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洪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伟明环保 | 指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伟明集团 | 指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嘉伟实业 | 指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七甲轻工 | 指 | 温州市七甲轻工机械厂 |
鑫伟钙业 | 指 | 建德市鑫伟钙业有限公司 |
同心机械 | 指 | 温州同心机械有限公司 |
晨皓不锈钢 | 指 | 温州市晨皓不锈钢有限公司 |
伟明机械 | 指 | 伟明机械有限公司 |
Merit | 指 |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
上海璞骁 | 指 | 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格林美 | 指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公司下属其余子公司及项目简称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伟明环保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EIM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项光明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程鹏 | 王菲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电话 | 0577-86051886 | 0577-86051886 |
传真 | 0577-86051888 | 0577-86051888 |
电子信箱 | ir@cnweiming.com | ir@cnweiming.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住所由“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开发区梧慈路517号”变更为“浙 |
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 |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5088 |
公司网址 | http://www.cnweiming.com |
电子信箱 | ir@cnweiming.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伟明环保 | 603568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113,412,567.53 | 2,893,168,581.86 | 4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2,859,331.76 | 1,025,968,757.11 | 38.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51,868,965.11 | 987,508,597.66 | 36.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2,800,187.89 | 918,411,654.13 | 42.9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957,560,464.68 | 11,101,962,563.15 | 7.71 |
总资产 | 26,049,984,677.61 | 24,100,583,128.67 | 8.0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61 | 37.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59 | 37.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58 | 37.9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9 | 10.48 | 增加1.7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 11.58 | 9.98 | 增加1.60个百分 |
产收益率(%) | 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43,375.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774,885.01 | 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及收到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317,562.51 | 理财产品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7,283,780.7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4,700.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035,051.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149,484.98 | |
合计 | 70,990,366.6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垃圾处理行业
(1)行业市场状况
2024年初以来,为应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国家持续出台实施一系列政策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以实现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为导向,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持续推进和落实各项环保产业规划和政策。国内环保行业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面临全方位提质增效、精耕细作、系统化建设运营等新机遇和挑战。受行业步入成熟期等因素影响,近三年来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数量、新增产能、投资金额等关键性指标均有所下降。随着电价补贴力度逐渐减缓,叠加风光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影响,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补贴退坡或将延续。企业通过技术、管理创新提升现有项目运营效率,在存量和增量市场中寻找新的增长点,并积极探索出海路径,通过探索多元化收益来源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国内同行业其它公司主要有:光大环境、瀚蓝环境、上海环境、三峰环境、绿色动力、深圳能源、康恒环境、中国天楹、旺能环境等。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形成了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流的经营模式,即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授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特许经营权到期时,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再次选择特许经营者。若不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经营者将按照协议约定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餐厨垃圾处理也采取类似的经营模式。行业内特许经营权模式主要有BOO(建设—拥有—经营)、BOT(建设—经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等。
固废处理行业的商业模式不仅仅反映了行业自身的发展需求,也反映了社会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战略需求。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固废处理行业的商业模式将不断创新和发展,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固废处理需求和社会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同时,政府也将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固废处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多赢。
(3)行业上下游关系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主要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近年来市场化主体不断介入环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行业的后端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由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及电力公司。
(4)行业发展方向
根据《“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垃圾焚烧企业效益增长点逐渐从新项目开发转移到已运营项目的精细化管控和业务拓展,结合自身资源优势,打通固废产业链实现效益提升。由于垃圾分类及运营项目增多,目前国内垃圾焚烧项目中,部分未能达到满负荷运营。多省陆续推出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将提高部分垃圾焚烧运营项目的效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垃圾分类成效日益明显,餐厨垃圾增量较大,餐厨垃圾处理业务有较大的市场
