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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软件: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23-055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深圳太极数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太极数智”)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威软件”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6,000万元。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62.15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深圳太极数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深圳太极数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太极数智向浦东银行申请不

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担保文件签署后,因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发生导致公司的担保义务增加,故截至目前公司对深圳太极数智的担保余额为1,462.15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4,537.85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太极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95622F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402

4、法定代表人:吴丽卿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咨询。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威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太极数智98.22%的股权。

深圳太极数智现有股东结构如下:

公司名称股东名称或姓名持股比例
深圳太极数智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南威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8.22%
巩福1.78%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科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34,234.0227,883.44
负债总额12,468.947,530.3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100
流动负债总额12,003.297,191.56
净资产21,649.3920,212.87
科目2022年(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0,037.702,195.30
净利润3,950.70-1,412.00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10、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深圳太极数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太极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浦东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太极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深圳太极数智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未有反担保,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的原因是该股东持有深圳太极数智的股权比例仅有1.78%,且深圳太极数智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公平、对等。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进行,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99,4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6.97%,上述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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