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再升科技半年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15
2015年半年度报告 
1 / 113 
公司代码:603601                                                 公司简称:再升科技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郭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正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简荣巧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其他 
    无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 / 113 
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3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4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7 
第五节重要事项. 16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5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2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9 
第九节财务报告. 31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113 
2015年半年度报告 
3 / 11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再升科技、公司、本公司指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报告期指 2015年 1-6月 
上期同期指 2014年 1-6月 
上期、上年度指 2014年度 
再升净化指重庆再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再盛德指重庆再盛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宣汉正原指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 
达州中一指达州中一新材料有限公司 
滤纸、空气过滤纸指玻璃纤维滤纸 
芯材指真空绝热板芯材(VIP芯材) 
公司章程指《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再升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ONGQING ZAISHENG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AISHENG TECHNOLO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茂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秀琴舒展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 
电话 023-67176293 023-67176293 
传真 023-88202892 023-88202892 
电子信箱 liuxiuqin@cqzskj.com suzi@cqzskj.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01120 
公司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01120 
公司网址 www.cqzskj.com 
电子信箱 mail@cqzskj.com 
2015年半年度报告 
4 / 113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无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1幢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无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再升科技 603601 无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2015年3月6日 
注册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500112016316 
税务登记号码 500112663564835 
组织机构代码 66356483-5 
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无 
公司于 2015年 1月首发新股 1700万股,2015年 3月进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七、其他有关资料 
    无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3,727,051.98 104,421,622.19 -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57,004.89 20,517,874.11 -2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717,640.53 20,362,687.05 -5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1,024.71 19,199,045.42 -80.1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2,383,771.97 197,121,267.08 53.40% 
    总资产 359,701,821.67 257,281,752.05 39.81% 
    2015年半年度报告 
5 / 11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29 0.1829 -43.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29 0.1829 -43.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78 0.1815 -62.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78 减少6.6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6 11.69 减少8.33 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本期因应对更加复杂的市场竞争,公司在人工、品牌宣传等方面的费用大幅增加,导致本期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净资产的增加主要是由本期新股发行和本期经营净利润形成。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下降是因为本期净资产增加、经营净利润的下降所致。
    本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700万股,总股本由 5100万股增加为 6,800万股,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由 6,800万股增加为 14,960万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4,548.1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152,318.1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2015年半年度报告 
6 / 113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988.4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920,417.24 
    合计 5,039,364.36
    四、其他 
    无 
2015年半年度报告 
7 / 113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管理层工作勤免尽责,努力按照公司年初目标推动各项工作,但由于受外部市场激烈竞争影响,本期公司净利润下降较大。为保证 2015年年初目标的实现,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努力拓展新的市场和领域,力争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1、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727,051.98元,同比下降 0.67%;利润总额 17,587,904.35
    元,同比降低 2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57,004.89元,同比下降 28.08%。公
    司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
    (1)为应对市场变化和更加急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加大了销售推广,销售费用上升;
    (2)用工成本上涨导致公司费用、成本增加;
    (3)天然气能源价格的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
    2、上市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700万股,募集资金 13,430万元,扣出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410.55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600万元,使用期
    限不超过 6个月;按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金额 2,974.71万元,按计划进度使用募集资
    金 804.69万元。截止 2015年 8月 13日,募集资金已使用 2,165.58万元。
    另有关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请见公司于 2015年 3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03,727,051.98 104,421,622.19 -0.67 
    营业成本 66,046,086.08 61,148,851.82 8.01 
    销售费用 9,416,647.93 8,178,733.30 15.14 
    管理费用 15,505,521.46 9,242,954.77 67.76 
    财务费用-226,684.17 817,616.38 -12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1,024.71 19,199,045.42 -80.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70,177.03 -13,753,072.88 -41.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58,623.19 4,890,293.31 1,639.34 
    研发支出 5,596,921.87 3,423,969.33 63.4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其中:滤纸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14.95%,保
    持了稳定增长;VIP芯材及隔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销量基本持平;玻璃棉对外销售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65.9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因劳动用工和天然气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成