空间。绿电需求的增长和碳交易市场的日趋完善,绿电交易通过市场机制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碳交易则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企业减少碳排放,为固废行业提供了新的机会。
2、装备制造行业
环保装备制造作为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我国将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动发展模式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
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所采用的垃圾处理设备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接收系统、锅炉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电气系统和水处理系统等专业系统。
近年来国内垃圾焚烧装备制造技术持续提升,部分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销往国际市场。除本公司外,国内其他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还有三峰环境、光大环境、康恒环境、杭州新世纪等。
在原有生产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基础上,公司将装备制造业务拓展到新能源材料领域。公司下属装备制造集团目前生产新材料装备,湿法领域主要有大型槽罐、搅拌器、浓密机、反应釜等设备,火法领域主要有侧吹炉炉体、收尘器和脱硫设备等。公司装备制造业务保持强劲增速,新材料装备订单量增量显著。随着公司布局的新材料产能逐步投产以及在新材料领域的持续深入,后续还会进一步扩大新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积极拓展市场,提升装备板块业务收入。
3、新能源材料行业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市场规模持续迅速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正成为制造业新的增长引擎。同时,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国家针对新能源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链发展。2021年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2年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发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措施。
2024年上半年,伴随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利好政策持续落地,汽车市场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汽车产销保持平稳增长。根据中汽协公布数据,2024年1月至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492.9万辆和494.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0.1%和32%,市场占有率达35.2%。出口方面,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60.5万辆,同比增长13.2%,保持快速增长。
总体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态势,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催生锂电材料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推进产能释放以应对市场需求。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凭借其能量密度高、用户体验优等特性,成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类型。作为生产高镍三元材料的重要原料,上游高冰镍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在该行业经营的国内公司主要有:华友钴业、中伟股份、格林美、力勤资源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低碳环保服务商之一,将“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作为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2022年以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顺应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战略布局新能源材料行业,公司主营业务形成了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格局。其中,环境治理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等;装备制造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环保装备和新能源材料装备研发制造;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高冰镍、硫酸镍、电解镍、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等。本公司垃圾焚烧业务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包括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设备制造销售及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公司在全国各地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厂,并在垃圾焚烧厂附近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和工业固废处理项目,与生活垃圾进行协同处置;同时,公司介入行业上下游的环保装备研发制造销售、环保工程承包建设、垃圾清运、渗滤液处理等领域。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布局新材料一体化投资,包括上游在印尼投建镍金属冶炼项目,下游在国内投建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产品涉及电池级硫酸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电解镍、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等;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自身高端装备研发和生产优势,积极开展红土镍矿火法和湿法冶炼等新材料装备的研制,为自身项目提供装备支持,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成本,并对外向行业企业输出成套设备,实现对外销售收入。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力销售、垃圾处置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等,通过向电力公司提供电力并收取发电收入,向地方政府环卫部门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向客户销售环保装备和新材料装备及服务并收取设备销售及服务费。公司主要通过增加环保项目规模和设备销售及服务规模,并开展各类固废协同处理、一体化运营新材料业务等,来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等垃圾处理项目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环保装备,以及红土镍矿火法和湿法冶炼等新材料装备。环保和新材料装备一方面供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另一方面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及服务。公司在垃圾焚烧项目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投资和运营成本管控能力强,稳定运营能力、发电效率居行业领先,投运项目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公司业务毛利率较高,是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的主要模式为BOT、BOO。其中,BOT模式(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BOO模式(建设—拥有—经营)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项目资产为企业所有,无需移交给政府。BOT、BOO
项目公司需要投入大笔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周期长。项目运营的主要收入是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
2)装备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制造核心垃圾处理成套设备以及镍金属冶炼等新材料装备,分别向公司各项目运营公司以及外部客户进行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属于订单式生产,根据规模、性能要求、环保排放标准等进行定制。3)新材料项目运营模式公司新材料项目分为国外业务和国内业务,国外业务主要为在印尼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镍金属冶炼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国内业务主要为设立合资公司生产硫酸镍、电解镍、动力电池材料等产品,形成动力电池材料上下游一体化投资运营,有效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各环节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带来的收益影响。
