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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股份:诺力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4:00。

2、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网络投票时间: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长丁毅先生或(在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

四、会议议程:

(一)会前和会议开始阶段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登记,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介绍出席会议人员情况,宣读股东出席情况;

3、宣读会议须知;

4、推举现场投票计票人、监票人。

(二)宣读会议相关议案阶段

1、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12、审议《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议案的审议与表决阶段

1、参会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进行审议;

2、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讨论,发言或咨询;

3、会议主持人宣布休会填写表决单,由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4、统计表决结果

(1)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对现场表决单进行收集并进行票数清点、统计,将现场表决票数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2)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四)宣布议案的表决结果

1、由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上签名。

(五)互动环节

股东提出建议和进行提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提问作解答。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二、为保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如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出席的,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有权拒绝其入场。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等文件。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股东名称所持的股份份额。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五分钟。

九、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现场会议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

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十、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出席大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

(一)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废票。

(二)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大会秘书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待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十一、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十二、与会人员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并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

十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正常发言及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议案一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对2020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及对2021年的工作安排做简要汇报,并据以向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主要事项

1、2020年7月,公司与荣智工企原股东签署了《关于荣智工企智能技术(昆山)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出资3,781.75万元,受让荣智工企原股东共计56.43%的股份。

荣智工企是一家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和智慧物流输送分拣设备提供商,为客户实现物料的出入库、储存、搬运、分拣、配送等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2、2020年8月,公司与长兴迅科签署了《关于长兴迅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以1,800万元的价格认购长兴迅科新增注册资本642.86万元,占增资后总股本的31.03%。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长兴迅科51.72%的股份。

长兴迅科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同时亦可为客户提供智能工厂的整体解决方案。

3、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新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炽信投资有限公司、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诺吉雅力医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份额为10,000万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6.25%。

5、本公司之子公司法国SAVOYE公司作价7,212,149.55欧元收购法国CLOSETO ME公司88.06%的股份。法国CLOSE TO ME公司已于2020年2月6日完成股权变更。

CLOSE TO ME是一个多渠道销售网点数字平台,以其OMP(多渠道管理平台)产品为零售商服务,改善整体的店内客户购物体验。与SAVOYE合作,可以共同开发新的解决方案,与SAVOYE可以优势互补,共同向双方的客户交叉销售更多的产品。

6、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6.58亿元,比期初数增加11.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68亿元,比期初数增加16.25%%;实现营业收入40.77亿元,同比增加32.06%;取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亿元,同比增加

0.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37%。

(二)报告期内,智慧物流系统业务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情况

1、报告期内,无锡中鼎的主要订单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含税)

序号应用领域2020年新增订单2020年完成订单2020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
1新能源6.024.5115.81
2医药1.461.542.52
3家居0.110.880.82
4汽车零部件1.470.061.8
5冷链0.320.170.93
6其他3.731.726.29
全部13.118.8828.17

单位:亿元(含税)

序号应用领域2020年新增订单2020年完成订单2020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
1电商3.262.181.42
2化妆品0.560.510.15
3食品及快消4.292.442.82
4休闲0.110.110.01
5零部件及工业用品1.071.440.97
6办公用品0.991.400.54
7医疗保健0.350.780.24
8纺织0.631.430.27
9其他3.121.801.78
全部14.3812.088.21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0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5、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7、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诺力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诺力股份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8、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0年度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诺力股份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诺力股份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诺力股份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3、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1、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给予股东合理回报

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元(含税);同时,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7,184,73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9,583,943股后应分配股数共257,600,79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280,237.3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2、提升信息披露水平,维护公司股东权益

2020年度,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主动、及时、审慎地发布与公司经营决策相关的重要公告,保证了股东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全年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4份。

3、维护股东沟通渠道,增强公司透明度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了多渠道的沟通平台,在公司网站开辟了投资者关系栏目,公开投资者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E互动平台、公司网站投资者栏目、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来访调

研接待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在不违背信息披露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耐心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及时准确的将公司状况传递给投资者。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与内部物流行业所相关的业务,目前公司围绕内部物流行业有主要有两大业务,即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和智慧物流系统业务。从更大的行业角度看,中国物流行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与演进。物流行业即是近年来中国商业迅猛发展的受益者,更是推动中国商业模式深化创新与持续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展望未来,中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将进一步围绕规模化、差异化、跨界化及智慧化四大主题展开。趋势一:规模化规模化:预计物流行业未来受两股力量推动,进一步带动行业整合及规模化发展。第一,政策驱动的行业规模化;第二,市场驱动的行业规模化。

