150.00 | 68.81 |
租赁关联方房屋 |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500.00 | 342.63 |
接受关联方劳务 |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服务 | 60 | 41.62 |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服务 | 200 | 171.92 | |
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 维保服务 | - | 42.34 | |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费 | - | 27.22 | |
小计 | 260 | 283.1 |
- 32 -
合计
合计 | 1,110 | 733.79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上述与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天然气业务交易0.78万元,与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维保服务业务交易42.34万元,与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水电费交易27.22万元,均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其他关联交易
(1)预计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实际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5,712.99万元。
(2)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利率收入不超过600万元,实际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5,818.52万元,2019年取得利息收入
361.45万元;预计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2019年度交易金额为5亿元,实际未贷款。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0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50.00 | 0.01 |
租赁关联方房屋 |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500.00 | 77.80 |
- 33 -
接受关联方劳务
接受关联方劳务 |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服务 | 60.00 | 23.08 |
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 维修服务 | 50.00 | 2.86 | |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服务 | 200.00 | 76.92 | |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费 | 40.00 | 4.85 | |
小计 | 350.00 | |||
合计 | 900.00 |
2、其他关联交易
(1)预计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为5亿元,支付贷款利息不超过2,000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7,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宜存
主要股东: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
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8,789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宿固路与南大外环交口东南侧200米
法定代表人:黄华
主要股东: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发电项目投资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戴华
主要股东: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住宿、餐饮服务;美容美发;预包装食品销售;卷烟零售;一般经营项目:酒店用品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工艺美术品、珠宝玉器销售。
3.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6,76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6718号法定代表人:朱晓明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开发利用;环保业务开发、投资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利用;机电设备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8号贵都花园法定代表人:段太祥主要股东:安徽皖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水电设备安装及维修;花卉、苗木租赁服务;保洁、干洗服务;会议、礼仪接待服务;国内劳务派遣及家政服务;汽车美容、维修、租赁;道路保洁;日用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50号创新大厦法定代表人:钱大奎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发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调试及技术服务,电厂技术咨询及监理,电厂管理服务;电力投资;环境保护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集成及运维服务,环境监测服务及监理;节能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机电产品销售;建筑安装,脚手架搭设,防水防腐及保温工程施工;核电站常规岛和辅助生产设施整体设备检修工程施工;自营及代理机电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7层法定代表人:盛胜利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及定价依据
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因气源、用气结构、
管输距离不同,对不同客户核定的销售价格会有所差异。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一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定价原则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劳务、租赁、出租、维保服务等行为,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水电费用,均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
4.公司存放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存放于银行的利率执行;公司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利率按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销售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皖天然气的批复》(皖政秘[2002]141号),公司为西气东输省内的总买卖方,负责与上、下游天然气公司的衔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商品交易具有必然性。
2.关联方劳务服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于节约成本和便于管理的原则,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服务费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取费。
3.关联方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用关联方房屋作为办公地点,有利于公司日常工作的开展,
提高办公效率,降低交通费用开支。
4.通过关联方办理委贷、存款及贷款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综上,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 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其必然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7日
议案九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总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运作行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的审查意见,现将与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情况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39 -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19年预计金额 | 2019年实际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47,100.00 | 41,743.52 |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5,200.00 | 18,264.33 | |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13,500.00 | 10,745.46 | |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500.00 | 2,186.35 | |
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100.00 | 733.33 | |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5,300.00 | 5,324.49 | |
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000 | 1076.08 | |
马鞍山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1,500 | 470.37 | |
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1,000 | 121.08 | |
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1,500 | 1,095.29 | |
黄山太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350.00 | 211.52 | |
黄山徽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150.00 | 191.12 | |
小计 | 102,200.00 | 82,162.94 | ||
租赁关联 | 樟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10.00 | 6.21 |
- 40 -
方设备
方设备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天然气 | 60.00 | 48.50 |
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材料款 | 30.00 | 19.01 | |
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 水费 | - | 0.66 | |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材料款 | - | 0.69 | |
小计 | 90.00 | 68.86 | ||