(2)采购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模式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服务;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主要负责提供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烟气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高低压电气等垃圾焚烧发电关键设备,余热锅炉由公司自主设计并委托专业的锅炉生产商进行制造。除项目建设涉及的采购事项外,公司垃圾焚烧等项目运营过程中也会采购石灰、活性炭、水、电等原材料。公司项目在正常运行时使用部分自身发电量,在设备检修期间需要采购外部电力。
2)装备制造业务采购模式装备制造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询比价,与主材、辅材及外购件厂商签订协议,开展钢材、炉排片、布袋、龙骨、水、电等采购工作。
3)新材料项目采购模式新材料在建项目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服务;公司主要通过询比价对外采购新材料装备,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提供部分镍冶金设备、新材料生产装备。
(3)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垃圾处理服务、销售电能及销售环保、镍冶炼和新材料成套设备实现盈利。收入来源主要包括:①通过购售电合同向购电方出售电力取得发电收入;②通过接收、处理垃圾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③通过销售环保、镍冶炼和新材料成套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取得收入;④EPC建造收入。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业务覆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
公司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公司在长三角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并积极介入全国市场,显著的规模优势有
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研发成本和管理成本,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公司还积极向餐厨垃圾、污泥等其他固废的清运和处置领域全面拓展。公司业务覆盖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各个环节,包括核心技术研发、设备研制、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全产业链,具备一体化运作的独特优势,各业务环节之间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有效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加快建设速度,提高运营效率,加强设备运营、维护和维修,并促进技术创新。公司还积极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及服务业务。公司在运营自有项目基础上,形成了很强的同行业项目整合和效率提升能力。
(二)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成套装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公司聚集一批高级技术人才,组建炉排、烟气净化设备、焚烧锅炉、自动控制系统、高低压电气、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镍冶炼装备、新材料制造装备、项目建设、运营工艺等专业研发团队,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焚烧炉排炉、烟气净化、自动控制等技术,成功应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已逾20年,在线运行的各套设备质量过硬、性能优异、技术工艺成熟,并储备了丰富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并驾齐驱,协同发展能力强。
公司目前形成了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业务协同发展的格局,在传统业务发展成熟的基础上,积极围绕低碳环保领域开展业务布局,通过介入镍冶炼和电池材料制造相关低碳业务,打开了业务发展新空间。高冰镍火法冶炼工艺与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有相似之处,公司可借鉴现有成熟技术,利用人才优势,保证新材料制造产能快速建设和投产;环保运营业务也能为新材料业务提供资金和运营人才支持,新材料产能投产后预计可以为公司带来收入增量和良好的盈利空间,极大提升公司业务规模,进而反哺公司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以及装备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环保业务市场份额及装备制造的核心竞争力。
(四)公司拥有突出的业务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项目快速复制能力,运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以及设备研制等方面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作模式,形成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的业务管理能力,帮助公司保持行业领先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公司获得一系列社会荣誉,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并具备项目快速复制能力。公司从投资到运营端都建立了严格的事前风险控制体系,严格的财务与法务事中合规体系,严格的事后内部审计体系,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资产负债率在同行业中属于较低水平,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五)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团队,人才队伍稳定,开展有效激励,并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体系。
公司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知识、专业的技术实力和高效的管理能力,创业创新意识强,将帮助公司积极把握低碳环保行业的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沉淀形成了优秀的企业文化,建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人才队伍稳定。公司还建立了良好的培训体系,通过周期性的专业和管理培训,推动不同岗位、层级员工不断成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各层次人才的需求。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公司积极推动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发展。上半年公司环保项目运营实现收入16.11亿元,装备制造及服务实现收入24.85亿元。具体经营情况分述如下:
(一) 环保集团投资建设运营情况
上半年昌黎项目投入正式运营,富锦项目、永康项目二期、凯里项目二期和枝江项目投入试运行,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运营项目53个(其中试运行4个),上述项目投运规模约3.6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报告期东阳、浦城餐厨项目投入正式运营,宁都餐厨项目投入试运行,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餐厨垃圾处理运营项目18个(其中试运行3个)。公司全面推进各项目建设,陇南项目开始进垃圾,期末公司在建的控股垃圾焚烧项目4个、在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4个。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各类环保业务指标如下:
业务类型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生活垃圾处理量(万吨) | 601.72 | 1,120.07 | 889.10 | 664.45 |
餐厨垃圾处理量(万吨) | 24.03 | 42.77 | 33.71 | 28.96 |
污泥处理量(万吨) | 8.31 | 13.48 | 8.77 | 6.75 |
上网电量(亿度) | 17.30 | 31.58 | 26.08 | 21.01 |
粗油脂销售量(万吨) | 0.76 | 1.44 | 1.03 | 0.82 |
外供蒸汽量(万吨) | 3.16 | 5.48 | 4.06 | - |
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 | 61.65 | 129.23 | 117.45 | 122.63 |
餐厨垃圾清运量(万吨) | 15.45 | 28.23 | 27.32 | 28.27 |
污水处理量(万吨) | 962.60 | 1,642.04 | 14.25 | 13.11 |
注:2023年污水处理量明显增加,主要为公司完成大股东持有的永嘉污水100%股权收购。
