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魏攀等4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5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
8.07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回购价格由8.16元/股调整为8.07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王媚已离职,故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12.1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授予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49,000股股份。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