1、政策驱动行业规模化:国家推动设施资源型企业加速整合以强化企业市场化竞争能力,同时行业层面的政策同样间接推动相关市场的整合。

从国家层面看,在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国产业整合覆盖的广度逐渐向物流设施资源型产业延伸,以强化原有资源配置效率、释放协同效应空间、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当前,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本质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兴起。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正深度融合,通过对人、机、物的全面互联,构建起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新型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是数字化转型的实现途径,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力量。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产业发展新格局正孕育形成。行业层面的相关政策正驱动市场逐步整合,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业务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国家出台政策主要有:

2019年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启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完善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施物流智能化改造行动。

2019年11月,发改委等15部委发布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政策的出台有利于10种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典型业态和模式,包括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柔

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发展服务衍生制造、发展工业文化旅游以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等。

2020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业互联网平台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的产物,通过实现人、机、物全面互联,构建起实体经济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新型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正成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对我们的生产的组织方式和生产范式,都带来了一个变革性的发展,它将加速助推生产方式转变,带动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的发展,以数据为核心要素支撑虚实融合、全面互联,打破组织界限和数据孤岛,以云端协同、产业协同、跨界协同推动制造资源配置优化和能力共享,极大的推动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供应链金融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成熟,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

2、市场驱动行业规模化:増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变过程中物流企业市场化整合加速。

随着市场整体增速放缓,经历了高速成长期的中国物流行业将从增量攫取向存量争夺转变。因此,市场化整合的趋势预计将愈发明显,各物流细分行业在汰弱留强的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集中度提升态势,头部企业规模优势壁垒显现,而非头部企业面临被整合或被出清的发展危机。

其次,随着全球信息化管理的深度推进,5G等各种技术的快速应用,人力成本增加和土地资源缺乏,无人化、智能化水平的提升,加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各种因素,企业日益需要更为快捷、精准、有效的智慧物流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智慧物流、智能制造业务能够节约仓库占地面积、减少人力及降低人员作业强度、提高效率和良品率,还可以与企业其他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系统之间自动进行信息接收与传递,使企业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一体化,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因此,公司领导层认为危中有机,在国家产业的总体升级转型中,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业务成为行业提高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各行业大中型企业需要广泛建设智慧物流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我们认为未来市场需求日趋旺盛。

趋势二:差异化差异化:市场需求逐步细分及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将驱动物流行业的差异化特征愈发明显。第一,消费者诉求差异化推动物流商业模式迭代、细分;第二,中国从事智能制造、智慧物流的企业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将进一步差异化自身定位,构建核心竞争壁垒。

1、智慧物流行业模式差异化:智慧物流市场的需求细分化正推动着物流商业模式的创新。伴随新零售改造、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深化,物流需求场景正在不断迭代与细分,推动着中国物流模式的不断创新。随着土地成本,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对于配送时效的要求,无论是生产制造型企业还是物流配送中心都对于自动化立体仓库的需求持续增长,驱动传统物流模式的升级和演变。因此,“前置仓”、“店仓一体”、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等区别于传统中心网络制式下的物流商业模式不断迭代涌现,而这些创新型物流模式又反向倒逼传统物流企业及生产制造企业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升级。

2、物流企业能力差异化:领先物流企业致力于核心能力锻造,构建差异化的专业壁垒。

面对越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内部物流行业未来将逐步分化出角色定位差异更为清晰、协作更为紧密的物流企业,包括系统集成商、供应链整合商、运力提供商和基础设施提供商等。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致力于差异化核心能力的构建,形成专业壁垒。对运力提供方而言,运力资源的组织和管理、线路规划能力等是实现交付时效及成本最优的关键。对系统集成商而言,打造自己的软硬件体系,积累丰富的行业经验是获取市场品牌的关键;对供应链整合商而言,积极提高供应链整体协同效应与规模效应是制胜关键。相应地,对物流基础设施提供商而言,进一步强化网络结构、提升供应链各节点的运营效率,是未来竞争关键。物流企业应充分尊重所在细分行业的特征及企业自身基因,以充分构建差异化核心竞争能力,打造未来的制胜之钥。