合计 | 102,300 | 82,238.01 |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上述与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司水费交易0.66万元,与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材料采购业务交易0.69万元,以及与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实际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部分24.49万元,与黄山徽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实际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部分41.12万元,均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0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50,000.00 | 11.11 |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7,000.00 | 6.00 | |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17,000.00 | 3.78 | |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700.00 | 0.60 | |
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1,900.00 | 0.42 | |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7,500.00 | 1.67 | |
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3,400.00 | 0.76 | |
马鞍山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200.00 | 0.49 | |
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700.00 | 0.16 | |
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4,300.00 | 0.96 | |
黄山太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790.00 | 0.18 | |
黄山徽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3,200.00 | 0.71 | |
小计 | 120,690.00 | -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材料款 | 30.00 | - |
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 水费 | 10.00 | - | |
合计 | 120,730.00 | - |
三、关联方介绍
(一)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公司副董事长纪伟毅先生任职董事的其他企业
(1)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444.68万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B楼402-A室法定代表人:高骏主要股东:华衍水务(安徽江北)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以统一管网形式从事集中式供水;供水厂及输配管道供水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住宅供水一体化设施的受托运行、维护服务;供水设备设施及管道的设计、安装。(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778A室
法定代表人:朱健颖主要股东:港华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天然气(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批发(不带存储设施)、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城镇燃气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公司董事陈圣勇先生任职董事的其他企业
(1)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1211号法定代表人:许志主要股东:铜陵市燃气总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铜陵市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含加气站)的建设、设计和经营;燃气(包括管道燃气)的生产、采购、储存、加工及输送、供应和销售;燃气设备、燃气器具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它气体燃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94号法定代表人:何族兴主要股东:安庆市煤气公司、香港中华煤气(安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安庆城区范围内的管道燃气项目。安庆市区范围内统一生产、加工、储存、输配和销售各类气源的管道燃气(含瓶组方式)。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批发和
零售;燃气汽车加气业务;制造燃气炉具、仪表及设备;批发和零售自产或非自产的燃气器具、仪表及设备;提供燃气设施设计、安装、维修、抢修等服务;从事其他相关业务。(安徽省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工业园区清溪大道228号法定代表人:林光亮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燃气的生产、经营、输配、销售;燃气设备、器具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车用燃气的供应及加气站的经营;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8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安定东路107号法定代表人:陈圣勇主要股东:邹梅、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燃气加工、储存、输配、供应;汽车加气;燃气具零售(上述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公司原为内资企业,2013年3月2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5)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双溪路法定代表人:林光亮主要股东: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燃气输配、经营与销售;燃气燃烧器具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万美元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红旗南路127号法定代表人:严斌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马鞍山)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城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的生产、输配、销售及相关经营服务(含客户服务);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含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城市燃气工程(含管网)设计与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批发、零售燃气燃烧器具及零配件、配套装置、厨具、仪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从事橱柜的销售、安装及配套服务;燃气缴费以及其他燃气相关服务(除涉及配额、许可证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新区博望镇南环路和工业中路交叉路口法定代表人:严斌主要股东: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及相关经营服务(含客户服务);城镇燃气工程项目(含站场、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燃气器具及零配件、厨具、五金的批发零售;燃气收费以及其他燃气相关服务。
(8)马鞍山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注册地址:郑蒲港新区姥桥镇和沈路288号法定代表人:王政文主要股东:港华燃气(郑蒲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管道燃气的建设与经营;CNG/LNG供气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及加气业务;供气设备设施及管道的设计安装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9)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B楼408-F室法定代表人:王政文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与经营(该项目按特许经营许可协议开展,中标项目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及周边镇区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内的燃气生产、存储、输配、供应及汽车加气;(上述经营范围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燃气具销售;天然气利用技术的推广和服务。
(10)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波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燃气的生产和供应;燃气设施安装、维修和管理;燃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CNG汽车加气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黄山太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万美元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李波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在黄山区批准的区域内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输配管
网及相关设施、汽车加气站;管道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天然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黄山徽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万美元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波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在徽州区批准的区域内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天然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13)樟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1万美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樟树市盐城大道598号(锦绣江南)26幢1号
