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目的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春光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目前结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同时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满足融资需求,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调整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预计使用额度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2、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本次公司拟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3、授权期限
自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授权事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公司同时提请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5、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三、审议程序
2024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外汇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信息,从而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安排可能会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按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须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
3、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或利率波
动带来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
5、鉴于公司开展以上业务的目的,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时,慎重选择公司交易人员。
6、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