公司各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积极拓展协同处理项目。主要签署合同情况:公司下属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管理技术服务合同》,负责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管理技术服务,服务期三年,合同总价约684万元;公司续签瓯海区生活垃圾直运服务项目合同,继续负责运输瓯海区各镇街各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等产生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服务期限1年,合同总价约人民币1,024.92万元。
上半年公司共有15个垃圾焚烧项目完成绿证建档核发工作,共计核发绿证约114.61万个。永丰项目垃圾处理费上调8.66%。昆山项目二期收到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1,178.72万元。
(二) 装备集团和新能源集团业务发展情况
上半年公司装备制造及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4.85亿元,同比增长74.51%。上半年公司及下属装备制造公司新增主要日常环保和新材料设备订单总计约12.13亿元。伟明装备集团取得GGD型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两种产品的3C认证,拓展了产品范围。
公司下属嘉曼公司4万吨印尼高冰镍项目进展顺利,设备安装进入最后阶段。伟明盛青公司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新取得81.2亩用地,办公楼、食堂和宿舍楼启用,硫酸镍产线和一期电解镍车间建设进入最后阶段。
装备集团和新能源集团上半年收到产业政策、技改等补助合计约4,132.47万元。
(三) 其他方面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约319项。公司下属伟明建设公司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公司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建设总部大楼,成功竞得总部大楼温州龙湾区状元地块。公司1月完成1.8亿元股份回购,“伟24转债”于4月成功发行上市。
公司还荣获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五届天马奖之“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董事会》杂志主办的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之 “优秀董事会”、证券之星“ESG新标杆企业奖”、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主办的“2023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标杆企业”等称号,并获得华证ESG评级“2023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综合评级A级”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113,412,567.53 | 2,893,168,581.86 | 42.18 |
营业成本 | 2,231,403,482.66 | 1,498,585,685.94 | 48.90 |
销售费用 | 8,751,558.29 | 6,764,589.90 | 29.37 |
管理费用 | 122,261,323.17 | 90,832,067.22 | 34.60 |
财务费用 | 130,386,321.35 | 106,753,671.01 | 22.14 |
研发费用 | 53,862,045.78 | 42,124,271.27 | 27.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2,800,187.89 | 918,411,654.13 | 42.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3,229,134.56 | -1,314,213,005.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0,512,196.31 | 152,368,609.47 | 169.42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设备、EPC及服务业务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设备、EPC及服务业务成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工薪支出和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569,940,712.37 | 9.87 | 2,575,362,046.62 | 10.69 | -0.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7,500,000.00 | 0.57 | 12,000,000.00 | 0.05 | 1,129.17 | 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票据 | 479,161,460.60 | 1.84 | 245,179,102.19 | 1.02 | 95.43 | 主要为装备业务取得应收票据所致。 |
应收账款 | 2,781,381,795.81 | 10.68 | 2,234,715,164.34 | 9.27 | 24.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91,955,732.49 | 0.35 | 96,157,786.00 | 0.40 | -4.37 | |
预付款项 | 122,882,198.14 | 0.47 | 115,476,781.59 | 0.48 | 6.41 | |
其他应收款 | 25,518,670.71 | 0.10 | 37,376,112.69 | 0.16 | -31.72 | 主要为收回垫付的排污权费及其他款项所致。 |
存货 | 230,276,165.39 | 0.88 | 228,213,400.67 | 0.95 | 0.90 | |
合同资产 | 352,926,337.65 | 1.35 | 316,867,743.47 | 1.31 | 11.3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481,080.33 | 0.04 | 8,551,534.88 | 0.04 | 10.87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2,962,886.81 | 2.74 | 749,749,960.88 | 3.11 | -4.91 | |
长期应收款 | 186,561,747.10 | 0.72 | 189,944,776.07 | 0.79 | -1.78 | |
长期股权投资 | 549,239,794.83 | 2.11 | 579,083,617.76 | 2.40 | -5.1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637,064.63 | 0.01 | 4,281,487.55 | 0.02 | -15.05 | |
投资性房地产 | 99,460,273.71 | 0.38 | 104,732,618.91 | 0.43 | -5.03 |
固定资产 | 2,015,321,688.26 | 7.74 | 2,047,647,560.05 | 8.50 | -1.58 | |
在建工程 | 1,707,037,963.90 | 6.55 | 848,434,251.65 | 3.52 | 101.20 | 主要为嘉曼高冰镍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0,061,552.12 | 0.04 | 13,732,527.02 | 0.06 | -26.73 | |
无形资产 | 13,607,800,094.79 | 52.24 | 13,250,423,713.45 | 54.98 | 2.70 | |
长期待摊费用 | 45,090,700.89 | 0.17 | 43,649,858.77 | 0.18 | 3.3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5,670,602.34 | 1.14 | 266,729,662.22 | 1.11 | 10.8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16,154.74 | 0.02 | 132,273,421.89 | 0.55 | -95.38 | 主要为预付工程款结算所致。 |
短期借款 | 346,434,913.43 | 1.33 | 354,879,094.03 | 1.47 | -2.38 | |
应付票据 | 57,752,458.36 | 0.22 | 191,680,338.78 | 0.80 | -69.87 | 主要为应付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
应付账款 | 1,798,646,662.37 | 6.90 | 1,688,357,496.74 | 7.01 | 6.53 | |
预收款项 | 4,296,268.31 | 0.02 | 4,300,713.88 | 0.02 | -0.10 | |
合同负债 | 87,200,094.49 | 0.33 | 132,127,318.23 | 0.55 | -34.00 | 主要为向客户转让商品履行义务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6,958,148.15 | 0.18 | 113,691,885.12 | 0.47 | -58.70 | 主要为发放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费 | 216,026,398.84 | 0.83 | 249,966,672.28 | 1.04 | -13.58 | |
其他应付款 | 284,707,809.83 | 1.09 | 278,207,872.43 | 1.15 | 2.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0,135,899.94 | 1.65 | 570,083,990.24 | 2.37 | -24.55 | |
其他流动负债 | 276,833,614.94 | 1.06 | 210,535,748.85 | 0.87 | 31.49 | 主要为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5,013,140,165.45 | 19.24 | 4,202,462,442.31 | 17.44 | 19.29 | |
应付债券 | 1,701,086,997.65 | 6.53 | 1,406,976,211.26 | 5.84 | 20.90 | |