    本上升,同时主营产品滤纸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营业成本上升了 8.01%。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主要为市场竞争加剧,相关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员工待遇提高,用工成本等增加。
    2015年半年度报告 
8 / 113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短期借款减少、汇兑损益减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市场竞争加剧,员工薪酬及新产品营销拓展费用等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增加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新生产线投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新股发行,短期贷款减少。
    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5年 1-6月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28.08%,扣出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东的
    净利润为 9,717,640.5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52.28%。主要原因:为应对市场变化和更加急烈
    的市场竞争,公司加大了销售推广,销售费用上升;用工成本上涨导致公司费用、成本增加;天然气能源价格的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总额13,430万元,扣出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0,410.55万元,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600万元,募投项目支付金额 804.69万元,募投项目
    按计划进度稳步推进;公司其他融资主要为向银行贷款,报告期内取得银行授信融资金额 9,000万元,目前累计贷款金额 1,690万元。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727,051.98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0.67%;实现净利润
    14,757,004.8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28.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9,717,640.5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52.28%。
    2、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结构。“玻纤过滤毡”成功推入市场,丰富了产品结构,
    新增产品类别,为公司发展打下了基础。
    3、公司加强了营销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拓展了国际市场的份额,为公司建立玻纤制品国际品
    牌奠定基础。
    (4)其他 
无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制造业 102,625,857.06 65,175,053.25 36.49 -1.19 7.08 减少 4.90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营业成本比上年增毛利率比上年增减2015年半年度报告 
9 / 113 
减(%)减(%)(%) 
VIP芯材及AGM隔板 
29,421,401.99 22,923,866.28 22.08 -2.33 3.89 减少 4.67
    个百分点 
滤纸 68,335,942.28 38,737,381.48 43.31 14.95 29.74 减少 6.46 
    个百分点 
玻璃纤维棉 
4,868,512.79 3,513,805.49 27.83 -65.92 -60.70 减少 9.58
    个百分点 
合计 102,625,857.06 65,175,053.25 36.49 -1.19 7.08 减少 4.90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占营业收入比重最大的滤纸销售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较上年同期上升了 14.95%;
    VIP芯材及隔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销量基本持平;报告期内,玻璃纤维棉对外销售大幅下降,致其收入下降了 65.92%。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主营产品滤纸销量上升的同时,为提升产品品质引进新材料及因能源价格略有上升等造成成本有所增加。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61,105,070.72 -8.45% 
    国外 41,520,786.34 11.87% 
    合计 102,625,857.06 -1.19%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9.54%,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为 VIP芯材国
    内销售略有下降;国外销售收入主要因 VIP芯材的市场需求增长较大,报告期内 VIP芯材国外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55.12%,整个国外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11.87%。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持续的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报告期,公司与东华大学建立院士工作站,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
    在微纤维方面的研究,但不局限于微纤维,将进一步开发在合成纤维、化学纤维等方面的研究,继续丰富产品结构;
    2、报告期,公司荣获重庆市第二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保持了持续的研发能力。截止 2015年 8月 13日,公司获得国家授权专利累计达 29项。
    4、良好的控制能力和完整的检测手段。公司建立了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一
    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具有行业内先进的检测设备,产品质量有保障。
    5、产业一体化优势,有利于公司产品成本控制和材料价格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的控制。
    6、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无 
2015年半年度报告 
10 / 113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11 / 113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5 首次发行 104,105,500.00 8,046,855.56 8,046,855.56 96,058,644.44 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合计/ 104,105,500.00 8,046,855.56 8,046,855.56 96,058,644.44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总额 13,430万元,扣出发行费用 3,019.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0,410.55万元,其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600万元,募投项目支付金
    额 804.69万元。截止 2015年 8月 13日,公司已使用募投项目资金 2,165.58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项目进度 
预计收益 
产生收益情况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 
否 64,000,000.00 1,379,210.55 1,379,210.55 是 2.16%       无      - 
    年产 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 
是 32,000,000.00 5,198,394.74 5,198,394.74 是 16.24%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更有
    利于公司之间的专业分工、降低成本,整合资源,公司将原材料生产以及就近实施本项目放至宣汉正原微2015年半年度报告 
12 / 113 
玻纤。本项目只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意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否 8,105,500.00 1,469,250.27 1,469,250.27 是 18.13%        - 
    合计/ 104,105,500.00 8,046,855.56 8,046,855.56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总额 13,430万元,扣出发行费用 3,019.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0,410.55万元,
    其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600万元,募投项目支付金额 804.69万元。截止 2015年 8月
    13日,公司已使用募投项目资金 2,165.58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变更投资项目资金总额 
变更后的项目名称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项目拟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变更项目的预计收益 
产生收益情况 
项目进度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年产 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 
年产 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 
32,000,000.00 5,198,394.74 5,198,394.74 是         16.24%是 
    合计/ 32,000,000.00 5,198,394.74 5,198,394.74 是/ 16.24%// 
    2015年半年度报告 
13 / 11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更有利于公司之间的专业分工、降低成本,整合资源,公司将原材料生产以及就近实施本项目放至宣汉正原微玻纤。本项目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仅为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意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半年度报告 
14 / 113 
(4)其他 
无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公司名称:重庆再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东路 9号 2幢 1-5层 
法人代表:郭彦 
成立日期:2002年 9 月 20 日 
注册资本:50 万元 
实缴资本: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净化设备;销售:建材、化工产品、五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重庆再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148.11万元,净资产为
