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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增加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本次审议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计划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2、投资品种及投资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3、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6、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1)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

(2)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投资流程。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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