趋势三:跨界化

事实上,中国物流行业逐步呈现出跨界化的发展态势。第一种跨界来源于企

业自身的业务边界,领先企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单一细分领域的业务发展,而是围绕满足客户综合物流需求的一站式服务能力构建;第二种跨界则来源于竞争对手的识别,尤其在供应链领域,领先企业后台能力正逐步独立及外化,对传统企业构成竞争。

1、企业自身业务的边界跨界化:物流企业逐步开展及加强多元业务探索。传统物流行业细分领域界限正逐渐模糊,多元化已经逐步成为领先物流企业的发展实践。一方面相邻细分行业的多元化将有助于企业释放协同潜力、延伸优势资源。同时,多元化也成为物流企业满足客户一站式物流诉求、寻找新增长点的普遍抉择。中国从事内部物流的企业应在跨界发展的过程中尽速获取相关经验和能力,并释放业务协同效应。

2、成本与盈利中心的边界跨界化:内部供应链能力沉淀,并对外服务形成新盈利点。基于内部能力固化、业务化,从而打造对外服务能力的商业模式,正逐渐成为中国企业的新盈利点。在生产制造和餐饮零售行业,均涌现出由此类行业领先企业剥离出来的独立供应链服务企业。一些成熟的制造业企业将VMI仓库管理、供应商原料清关、入厂物流服务等核心供应链服务进行剥离,形成独立了供应链业务以对外向市场提供服务,并依托母公司上下游企业客户或供应商资源,快速拓展了外部业务,成为智能制造领域的领先供应链综合服务商。参考领先标杆,传统企业将体系内优势供应链服务能力进行市场化服务不失为一种在经济常态化发展中寻求破局的思路。如何培育和沉淀核心竞争力、如何实现外部客户的拓展、如何平衡内外部客户,将成为业务独立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趋势四:智慧化

1、资本市场及企业对智慧物流科技应用场景的落地拥有高期待。

自动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驱动的物流科技应用场景的落地正成为行业热点。除资本市场外,越来越多的物流巨头以物流科技产业基金、公司研发投入等形式加快布局智慧物流科技,其背后是对智慧科技驱动行业降本增效的高度期待。企业如何前瞻布局、结合现状、拥抱未来是值得所有企业和从业人员思考的课题。

2、智慧科技在物流行业的快速落地及应用将催生行业新赛道、孕育新玩家。

事实上,一批“技术型选手”正通过科技手段来解决传统物流模式下的行业痛点,并带来全新的客户服务体验。比如在典型的公路运输、海运货代等领域,正涌现出诚如无车承运平台、数字货代等新玩家。预计智慧物流科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成为企业卡位、创造行业新赛道的重要力量。从产业发展规律来看,2020年中国自动仓储系统产业仍然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是受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预计上半年市场需求增长速度将不会出现较大幅度的提升。在疫情时期应急保障能力加快建设的影响下,食品、冷链及医疗应急物资等民生行业的市场需求会有较大增长,电商快递物流、医药、新零售、商超等领域市场需求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从疫情影响看,国内经济短期会出现下滑,但长远来看中国经济稳健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从自动仓储系统的市场需求角度分析,物流行业应以此次疫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导向,重视并加强“自动化、无人化、信息化、智能化”物流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通过技术革新,提升物流供应链水平和应急物流保障能力。

从生产物流角度看,口罩、防护服、手套等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或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物流自动化水平及物流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面对普遍存在的复工难、用工荒等问题,各个行业对采用自动化物流系统替代人力应该有了更加明确的认知与需求,这对于自动仓储系统市场的长远发展是一大利好因素。相信具有强大技术创新能力、生产实施能力、运营服务能力及系统规划能力等项目实施保障能力的物流系统集成商和服务商将会大有可为。

