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
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 影响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负债: | |||
其中:合同负债 | - | 9,901,561.46 | 9,901,561.46 |
预收账款 | 9,901,561.46 | -9,901,561.4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影响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0年1月1日余额 |
负债: | |||
其中:合同负债 | - | 5,193,630.92 | 5,193,630.92 |
预收账款 | 5,193,630.92 | -5,193,630.92 | - |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