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东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数量降低、持股比例减少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登记完成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东先生、周晓南先生
直接持股比例将从55.48%降至53.65%。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东先生的通知,周晓东先生自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1月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27,200股,已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公司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周晓东 | |||
住所 |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泗联河陂银凤路**巷**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1月4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万股) | 减少比例 |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 2021/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00 | 0.7099% | |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 2021/11/1-2021/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72 | 0.9978% | |
合计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72 | 1.7076%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周晓南 |
住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环碧庄中**幢**号**室 | |
权益变动情况 | 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进行减持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周晓东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584.80 | 27.47% | 4,706.00 | 25.70% |
周晓南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656.80 | 28.02% | 5,119.52 | 27.96% |
合计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7,241.60 | 55.48% | 9,825.52 | 53.65% |
1、本次权益变动系周晓东先生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降低、持股比例减少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登记完成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的工作。
2、本次权益变动系周晓东先生履行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周晓东先生因考虑降低股份质押比例的资金需求及其他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65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2%,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7.28%),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21年11月4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布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