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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4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4月13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 2022年4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京01

破申134号],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

? 2022年4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京01

破申134号之一],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现将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 债权申报期限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6日(含当日)。为确保预重整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债权人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完成债权申报。

二、 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主体

临时管理人是负责本次债权申报和审查工作的唯一适当主体,向法院、公司等其他主体申报债权视为无效申报。

三、 债权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由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尚未完全解除,出于疫情防控要求,此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线下邮寄的形式,债权人需通过指定的线上系统申报债权,接到临时管理人电话通知后将纸质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工作地点。

联系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010-87938681、010-87938646、010-87938653、18611951731、18611956431(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1:30, 13:30-17:30)

电子邮箱:bthjglr@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A座9层

邮政编码:100010

线上债权申报系统网址:https://zqsb.jiulaw.cn/index/80066

2、债权人线上申报债权时,各申报材料均需统一为A4型纸,并盖章/签字/捺印后扫描为PDF文件,上传至线上债权申报系统,同时准备原件一式两份,待收到临时管理人电话通知后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处。快递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

3、具体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示范文本请登录线上债权申报系统(网址:

https://zqsb.jiulaw.cn/index/80066)查阅和下载。

4、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5、临时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将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 其他说明

1、如未来阶段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如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仅需就北京一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进行补充申报,债权利息等将根据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的情况予以调整。

2、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

3、公司预重整期间拟定的预重整方案与重整程序中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的基本内容一致的,有关债权人、出资人对预重整方案的书面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重整计划草案对预重整方案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有关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或者与有关权利人重大利益相关的,受到影响的权利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表决;

(二)预重整方案表决前公司隐瞒重要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或者预重整方案表决后出现重大变化,影响权利人表决的,相应权利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表决。

4、预重整期间如需组织债权人召开会议,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5、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五、 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

2、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

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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