法定代表人:张忆军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樟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樟树市管道燃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含加气站)建设、经营;燃气(含管道燃气)生产、采购、储存、加工、输送、供应、销售;燃气设备、燃气器具及相关配套设备销售、安装、维修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日用品、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销售。(以上各
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1.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50万美元注册地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威路8号法定代表人:褚国良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湖州)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区域的管道燃气输配管网和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和销售;燃气设备、炉具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生产和销售。(凭资质经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及定价依据
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因气源、用气结构、
管输距离不同,对不同客户核定的销售价格会有所差异。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一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定价原则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租赁、材料采购等行为,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3. 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水电费用,均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销售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皖天然气的批复》(皖政秘[2002]141号),公司为西气东输省内的总买卖方,负责与上、下游天然气公司的衔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商品交易具有必然性。
2.关联方采购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 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条件进行交易。
综上,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 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其必然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关联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7日
议案十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独立、客观、公正,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汇报如下: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寿春路25号,执业人员
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
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具体如下表所示。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 52 -
处理处罚类型
处理处罚类型 | 处理处 罚机关 | 处理处罚 日期 | 处理处罚决定文号 | 处理处罚 决定名称 | 所涉 项目 | 是否仍影响目前执业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 2017-10-25 | 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 | 关于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亚琼、胡乃鹏、谢中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 | 否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卢珍,中国注册会计师,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曾为安徽合力(600761)、安纳达(002136)、长信科技(300088)、合肥城建(002208)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学好,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4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拟签字会计师:王旭,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6年7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福达股份(603166)、合肥城建(002208)、皖天然气(603689)等多家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拟签字会计师:傅菁菁,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7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皖天然气(603689)、楚江新材(002171)等多家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53 -
金额
金额 | 2019年 | 2018年 | 增减% |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 59 | 58 | 1.72 |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25 | - | - |
合计 | 84 | 58 | - |
综上,建议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7日
议案十一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议案十二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各代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组织编制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议案十三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全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总体部署,公司2020年拟投资104,964.15万元,包括公司项目前期、支干线建设,子公司投资,其他资本性支出及购建,股权投资等,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57 -
序号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1 | 项目前期、支干线建设投资 | 6,800.00 |
2 | 子公司投资 | 28,629.53 |
3 | 其它资本性支出及购建 | 37,008.62 |
4 | 股权投资 | 32,526.00 |
合计 | 104,964.15 |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7日
议案十四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周世虹、李洪峰、尹宗成、钱进作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尽到了勤勉尽责义务,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等事宜,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括:周世虹先生、李洪峰先生、尹宗成先生、钱进先生,任职起始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无人员变化。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我们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
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第三届董事会7次。我们按照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在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作的基础上,从专业的角度提出意见或建议,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对会议所有议案均投赞同票。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59 -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周世虹 | 7 | 5 | 4 | 2 | 0 | 1 |
李洪峰 | 7 | 7 | 5 | 0 | 0 | 2 |
尹宗成 | 7 | 6 | 5 | 1 | 0 | 2 |
钱 进 | 7 | 7 | 5 | 0 | 0 | 2 |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2019年8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针对公司2018年的全部关联交易事项,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提升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9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
(四)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聘任朱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我们对公司任免朱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朱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子公司注销及成立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和县皖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议案。我们对公司注销和县皖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注销该公司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3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3,7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针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获得上交所2018-2019年度信息披露质量评价A级(优秀)。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的工作
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洪峰、周世虹、尹宗成、钱进
2020年6月17日
议案十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王勇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勇义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勇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倪井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