    1,065.93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 975万元,营业利润 149.52万元,净利润 135.59
    万元。
    (2)公司名称:重庆再盛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空港东路 9号 
法定代表人:郭茂 
注册资本:1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22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经营);销售: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空气净化材料,玻璃纤维制品,净化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重庆再盛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089.96万元,净资产为 1,534.1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 4,209.77万元,营业利润
    124.78万元,净利润 96.74万元。
    (3)公司名称: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陶伟 
成立日期:2010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缴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856.42万元,净资产为 2,427.82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 3,432.48万元,营业利润 153.24万元,净利润 171.56 万元。
    (4)公司名称:达州中一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15 / 113 
注册地址:四川省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叶程龙 
成立日期:2012年 9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缴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本报告期内,达州中一新材料公司完成注销工作。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 2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7股并以未分配利润每 10股送 5股(含税)。本报告期分配 2014年度现金红利 13,600,000.00元,送股 34,000,000.00元,本次利润分
    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6,070,482.97,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 47,600,000.00
    元,剩余 5,895,143.94元。
    上述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二屇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 2015-008),并经公司 2015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 2015-026)。公司于 2015年 5月 20日《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7),2015年 5月 26日完成现金红利发放。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无 
2015年半年度报告 
16 / 113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1、2015年 3月,公司子公司再升净化与招行重庆渝北支行签订 2014渝北字第 6691141201号最
    高额抵押合同,以本公司子公司再升净化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空港东路 9号的房产(产证号:201房地证 2008字第 00901号、201房地证 2009字第 07924号)为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2014年渝北字第 6691141201号)3000万元作担保,抵押期限从 2015年 5月 15日起至 2018年 5月 14日。
    2、2015年,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渝北工流最高额抵(2015)
    1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 197号 2幢(权证号:201房地证 2013字第 062747号、201房地证 2013字第 062747号)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将要(及/或已经)与本公司在 2015年 6月 22日至 2020年 6月 21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文件(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该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限额为9,000.00万元。
    2015年半年度报告 
17 / 113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再升科技 
注 1 2014.9.18-2015.1.22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再升科技 
注 2 2014.5.27
    2015.1.22-2018.1.21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再升科技 
注 3 2014.5.27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郭茂注 4 2012.2.17 
    长期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郭茂注 5 2014.5.27
    2015.1.22-2020.1.21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郭茂注 6 2014.12.8
    2014.12.8-2015.1.22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郭茂注 7 2014.12.12
    2015.1.22-2018.1.21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郭茂注 8 2014.5.27
    2015.1.22-2018.1.21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郭茂注 9 2013.9.25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郭茂注 10 2012.2.17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郭茂注 11 2014.5.27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郭茂注 12 2012.2.20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上海广岑 
注 13 2014.12.8
    2014.12.8-2015.1.22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上海广岑 
注 14 2014.12.12
    2015.1.22-2016.1.21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上海广岑 
注 15 2014.2.27
    2015.1.22-2018.1.21 
    是是 
2015年半年度报告 
18 / 113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西藏玉昌 
注 16 2014.12.8
    2014.12.8-2015.1.22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西藏玉昌 
注 17 2014.5.27
    2015.1.22-2018.1.21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西藏玉昌 
注 18 2014.12.2015.1.22-2016.1.21 
    是是 
注 1:
    1、在本次发行申请期间,本公司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向发审委委员提供资金、物品等馈赠及其他
    利益,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向发审委委员提供本次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保证不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发审委委员对发行人的判断。
    2、本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的审核工作。
    3、在发审委会议上接受发审委委员的询问时,本公司保证陈诉内容真实、客观、准确、简洁,不
    含与本次发行审核无关的内容。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 2:
    1、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则触发相关责任主体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相关责任主体应按预案启动稳定股价的相关程序和措施。
    2、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负有稳定股价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要求拟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函。
    3、稳定股价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应结合回购股份时公司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不低于回购股份的上一年度公司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 5%,不高于公司回购股份的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的区间确定。
    公司回购股份后,应及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
    4、稳定股价的措施 
    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股份回购、股份增持等措施稳定股价。其中,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和/或其他合法方式或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要约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相关责任主体回购或增持行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实施稳定股价的期限 
    相关责任主体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期限为 12个月,自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相关责任主体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之日起算。
    6、稳定股价的程序 
    2015年半年度报告 
19 / 113
    (1)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在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的情况下,首先触发公司回购股份的
