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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3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3-067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1月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76.8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具体情况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9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80.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8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3年9月13日

2、首次授予数量:476.8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62人

4、首次授予价格:14.8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6,000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2人,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6.80万股。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丁林董事、总裁10.001.83%0.02%
袁敏健董事、副总裁15.002.75%0.03%
汤捷副总裁15.002.75%0.03%
郝锴副总裁、董事会秘书5.000.92%0.01%
张旭东副总裁5.000.92%0.01%
俞尧明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12.002.20%0.02%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14.8075.92%0.70%
(共156人)
预留69.6012.74%0.12%
合计546.40100.00%0.92%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3年10月18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00492_B0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10月17日止,公司实际收到激励对象中162人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4,768,000.00元(原计划授予164名激励对象4,804,000股,其中2名激励对象未认缴视为放弃认购,涉及股数为36,000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476.80万股,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11月1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95,062,991股增加至599,830,991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股本本次变动变动后股本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4,069,8150594,069,81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93,1764,768,0005,761,176
总计595,062,9914,768,000599,830,991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13日,经测算,公司首次授予的476.8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8,096.06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8,096.061,236.884,272.881,911.59674.71

注:1、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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