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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京华激光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5月20日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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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股东参会人员签到。

(二)由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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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现场会议股东发言、提问。

(六)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作为监票人。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九)计票人、监票人合计统计网络和现场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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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一、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听从见证律师意见。

四、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不得录音录像,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五、会议提问环节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发言前,请向会议工作人员预先报告,由主持人按报名次序先后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现场投票采用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审议意见,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会议表决计票工作由会议推选的股东代表担任;监票工作由监事和见证律师担任;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九、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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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

议案一: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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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

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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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附件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20日

议案三: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各自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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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

议案四: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了2020年度公司各项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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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

议案五: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制定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与上年相比,同比略增。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4,234,024.67元,同比增长5.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672,242.09 元,同比增长2.4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99,422,349.20元,同比增长5.60%。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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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

议案六: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形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8,516,800股,以此初步核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4,629,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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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

议案七: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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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

议案八: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4年至2020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年度审计结束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建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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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

议案九: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亿元的人民币贷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开具承兑汇票),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本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同时授权总经理在本议案贷款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具体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贷款,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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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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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规范审议程序,科学、审慎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展开,确保公司稳健发展。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与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423.40万元,同比增长5.03%,总资产达109942.23万元,同比增长5.60%,实现归母净利润10767.22万元,同比增长

2.49%。经营业绩创历史最高水平,顺利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二、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

1、多措并举,管控疫情

年初,新冠疫情突如其来,因为湖北烟草是公司重点客户之一,公司与湖北烟草配套的相关印刷企业人员往来密切、接触频繁。在得到武汉疫情信息的第一时间,公司通知武汉出差人员必须立即、就地采取防护措施,出差回绍后又对他们进行了必要的隔离。

春节后,公司组织管理层率先上班,置备防疫物资,落实一定数量的口罩、测温仪和消毒水,备好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摸排绍兴籍员工春节期间的行程情况,与外籍员工保持密切沟通,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以及与所在地的疫情情况,确定第一批可以来上班人员和第二批可以来上班人员名单。公司多措并举,管控

得当,没有一例感染者,顺利通过当地政府的复工审核,成为当地第一批复工企业之一,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为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新产品开发见成效,市场开拓有突破

报告期内,尽管受大环境影响,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公司凭借铂金浮雕技术,在市场开拓方面小有收获。公司通过收购珠海瑞明科技、香港菲涅尔公司,控股美国菲涅尔公司,将铂金浮雕技术与激光全息技术组合开发的新产品,深受卷烟包装新款开发的青睐,已有多款烟包新品采用公司提供的样品,凭借铂金浮雕新产品,公司顺利中标了上海中烟三款烟包产品,进入了上海烟草的供应商行列。铂金浮雕类新产品全年销售额超过85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84万元,增长148%,弥补了疫情影响的损失。

3、人才培养与引进、干部队伍建设初见成效

经营管理层年龄偏大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针对这一现状,公司加大了后备干部梯队建设力度,报告期内,做了以下几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初见成效:1)引进中高层管理者2名,充实到管理层。招收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员工9名,作为储备干部进行培养;2)选拨了一批年轻人充实到营销队伍中,解决营销队伍年龄老化、力量不足的问题;3)狠抓现有干部的学习与提升。开展中层干部进行读书学习和讲课活动,通过读书学习并分享学习心得的形式,要求每个中层干部读一本书、讲一堂课。一人读书,团队受益,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干部的管理知识水平;4)强化基层干部的培训。以班组长为主的基层管理人员包班外训反响良好,效果明显。利用生产淡季,组织40多名基层管理人员赴健峰培训学校进行为期3天封闭集训,提高基层管理者的技能和素养。

4、导入信息化系统,内部管理更细化

公司在原有管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引入了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整合、优化生产过程的信息,细化以批次管理为核心的质量控制方式,通过生产信息的集成与分析,监控并优化生产流程管理,减少生产制造过程的浪费 ,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开展了TPM现场管理提升工作,工作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现场物流更畅、环境更舒适,生产更安全,效率更高。

5、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年度分配议案, 2020年6月18日,公司对股民实施了分红及转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认真经营,精心管理,保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将良好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是董事会应尽的义务。

6、公司规范化治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梳理、完善管理体系、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参加了上交所和证监局举办的网络业务培训,提高董事和监事的履职能力。

第二部分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6)《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9)《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4)《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积极落实公司分红政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操作合规、运作有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等,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第三部分 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为此,公司董事会

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调整运营模式,推行集团化管理

为充分整合公司资源并有效发挥各子公司优势,明确权利、落实责任,发挥各管理层级的积极性和集体智慧,增强竞争优势,提高管理效率,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试行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以资产、产品、技术等为纽带,在保证各参、控股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共赢为目标,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准绳,对各子公司内部的人力、财力资源合理统筹与核算,实现集团化管理模

式下各项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公司内部的运行效率,完成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目标。

