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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精密:艾迪精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至2023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3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离不开股东的大力支持,公司在致力于自身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示精神和《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特制订《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原则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长期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长期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涉及股价敏感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制定和执行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五)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发放股票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本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同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决策和表决。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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