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伯特利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19-03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史正富先生持有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股东史正富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本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19年4月29日,公司收到股东史正富先生发来的《史正富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史正富5%以下股东2,300,0000.56%IPO前取得:2,3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高新同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史正富2,300,0000.56%史正富为上海同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其配偶翟立合计持有其84.5%的出资份额,上海同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安徽高新同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97.5%的出资份额,且史正富担任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史正富与安徽高新同华为一致行动人。
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8,043,5004.42%
合计20,343,5004.98%

截至本公告日,史正富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史正富不超过:2,300,000股不超过:0.56%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300,000股2019/5/24~2019/10/31按市场价格IPO前获得股份个人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安徽高新同华、史正富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安徽高新同华、史正富届时将综合考虑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安徽高新同华和/或史正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安徽高新同华、史正富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安徽高新同华或史正富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限于安徽高新同华和史

正富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6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如安徽高新同华和/或史正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安徽高新同华和史正富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将在安徽高新同华或史正富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安徽高新同华和史正富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3)如安徽高新同华和/或史正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史正富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史正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