租赁负债 | 2,862,997.97 | 0.01 | 7,366,086.58 | 0.03 | -61.13 | 主要为租赁到 |
期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25,877,148.61 | 0.10 | 42,634,796.46 | 0.18 | -39.31 | 主要为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预计负债 | 1,529,371,826.17 | 5.87 | 1,496,126,744.74 | 6.21 | 2.22 | |
递延收益 | 338,376,137.03 | 1.30 | 347,010,250.84 | 1.44 | -2.4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0,973,422.96 | 1.04 | 263,751,750.80 | 1.09 | 2.7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7,794,527.97 | 0.11 | 5,676,529.08 | 0.02 | 389.64 | 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变动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018,756,825.5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7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412,502.39 | 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416,973,030.98 | 质押 |
合同资产 | 197,402,514.50 | 质押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1,055,811,000.00 | 质押 |
伟明(新加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420,389,327.80 | 质押 |
固定资产 | 259,821,872.56 | 抵押 |
无形资产 | 130,668,441.15 | 抵押 |
其他权益工具 | 1,923,653.48 | 限售 |
合计 | 2,508,402,342.86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备注 |
424,759,983.22 | 273,723,208.19 | 55.18% | |
被投资公司情况 | |||
单位 | 主要业务 |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 备注 |
永康公司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渗滤液处理 | 100.00% | 报告期增资1,847.52万元 |
昌黎公司 | 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处理、污泥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 | 100.00% | 报告期增资166.56万元 |
枝江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治理。 | 66.00% | 报告期增资1,283.79万元 |
昆山再生资源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再生资源销售。 | 70.00% | 报告期增资25,353.47万元 |
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治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18.00万元 |
伟明自控公司 | 软件开发、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 | 100.00% | 报告期出资300万元 |
亿达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软件开发、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 55.00% | 报告期出资169.4万元 |
嘉曼公司 | 有色金属制造产业。 | 63.00% | 报告期增资1,750万美元 |
陇南公司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 | 89.56% | 报告期增资900万元 |
注:美元汇率按出资日汇率计算。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000,000.00 | 569,500,000.00 | 434,000,000.00 | 147,5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96,157,786.00 | -4,202,053.51 | 91,955,732.4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281,487.55 | -824,422.92 | 20,610,573.00 | 180,000.00 | 3,637,064.63 | |||
合计 | 112,439,273.55 | -824,422.92 | 20,610,573.00 | 569,500,000.00 | 434,000,000.00 | -4,022,053.51 | 243,092,797.1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当期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伟明装备集团 | 设备、EPC及服务 | 5,008.00 | 100 | 365,706.87 | 155,601.77 | 54,212.20 | 186,608.47 | 63,492.71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垃圾处理业务经营风险
(1)行业发展及竞争的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作为一个发展前景广阔的产业,吸引了众多在技术、市场、人才、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市场参与者。随着我国城市化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国家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也提出了很高要求,这也激发了固废处置行业的投资热潮。近几年来大量的央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投资、收购、合作等方式进军固废处理领域,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但行业新增项目数量减少,公司将面临较严峻的挑战。行业激烈的竞争会使公司难以获取新项目、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并面临垃圾处置费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利润。
(2)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特许经营项目建设需进行较大金额的施工建设和设备采购。虽然公司特许经营项目的关键设备主要向其下属子公司采购,但若项目建设期间因建筑材料、设备材料、人工成本等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将导致施工建设和设备采购成本相应上升,对公司未来的净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若公司特许经营筹建项目及未来新取得项目在选址过程中,未能在合理时间内确定符合建设条件的备选厂址,或在土地征用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各环节中未能妥善取得选址周边民众的支持和配合,则公司将面临新项目前期审批进度缓慢甚至未能获批而被迫重新选址的不利后果,导致项目无法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在既定时间内开工建设并投产运营,从而对公司新项目拓展经营和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因自然灾害、施工事故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期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期,在影响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不排除部分项目停止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既有投入无法收回或预期收入无法实现,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项目运营风险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司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规定,在垃圾焚烧过程中监测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以确保符合环保要求。若由于工作失误或不可抗力因素,上述环节出现障碍,将对公司项目运营造成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由于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环保要求提高、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公司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或运营协议中均约定:由于国家环保标准调整、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变化使公司生产成本或收入发生较大变化时,可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标准。但由于具体调整限定了成本变化幅度、双方重新测算程序等前提,且需双方具体协商,因此公司仍有可能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
