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回购注销李多等3名激励对象所涉及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