    义务。公司董事会应于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条件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制订公司股份回购预案并进行公告;股份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由公司实施股份的相关决议;公司应在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提请召开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预案,并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以其所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程序。若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公司股份回购义务的 10个交易日内
    制订并公告公司股份回购预案,或者股份回购预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或者公司公告实施回购的具体方案后 30日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或者公司回购股份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10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开始实施增持。控股股东应将增持股份计划应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并不免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义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程序。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者未在公司公告其增持计划后 30日内开始实施增持,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10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开始实施增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将其增持股份计划应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并不免除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和公司回购股份的义务。
    7、稳定股价措施的中止和恢复。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稳定公司公司股价措施期间,若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相关责任主体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股份增持等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在稳定公司股价期限内,若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相关责任主体应恢复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
    8、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若公司未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券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注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该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 4: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再升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担任再升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自营、合资或联营,从事或者参与与再升科技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活动;不会利用本人从再升科技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再升科技相竞争的活动;亦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再升科技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注 5: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 / 113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开始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按以下方式减持:
    (1)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
    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
    一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
    (3)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 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解禁限售股总
    数的 20%;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解禁限售股总数的40%。
    (4)减持公告: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至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 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
    要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低于发行价转让的,转让所得利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且所持剩余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注 6: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市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本人(或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本人(或本企业)决定不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在公司首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出售本人(或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及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转让老股 
注 7: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郭茂先生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注 8:
    1、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则触发相关责任主体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相关责任主体应按照预案启动稳定股价的相关程序和措施。
    2、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负有稳定股价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要求拟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函。
    3、稳定股价的责任和义务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1 / 113 
控股股东郭茂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应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增持股份后 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4、稳定股价的措施 
    控股股东郭茂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要约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行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实施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实施稳定股价的期限 
    控股股东郭茂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期限为 12个月,自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郭茂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之日起算。
    6、稳定股价的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在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的情况下,首先触发公司回购股份的
    义务。公司董事会应于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条件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制订公司股份回购预案并进行公告;股份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由公司实施股份的相关决议;公司应在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提请召开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预案,并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以其所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程序。若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公司股份回购义务的 10个交易日内
    制订并公告公司股份回购预案,或者股份回购预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或者公司公告实施回购的具体方案后 30日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或者公司回购股份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10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开始实施增持。控股股东应将增持股份计划应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并不免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义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程序。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者未在公司公告其增持计划后 30日内开始实施增持,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10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开始实施增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将其增持股份计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