四、2021年工作计划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

1、以销售为工作重心,创新营销模式,持续深入地推进品牌建设

在疫情全球爆发的情况下,重点加强国内市场销售,积极拓展海外的新市场、新客户;国外OEM与品牌销售并重,持续优化国内客户结构和国外市场结构。

创新营销模式,重点突出线上销售渠道的拓展,在国内外市场开展的目标明确的线上营销活动、建立完善线上销售平台体系。同时,大力拓展融资租赁销售模式。

在销售过程中,锁定市场需求,在做好国外市场销售工作的同时,重点聚焦国内市场,利用国内市场政府数十万亿级的经济刺激政策的利好背景下,抓住机

遇,化危为机,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国内市场销售规模保持较快的增长。

2、市场导向出新品,技术优化提效益

以项目制方式加速研发流程,优化产品结构,引领市场需求,实现创新领先。做好产品基础数据管理,发挥公司轻小型搬运车的市场优势,深耕细分市场,以新产品为新的增长点,提升市场份额,巩固全球步进式电动搬运车的行业领导者地位;继续聚焦电动叉车的研发、制造、销售,提升电动叉车市场占有率。抓住高空平台市场快速增长的机遇,推进高空平台战略落地,通过对外合作提升自我能力,使高空作业平台市场销量快速提升、市场品牌初具影响力。

3、提升精益化生产水平,完善高质量管控

持续推进ERP与PLM、MES集成一体化,提高生产自动化,全面建设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供应链管理提升、工艺优化、技术改进等各种方式,降低产品成本、改善质量。在研发、生产等过程中,树立标准化、模块化、批量化、精益化、通用化的思维。建立健全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构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售后服务体系。

4、多措并举挖潜力,降本增效提效益

坚持提高产能、提高场地与设备的利用率、提高工艺工装的合理性、提高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同时减少质量返工率、减少呆滞库存、降低客诉率,坚持成本管理,建立预算管理监控和内部结算体系,强化预算执行力,管控成本上台阶。梳理优化供应链体系,通过集中采购,实现降本增效。

智慧物流系统板块:

1、聚焦国内新能源、医药、冷链等行业,巩固优势地位,培育和开发新的行业增长点。以市场为引领,整合旗下各公司的资源,增强协同性,提高效益。

2、立足集成能力,通过整体供应链的管理,带动和培育一批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优质供应商,借助或运用外部资源提升目标行业的解决能力,通过在线物流管理实现在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领域的拓展。

3、加大自主研发,在产品、工具、软件等方面实现再上台阶,打造集SCADA、设备组态和控制、设备效能分析为一体的工业设备监控管理云平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落地,将产品逐渐向平台化、服务化、数据化和计算化方向发展。

4、坚持一流质量,通过自主研发、外部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发具有行业前瞻

性或领先性的物流设备或系统方案。通过方案定制化、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工程多样化,保持公司在规划方案、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等整体系列的一流水准。

5、加强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完善参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制度化管理;强化公司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持续完善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各种措施降本增效。

公司在过去几年稳健增长的基础上,希望继续聚焦内部物流行业,在智能制造和智慧物流领域继续发力,2021年有望保持在发展速度上快中求稳,在产业结构上稳中有变,在经济效益上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在智能制造装备业务上,公司将继续巩固和保持轻小型仓储物流设备出口连续15年国内第一的领先优势和品牌,同时积极推进高端化工业车辆的全球化业务布局,坚定向电动车产品结构升级,坚持降本增效的经营管理思路,努力在危中寻机,危中求变,积极在各细分领域巩固传统优势,打造行业的头部企业;

在智慧物流系统业务上,继续深耕新能源行业,保持营收、订单连续几年的市场领先地位,同时加大冷链、医药、家居、服装等新行业的布局,坚持软件定义智慧物流的思想,增加软件的研发和投入,打造更完善的独立的软件体系。通过法国SAVOYE公司,继续巩固在欧洲是市场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大力拓展美洲市场,积极布局中国市场,加快实现产品本地化,实现营业收入快速成长。

在资本运作上,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各项工具服务于产业发展,吸引优质的人才,实现产融紧密结合,产融良性互动。

2021年,我们相信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经过全体诺力人努力拼搏,公司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议案二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0年,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职责。全体监事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0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5、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6、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7、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诺力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资产收购及出售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手续完整,