此外,国家垃圾焚烧补贴电价退坡,可能影响公司发电收入及盈利水平。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情况下,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2、开展新材料业务风险
公司开展新材料业务,通过投资印尼高冰镍项目生产镍金属制品。高冰镍项目投资、建设和生产面临工艺技术革新、海外原材料供应和产品市场销售、海外人力资源组织、资金外币汇兑、所在国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风险,从而对未来项目的盈利性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密切合作,做好资金外汇风险管理,推进公司新材料业务平稳发展。
3、装备制造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装备板块原材料采购量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对公司装备制造毛利率和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公司将通过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节省成本开支;同时公司通过精益化管理、智能制造等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发挥规模优势;通过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优化、质量改善、效率提升,最大程度的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给企业的影响,确保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利用垃圾发电产生的电力收入业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公司垃圾处理、污泥处理、污水处理劳务收入选择享受70%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增值税政策。若未来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出现变化不再执行或适用条件等原因不再享受,公司及子公司可能无法享受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从而导致公司的盈利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5、技术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组建了专门的研究团队,配备专职的研究人员,负责总体技术开发工作。公司已通过签署长期合约及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等措施稳定核心技术团队,并通过制定《保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与知悉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争性业务限制协议等措施防范核心技术泄露。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及技术人员数量的增加,未来公司的核心技术仍存在扩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6、管理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持股比例较高中,可以利用其绝对控股的地位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董事、监事任免、经营方针、投资决策和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从而有可能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尽管公司建立了特有的文化和凝聚力,且对公司核心技术及管理人才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但仍不排除该等人才流失从而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子公司不断增加,对子公司的管控风险也有所增加;若公司管理能力的提升未能与业务规模的扩张保持一致,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的下属子公司变化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公司下属PT CHENGJIAMAN NEW ENERGY(中文名为“盛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注销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设立控股子公司“温州伟明亿达设备有限公司”和“温州伟明弘宇设备有限公司”。
2、根据印尼嘉曼项目建设需要,嘉曼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500万美元,并于2024年5月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3、根据公司业务调整需要,公司下属中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20.6%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并于2024年5月完成上述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持有中环智慧30.4%股权。
4、因业务合作需要,2024年5月,公司合资设立参股公司“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23MADJ2MD79A。该公司注册资本:6,041.772万元,其中;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股99%,公司持股1%;法定代表人:沈大军;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民安路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销售代理;许可项目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
5、因业务合作需要,2024年5月,公司合资设立参股公司“普洱泰欣光谷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25MADNCL1G15。该公司注册资本:5,474.324万元,其中;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公司持股1%;法定代表人:汪洋;住所: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建设路3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销售代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3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5年6月3日 | 共审议12个议案,均审议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31日在温州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浙江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 |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 |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 |
2023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0)。 |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172,000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共计4,172,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1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2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并失效。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排放的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由烟气中排放,上述污染物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一般设一个烟气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由废水中排放,回用则无排放口,污水处理至纳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般设一个排入污水管网的接口。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汇总如下:
序号 | 单位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 限值 | |
1 | 公司 (临江项目一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5.6 | 颗粒物(mg/m3) | 1#炉 | <1 | 30 |
2#炉 | <1 | ||||||
3#炉 | <1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77 | 300 | ||||
2#炉 | 156 | ||||||
3#炉 | 19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3 | ||||||
氯化氢(mg/m3) | 1#炉 | <0.9 | 60 | ||||
2#炉 | 1.9 | ||||||
3#炉 | <0.9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0 | 100 | ||||
