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李多等3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3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以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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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华 | 吴晓南 | 纪传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