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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举夏崇耀先生、夏峰先生、乐君杰先生、柯军先生、夏善忠先生、潘矗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推举阎孟昆先生、刘艳森女士、周静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艳森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各候选人简历详见《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公司本次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本次推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阎孟昆先生、刘艳森女士、周静尧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3、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63%股份)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监事会同意推选胡伯惠先生、陈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江雪微女士由公司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五届监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八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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