2#炉 | <20 | ||||||
3#炉 | <20 |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5.6 | 化学需氧量(mg/L) | <4 | 100 | |||
氨氮(mg/L) | 0.02 | 25 | |||||
2 | 温州公司 (临江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4.29 | 颗粒物(mg/m3) | 1#炉 | <1 | 30 |
2#炉 | <1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21 | 300 | ||||
2#炉 | 218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58 | 100 | ||||
2#炉 | 37 | ||||||
氯化氢(mg/m3) | 1#炉 | 1.2 | 60 | ||||
2#炉 | 7.3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0 | 100 | ||||
2#炉 | <20 |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5.8 | 化学需氧量(mg/L) | <4 | 100 | |||
氨氮 (mg/L) | 0.02 | 25 | |||||
3 | 永强公司 (永强项目一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6.18; A2240002579106C-2d 2024.6.18; A2240252655103C 2024.6.13 | 颗粒物(mg/m3) | 1#炉 | <20 | 30 |
2#炉 | <20 | ||||||
3#炉 | <20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63 | 300 | ||||
2#炉 | 171 | ||||||
3#炉 | 109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0 | 100 | ||||
2#炉 | 20 | ||||||
3#炉 | <3 | ||||||
氯化氢(mg/m3) | 1#炉 | 7.4 | 60 | ||||
2#炉 | <0.9 | ||||||
3#炉 | 1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0 | 100 | ||||
2#炉 | <20 | ||||||
3#炉 | <20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4.16 | 化学需氧量(mg/L) | 16 | 500 | |||
氨氮 (mg/L) | 0.387 | 35 | |||||
4 | 龙湾公司 (永强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5.8 | 颗粒物(mg/m3) | 1#炉 | <20 | 30 |
2#炉 | <20 | ||||||
3#炉 | <20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74 | 300 | ||||
2#炉 | 88 | ||||||
3#炉 | 79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7 | 100 | ||||
2#炉 | 28 | ||||||
3#炉 | 8 | ||||||
氯化氢(mg/m3) | 1#炉 | 2.9 | 60 | ||||
2#炉 | 1.3 | ||||||
3#炉 | 1.1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0 | 100 | ||||
2#炉 | <20 | ||||||
3#炉 | <20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4.16 | 化学需氧量(mg/L) | 16 | 500 | |||
氨氮 (mg/L) | 0.387 | 35 | |||||
5 | 昆山公司 (昆山项目一期和二期) |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2024.5.14 | 颗粒物 (mg/m3) | 1#炉 | <1 | 30 |
2#炉 | <1 | ||||||
3#炉 | <1.2 | ||||||
4#炉 | <1 | ||||||
5#炉 | <1 | ||||||
6#炉 | <1 | ||||||
7#炉 | <1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13 | 300 | ||||
2#炉 | 82 | ||||||
3#炉 | 75 | ||||||
4#炉 | 63 | ||||||
5#炉 | 38 | ||||||
6#炉 | 37 | ||||||
7#炉 | 89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 | 100 | ||||
2#炉 | <3 | ||||||
3#炉 | <4 | ||||||
4#炉 | <3 | ||||||
5#炉 | 4 | ||||||
6#炉 | 5 | ||||||
7#炉 | <3 | ||||||
氯化氢(mg/m3) | 1#炉 | 3.26 | 60 | ||||
2#炉 | 3.31 | ||||||
3#炉 | <0.25 | ||||||
4#炉 | 1.27 | ||||||
5#炉 | 0.71 | ||||||
6#炉 | <0.2 | ||||||
7#炉 | 4.01 | ||||||
一氧化碳 (mg/m3) | 1#炉 | 6 | 100 | ||||
2#炉 | <3 | ||||||
3#炉 | 4 | ||||||
4#炉 | 6 | ||||||
5#炉 | <3 | ||||||
6#炉 | 8 | ||||||
7#炉 | 4 | ||||||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2024.7.16 | 化学需氧量(mg/L) | 12 | 300 | |||
氨氮 (mg/L) | 0.036 | 20 | |||||
6 | 玉苍公司 (苍南玉苍项目) | 浙江康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6.7 | 颗粒物(mg/m3) | 1#炉 | 3.8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93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mg/m3) | 1#炉 | 0.74 | 60 | ||||
一氧化碳 (mg/m3) | 1#炉 | <3 | 100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6.22 | 化学需氧量(mg/L) | 51 | 500 | |||
氨氮 (mg/L) | 0.21 | 35 | |||||
7 | (苍南项目) | 浙江康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6.11 | 颗粒物(mg/m3) | 1#炉 | 2.9 | 30 |
2#炉 | 3.1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03 | 300 | ||||
2#炉 | 103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氯化氢 (mg/m3) | 1#炉 | 1.07 | 60 | ||||
2#炉 | 0.898 | ||||||
一氧化碳 (mg/m3) | 1#炉 | 4 | 100 | ||||
2#炉 | <3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6.22 | 化学需氧量(mg/L) | 51 | 500 | |||
氨氮 (mg/L) | 0.21 | 35 | |||||
8 | 瑞安公司 (瑞安项目一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4.19; A2230689297109C 2024.5.14 | 颗粒物(mg/m3) | 1#炉 | <20 | 30 |
2#炉 | <20 | ||||||
3#炉 | <20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78 | 300 | ||||
2#炉 | 134 | ||||||
3#炉 | 221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7 | 100 | ||||
2#炉 | 6 | ||||||
3#炉 | <3 | ||||||
氯化氢 (mg/m3) | 1#炉 | 1.4 | 60 | ||||
2#炉 | 1.5 | ||||||
3#炉 | 1.3 | ||||||
一氧化碳 (mg/m3) | 1#炉 | <20 | 100 | ||||
2#炉 | <20 | ||||||
3#炉 | <20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5.15 | 化学需氧量(mg/L) | 79 | 500 | |||
氨氮 (mg/L) | 7.96 | 35 | |||||
9 | 海滨公司 (瑞安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5.14; A2230689302104C-2 2024.4.16 | 颗粒物(mg/m3) | 1#炉 | <20 | 30 |
2#炉 | <20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12 | 300 | ||||
2#炉 | 78 | ||||||
二氧化硫 (mg/m3) | 1#炉 | 50 | 100 | ||||
2#炉 | <3 |
氯化氢(mg/m3) | 1#炉 | 19.6 | 60 | ||||
2#炉 | 4.2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0 | 100 | ||||
2#炉 | <20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6.10 | 化学需氧量(mg/L) | 180 | 500 | |||
氨氮 (mg/L) | 15.1 | 35 | |||||
10 | 临海公司 (临海项目一期) | 浙江浙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5.24 | 颗粒物(mg/m3) | 1#炉 | 2.5 | 30 |
2#炉 | 2.7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88 | 300 | ||||
