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朗博科技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公司代码:603655 公司简称:朗博科技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戚淦超因公出差
独立董事朱伟因公出差路国平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朗博科技60365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戚建国
电话0519-82300288
办公地址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
电子信箱qijianguo@jmp-seal.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524,219,228.81521,900,817.99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1,615,489.65493,131,578.671.72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31,158.9724,566,970.41-42.89
营业收入69,706,785.9673,280,756.57-4.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83,910.989,621,380.22-1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35,059.737,570,415.81-9.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12.00减少0.2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9-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9-11.11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33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戚建国境内自然人42.4545,000,00045,000,0000
范小凤境内自然人11.3212,000,00012,000,0000
常州市金坛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558,000,0008,000,0000
戚淦超境内自然人6.326,700,0006,700,0000
杨桂萍境内自然人1.291,365,8000
许丹丹境内自然人1.211,279,4000
共青城蕴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厚德一号私募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87922,3670
谢婷境内自然0.74784,700
0
陈功慧境内自然人0.74783,7000
何明斌境内自然人0.70746,4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1-6月,全球制造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国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居家隔离、延长春节假期、对返工人群进行隔离等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使得工厂复工延迟。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和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于2020年3月顺利复工复产。业务层面,面临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的不确定性,公司苦练内功,维护、巩固当前市场开拓成果,同时挖掘新市场,优化技术平台,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全面深化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寻求企业发展的新机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任务,控制库存,加大客户跟踪力度,关注客户运营情况,保证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保证回款,加大以前年度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

(2)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后努力做好厂区防疫工作,根据防控要求安排外地员工实行隔离和核酸检测,保证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

(3)为公司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一方面进一步推进新产品研发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关注投资机会,希望通过投资优质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协同效应,扩大业务范围和企业规模,提升收入,回报股东;

(4)除了抓效益,公司通过自上而下、深入自查并进行有效整改,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提升公司质量。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变更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