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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司代码:603683 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广东晶华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晶鑫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四川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晶华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锦华控

股有限公司、昆山晶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晶华胶粘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百利恒源胶粘

制品有限公司、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青岛晶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内部监督、风险评估、内部信息传递、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资金管理、投筹资管理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成本管控、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业务流程操作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资产总额的 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利润总额绝对值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0%资产总额的 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5%

说明:

(1) 母公司、分子公司重要性水平,以合并报表的数据为计算基础;

(2) 影响到同一个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以其单一事项影响水平进行认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②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重大更正;③控制环境无效;④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⑤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①会计准则选择和会计政策应用方面的控制执行不到位;②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执行不到位;③对非常规交易的控制执行不到位;④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相关的控制执行不到位。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直接损失金额≥200 万元100 万元≤直接损失金额直接损失金额<100 万
<200 万元

说明: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以外部审计、政府相关部门及被检查单位已经认定的金额为准;

(2)影响到同事项的多个缺陷,以其单一缺陷影响水平进行认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②本年度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事项;③负面消息在整个业务领域(包括延伸至产业链)内流传,或者被全国性媒体及公众媒体关注,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负面影响一直无法消除的;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①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③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⑥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⑦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整改。
一般缺陷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②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③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⑤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⑥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存在其他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包含有:①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21日因员工操作不当,公司安全员对现场安全风险辨识存在疏漏,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违规作业行为从而引发局部零星火灾,违反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改善措施:应定远县应急管理局要求,已于2023年11月7日经定远县应急管理局现场确认全部改善。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运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23年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时修订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内部作业流程,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晓南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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