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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分配方案以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符合股东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对现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与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2021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环节,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

交易,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公司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董事会审议未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实际业务需求做出的交易额度预计,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该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八.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核查,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九.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议案内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特点,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2)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必要的审批程序。

3)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000万元。

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道德水准和专业服务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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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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