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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 临2021-024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9日、2019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1年10月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之日起计算,即2019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

2、截至2019年11月14日,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352,941股,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1.89元/股,成交金额约为人民币226,656,005.94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2019年9月30日总股本的1.10%。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前述标

的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12个月,即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2)。

3、2020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19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66,583,3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从966,583,343股增至1,256,558,346股,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同比例增加。按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取得的公司股票数量10,352,941股计,本次分配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变更为13,458,823股。

4、2020年11月14日,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在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0-095)。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0,421,883股,持股比例为0.83%。

二、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于2020年11月14日届满,按照《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一旦本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等事宜。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3)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

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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