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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升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无须进行追溯调整。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和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二、本次会计准则变更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如下:

1.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调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调整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调整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5.增加利润表项目“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无须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执行财政部财经法规的行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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