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施行财政
部陆续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
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9〕6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将原“其他流动资产”中部分适用的项目调整归入到“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报表列报的项目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1)资产负债表中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2)资产负债表中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影响报表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57,030,000.00 | - | 150,0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169,906,612.27 | 12,876,612.27 | 159,561,293.89 | 9,561,293.8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9,732,500.00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39,732,500.00 | - | - |
(二)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29,031,070.64 | - | 129,286,656.04 | - |
应收票据 | - | 153,110.00 | - | 153,110.00 |
应收账款 | - | 128,877,960.64 | - | 129,133,546.04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8,599,228.34 | - | 93,773,903.90 | - |
应付票据 | - | 0.00 | - | 0.00 |
应付账款 | - | 78,599,228.34 | - | 93,773,903.90 |
2、2018年6月30日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 | |||
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管理费用 | 37,437,693.22 | 18,711,255.75 | 34,996,305.14 | 16,269,867.67 |
研发费用 | - | 18,726,437.47 | - | 18,726,437.47 |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