具体做法是:对各子公司进行分级授权经营、实行独立核算、单独考核,采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集团公司只保留技术中心、财务中心、人资中心和证券部,以“三中心一部”的形式集中对各子公司的技术开发、财会审核、人资、后勤和证券事务等进行管理与服务。完善制度,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行政与后勤管理等制度,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政策,推动关键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及时进行组织架构和流程的优化调整,营造公司企业文化氛围,塑造和强化公司价值观。

2、坚守核心技术领域,加大设计创意与研发力度

公司在激光全息防伪行业已打拼了近30年,研发经验丰富,创新成果丰硕,在同行企业中具备一定的优势。公司要坚守与创新并举,在坚守激光全息和光学防伪核心技术不变的前提下创新拓展,光学技术研发往纵向深入,产品应用往横向渗透。

以激光全息、铂金浮雕为核心技术,向更精、更专、更高的纵向深度发展,努力在行业中占居优势地位,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发挥省级企业研究院的基础研究优势以及自主研究开发的大幅面光刻机的光刻制版优势,依托公司设在深圳和上海两个设计创意中心设计创意平台,加大创意设计的投入,开发一些具有前瞻性、拓展性、能引领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

3、产品扬长避短,适当延伸产业链

加大推广铂金浮雕产品力度,尤其是大幅面定位铂金浮雕产品和大幅面专版、公版产品,充分发挥公司铂金制版和新产品开发能力的优势。大力推广精准定位全息、精准定位全息加铂金、精准定位铂金浮雕产品,充分发挥公司在产品精准定位上的优势。

水松纸和冷烫膜产品要进一步成熟配方、稳定工艺,提高设备效能,改善生产环境,降低消耗,提高成品率和产品质量。

浙江京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要在烟用特种纸开发方面有所突破,使公司产品向产业链上游作适当延伸。黑卡、橙卡产品,要以点带面,选择利群品牌作为应用突破口,再向其他采用黑卡的烟包品牌拓展,同时要抓紧进行无铝内衬纸、高白玻卡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4、发挥资本市场优势,努力做大企业规模

公司上市三年多来,没有充分运用资本市场多种手段,经营态势稳定有余、发展不足。随着实力的增加,公司将遵循优势互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盈利能力、控制经营风险的原则,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投资优势,有合适机会时,采用投资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努力争取让企业规模、企业盈利能力、企业综合实力有明显的提高。

5、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运作水平,强化董事职责和董事的勤勉尽责意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有效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主动接受监事的监督,为监事会的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

6、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内在价值。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7、切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1年,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切实履行职责,尽力完成好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

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附件二: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依法行使监事职权。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并按照相应的法规要求对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事项作价公允,与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三: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现将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2020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分析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704,234,024.67670,537,099.645.03555,027,26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672,242.09105,056,877.112.4995,770,81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318,490.0995,703,186.17-1.4581,635,055.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408,110.13153,347,903.74-31.9179,738,893.47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02,046,677.01833,152,431.868.27766,255,890.00
总资产1,099,422,349.201,041,086,191.785.60901,087,831.88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0.591.70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591.70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0.54-1.850.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113.14减少0.73个百分点13.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611.97减少1.11个百分点11.13
报表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224,659,268.32210,432,436.16增加6.76%主要系闲置资金购买理财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3,741,616.728,879,414.40减少57.86%主要系本年收商业承兑汇票减少,结合应收款项融资考虑本年承兑汇票增加15.39%,波动正常
应收账款201,502,847.75180,153,997.26增加11.85%主要系业务增长带来的正常波动
应收款项融资38,781,220.6327,973,163.92增加38.64%主要系本年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结合应收款项融资考虑本年承兑汇票增加15.39%,波动正常
预付款项3,926,974.05847,984.42增加363.10%主要系期末支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790,044.091,892,689.18减少58.26%主要系待抵扣、认证进项税减少所致
固定资产256,391,391.16209,025,280.79增加22.66%主要系募投项目当期完工转入所致
在建工程643,364.2836,991,282.51减少98.26%主要系募投项目当期完工转出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4,708,850.841,424,238.13增加230.62%主要系五泄路厂房及上海研发中心装修费摊销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690,605.001,024,432.61增加65.03%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8,396,830.4726,612,787.54减少68.45%主要系本年支付上期留存的待付投资款增加所致
股本178,516,800.00127,512,000.00增加40.00%主要系本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431,132.1993,264.75减少562.27%主要系汇率变动影响
盈余公积33,992,890.2920,389,546.24增加66.72%主要系当年法定盈余公积计提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2,664,828.52229,480.20增加1061.25%主要系本年新设子公司所致

报表项目

报表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704,234,024.67670,537,099.64增加5.03%主要系业务正常波动所致
营业成本475,068,050.33446,568,056.14增加6.38%主要系业务正常波动所致
财务费用-939,968.71-2,341,094.93增加59.85%主要系闲置资金购买理财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9,023,428.952,557,450.04增加252.83%主要系收到2018年经济奖励款、创新驱动发展奖励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73,167.84483,515.93减少259.91%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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