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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关于未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经理人员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集团内控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内部审计、公司重大交易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制约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实现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的民主化、透明化,公司内部监督和反馈体系基本健全、有效。

根据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公司在经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使公司能够做到资产保管与会计相分离;经营责任与会计责任相分离;授权与执行、保管、审查、记录相分离。对于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及权限分别由总裁、董事会审批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有效地控制了经营业务活动风险。

2019年,公司将根据外部监管要求,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及时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并于 2018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 年 12 月修订)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内控体系建设期内,因此未披露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Zhang Ning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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