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当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以人民币8.16元/股的价格予以回购注销,应支付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220,32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224.6万股。待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6,720,000股减至226,693,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