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侵占股东利益或其他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4、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进行了监督审核,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并认真审阅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股份回购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且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并督促监事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议案三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21〕29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077,054,876.793,087,252,484.263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393,080.00242,279,919.60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3,325,382.49206,853,179.95-1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706,123.75371,397,173.71-28.19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67,799,666.831,606,661,513.2216.25
总资产5,657,727,966.185,055,300,622.4611.92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10.93-2.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10.93-2.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90.80-13.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914.53减少0.5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812.41减少1.83个百分点

a) 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077,054,876.793,087,252,484.2632.06
营业成本3,135,531,924.612,362,591,878.6832.72
销售费用199,719,517.95156,714,338.6327.44
管理费用246,764,298.27177,339,982.9439.15
研发费用170,112,432.59100,548,791.9269.18
财务费用58,403,358.139,592,788.96508.83
净利润239,754,061.09247,233,400.58-3.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2,393,080.00242,279,919.600.05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440,062,183.837.7878,615,222.711.56459.77主要系投资结构化主体导致的权益性投资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9,383,305.370.1742,338,764.000.84-77.84主要系公司加大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控制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65,143,656.691.15243,408,540.364.81-73.24主要系公司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流转效率管理所致
合同资产204,285,182.933.61100.00主要系按照新收入准则将不满足无条件拥有收取款项权利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调整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28,072,787.720.50165,044,280.423.26-82.99主要系收回联营企业投资长兴诺诚所致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0,039,999.741.94100.00主要系本期投资徐工混改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10,347,289.700.187,074,115.110.1446.27主要系本期模具、装修等待摊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514,960,978.199.10285,055,777.365.6480.65主要系结构化主体融资融券业务导致的借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2,681,009.000.05-100.00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合约未结售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应付票据187,400,937.903.31315,382,700.536.24-40.58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期末结存余额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1,168,113,966.5023.11-100.00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重分类影响所致
合同负债1,309,500,863.7823.15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重分类影响所致
应交税费125,273,996.782.2167,174,644.791.3386.49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增值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21,005,941.380.37195,562,532.543.87-89.26主要系本期清算上年度诺诚公司投资款所致
预计负债27,010,629.420.4814,890,116.390.2981.40主要系预提产品质量保证所致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706,123.75371,397,173.71-28.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8,747,600.64-264,616,931.22-133.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372,355.82-55,392,786.24524.92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同比变动比率情况说明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81,997,850.90380,272,040.0579.34%主要系本期法国SAVOYE并表(2019年9月起)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2,617,609.03-100.00%主要系上期收回长兴诺诚投资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23,390.5715,399,106.88-80.37%主要系上期长兴诺诚投资分红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560,439.856,028,010.98174.72%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增加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449,124,800.2472,000,000.00523.78%主要系本期并购项目和投资结构化主体增加所致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6,606,382.31176,515,909.71-39.61%主要系本期发生的并购项目规模减小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681,417.0066,484,163.98-77.92%主要系上期长兴麟诚公司支付投资款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8,488,800.00-64.66%主要系吸收少数股东出资减少所致

议案五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在任独立董事分别为陆大明、谭建荣、刘裕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忠实、勤勉、尽责的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持续发展,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独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作为任期内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陆大明,男,195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至2014年3月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研究院)工作,历任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长、所长、院长;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名誉院长;2016年11月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秘书长。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谭建荣,男,195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70年至1985年,在湖州机床厂任工人,技术员;1985年至1987年在华中科技大学就读硕士研究生(工学);1989年至1992年在浙江大学数学系就读博士研究生;1987年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并于200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裕龙,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3年3月-2013年12月在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3年1月-2007年12月兼任中大房地产集团公司总裁;2008年1月-2013年12月兼任浙江

中大集团国际贸易公司董事长;2014年1月-2015年5月在浙江世界贸易中心长乐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在黄山仁达置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均为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公司已建立《独董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确保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沟通顺畅,明确独立董事在工作中责任和义务,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我们都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结业证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陆大明888000
谭建荣888000
刘裕龙888000

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我们出席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陆大明谭建荣刘裕龙
战略决策委员会33/
审计委员会6/6
提名委员会3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
时间届次议案
2020年3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诺力股份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0年3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诺力股份关于聘任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诺力股份关于聘任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0年4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年7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0年8月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0年8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020年8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选举高管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实施分红。2020年按规定完成了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同时,我们也密切关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以及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我们对公司、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事项作了梳理,公司及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各项承诺,未出现公司、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得以有效执行。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监督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内控体系执行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是四个委员会的成员,分别是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顺利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七)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我们利用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资金的投入与存放、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

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本人认为公司经营稳健,发展思路清晰,内部控制完整、有效。我们还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们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0年度,公司共发布114份公告,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勤勉履行职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同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进行了调查和监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我们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提高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我们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1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法认真履行独董职责,加强

