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亦将因此而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