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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依法进行了监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就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18年5月27日届满,由于监事候选人筛选相关原因,第二届监事会延期换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继续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2018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计召开10次会议,全体监事认真的履行职责,并积极列席董事会及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审议议案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3月21日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4月19日1、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4月27日关于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7月10日1、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8月16日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9日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11月9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11月30日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增资并收购上海缙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9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12月12日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0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12月26日1、关于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终止增资并收购上海缙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2018年度重点工作履职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检查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股权激励、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依法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相对完善,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与保荐机构一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使用、项目延期、用途变更及终止用途变更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规范和监督,切实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股权激励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行权数量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终止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合法有效。

5、关联交易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监事会2019年的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监事会始终保持独立,并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同时监事 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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