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健全完善公司内控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勤勉尽责。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大明、谭建荣、刘裕龙

2021年5月10日

议案六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393,080.0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51,265,798.36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7,184,73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9,583,943股后应分配股数共257,600,79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280,237.3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88%。

2.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583,94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议分红事项,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红利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议案七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3注册会计师人数:1859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37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1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审计收费总额:5.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成为注册会计师的时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时间在本所职业的时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时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江娟2004年6月30日2002年2004年2011年签署伟星股份2017 年-2019 年度审计报告;签署喜临门家具2020 年度审计报告;签署华数传媒2017年-2018年度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娟
朱小雪2014年9月30日2012年2014年2020年签署当虹科技2019年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殷文文2010年6月12日2009年2015年2020年签署瀛通通讯2019年年报;签署国立科技2019年年报。

(三)审计收费

1、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行业标准和惯例, 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本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费用合计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议案八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2亿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范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于2021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自本事项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的期限内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2亿元,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控股子公司名称2021年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各控股公司担保发生额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
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40,0007,50088.15%
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0002,300103.15%
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000064.74%
荣智工企智能技术(昆山)有限公司4,000073.62%
合计52,0009,800--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其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在上述总额度内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所属子公司未来一年内实际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额度。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79159.03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13.99%,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6.2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大槐路5号

注册资本:7,4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684934305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科

成立日期:2009年2月9日

营业期限:2009年2月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研发、销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起重运输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输送设备及辅助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货架、金属结构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中鼎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财务状况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1,917,679,095.96
总负债(元)1,690,354,591.79
净资产(元)227,324,504.17
资产负债率(%)88.15
经营业绩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元)775,633,285.40
净利润(元)42,889,418.89
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比例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48.04%
杭州智泊科技有限公司30.38%
饶本骁6.96%
王承6.96%
吴雅强5.57%
周阳2.09%
合计100.00%
财务状况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64,163,797.62
总负债(元)66,183,989.60
净资产(元)-2,020,191.98
资产负债率(%)103.15%
经营业绩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元)38,888,406.30
净利润(元)-6,089,902.00

90%,上海漠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0%。主要财务状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财务状况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31,877,293.64
总负债(元)20,637,629.98
净资产(元)11,239,663.66
资产负债率(%)64.74%
经营业绩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元)26,830,623.00
净利润(元)3,858,581.56
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比例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6.43%
昆山茵泰数企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6.57%
范晋15.43%
徐海栋11.57%
合计100.00%
财务状况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97,960,313.71
总负债(元)72,118,136.56
净资产(元)25,842,177.15
资产负债率(%)73.62%
经营业绩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元)68,397,023.85
净利润(元)5,651,704.6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9,80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3%和5.2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9,800万元。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议案九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毅、毛英、丁晟、张科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不适用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80035.65预计因业务量增加,在同等质量,同等价格前提下作为常规供应商向其采购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174.48不适用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308.25不适用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17.61不适用
向关联人承租厂房无锡市科欣机械有限公司700681.81不适用
合计/1760917.8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37,975.5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373.1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0,909.1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4.8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企业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以人民币2,708万元认缴出资,持有山东诺力新能源100%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丁晟先生兼任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3、无锡市科欣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科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雅西社区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科

经营范围:摩托车配件、汽车附件、五金配件、纺织机械配件、轴承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100.8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57.6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18.9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6.5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科先生兼任无锡科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议案十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并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同时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以国际销售为主,国际销售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国际销售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一贯的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情况

1、交易对手: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

2、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业务金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合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针对此项需加强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理解和研究,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法律风险出现。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

易。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的公告》,同意公司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30.3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具体构成情况

银行名称各行授信额度使用范围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中国银行湖州长兴支行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35,000
中国建设银行湖州长兴支行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33,000
中国工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20,000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长兴支行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20,000
招商银行湖州长兴县支行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30,000
浦发银行湖州长兴支行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25,000
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5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分行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30,000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1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综合授信50,000
合计303,000

议案十一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和健全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文)、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文)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文)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特制订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持续经营,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不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稳定的合理回报。

3、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

董事应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2021年-2023年,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三)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的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和执行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出具意见。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在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4、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涉及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在详细论证后,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规划其他事宜

1、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2、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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