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明通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3) 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 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预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 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②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③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4) 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进行股权激励。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5) 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5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6)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或数量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连续三年(2018-2020年)以当年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3,000万元,即为上限3,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金额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55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5,45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7) 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火炬电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火炬电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