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58号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0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5,489,54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9.16 |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蔡明通先生、独立董事白劭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25,489,544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 32,467,149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阿强、杨惠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