2#炉 | 156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7 | 100 | ||||
2#炉 | 33 | ||||||
氯化氢(mg/m3) | 1#炉 | 8 | 60 | ||||
2#炉 | 6.8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2024.6.28 | 化学需氧量(mg/L) | 17 | 500 | ||||
氨氮 (mg/L) | 0.106 | 35 | |||||
11 | (临海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6.5 | 颗粒物(mg/m3) | 1#炉 | <1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68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6 | 100 | ||||
氯化氢 (mg/m3) | 1#炉 | <0.9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0 | 100 | ||||
浙江浙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6.28 | 化学需氧量(mg/L) | 17 | 500 | |||
氨氮 (mg/L) | 0.106 | 35 | |||||
12 | 玉环公司 (玉环项目一期) | 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7.9; A2240206774112C 2024.7.26 | 颗粒物(mg/m3) | 1#炉 | <23 | 30 |
2#炉 | <20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78 | 300 | ||||
2#炉 | 185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 | 100 | ||||
2#炉 | 16 | ||||||
氯化氢(mg/m3) | 1#炉 | 7.64 | 60 | ||||
2#炉 | <0.9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4 | 100 | ||||
2#炉 | 6 |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6.14 | 化学需氧量(mg/L) | 146 | 400 |
氨氮 (mg/L) | 1.5 | 35 | |||||
13 | 玉环嘉伟 (玉环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6.13 | 颗粒物(mg/m3) | 1#炉 | <20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38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4.5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0 | 100 | ||||
2024.6.14 | 化学需氧量(mg/L) | 146 | 400 | ||||
氨氮 (mg/L) | 1.5 | 35 | |||||
14 | 永康公司 (永康项目) | 浙江华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024.3.27; 华环检(2024)第H351-2号 2024.3.27; HC241005-1 2024.5.23; HC241005-1 2024.5.23 | 颗粒物(mg/m3) | 1#炉 | 1.2 | 30 |
2#炉 | 1.2 | ||||||
3#炉 | <0.8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44 | 300 | ||||
2#炉 | 199 | ||||||
3#炉 | 19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62 | 100 | ||||
2#炉 | 4 | ||||||
3#炉 | 45 | ||||||
氯化氢(mg/m3) | 1#炉 | 0.6 | 60 | ||||
2#炉 | 0.4 | ||||||
3#炉 | 39.9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2 | ||||||
浙江华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3.27 | 化学需氧量(mg/L) | 84 | 500 | |||
氨氮 (mg/L) | 1.61 | 35 | |||||
15 | 武义公司 (武义项目)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4.29 | 颗粒物(mg/m3) | 1#炉 | 24 | 30 |
2#炉 | <20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99 | 300 | ||||
2#炉 | 223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0 | 100 | ||||
2#炉 | 3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1.4 | 60 | ||||
2#炉 | <0.9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0 | 100 | ||||
2#炉 | <20 | ||||||
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 2024.7.3 | 化学需氧量(mg/L) | 13 | 100 |
氨氮 (mg/L) | <0.02 | 25 | |||||
16 | (嘉善项目) |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2024.5.6; 浙求实监测(2024)第0428002号 2024.5.20; 浙求实监测(2024)第0428003号 2024.5.15 | 颗粒物(mg/m3) | 1#炉 | 1.2 | 30 |
2#炉 | <1 | ||||||
3#炉 | 1.3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29 | 300 | ||||
2#炉 | 228 | ||||||
3#炉 | 238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3 | ||||||
氯化氢(mg/m3) | 1#炉 | <0.8 | 60 | ||||
2#炉 | 8.1 | ||||||
3#炉 | 13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15 | ||||||
浙江中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024.5.21 | 化学需氧量(mg/L) | 42 | 500 | |||
氨氮 (mg/L) | 6.35 | 35 | |||||
17 | 龙泉公司 (龙泉项目) | 浙江华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6.5 | 颗粒物(mg/m3) | 1#炉 | 1.1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04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5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8.5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 | 100 | ||||
浙江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3.11 | 化学需氧量(mg/L) | 85 | 500 | |||
氨氮 (mg/L) | 0.437 | 35 | |||||
18 | 文成公司 (文成项目) | 浙江中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024.5.11; 检字第ZTE202403561号 2024.4.12 | 颗粒物(mg/m3) | 1#炉 | 1.1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48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0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2.93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024.5.30 | 化学需氧量(mg/L) | 8 | 500 | |||
氨氮 (mg/L) | <0.025 | 35 | |||||
19 | 磐安公司 (磐安项目) | 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 2024.04.24 | 颗粒物(mg/m3) | 1#炉 | 1.6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04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1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4.96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06.26 | 化学需氧量(mg/L) | 20 | 500 | |||
氨氮 (mg/L) | 0.13 | 35 | |||||
20 | (东阳项目) | 金华九和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4.26 | 颗粒物(mg/m3) | 1#炉 | 3.9 | 30 |
2#炉 | 4.9 | ||||||
3#炉 | 1.5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53 | 300 | ||||
2#炉 | 47 | ||||||
3#炉 | 54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8 | 100 | ||||
2#炉 | 34 | ||||||
3#炉 | 5 | ||||||
氯化氢(mg/m3) | 1#炉 | 4.37 | 60 | ||||
2#炉 | 3.01 | ||||||
3#炉 | 1.39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1 | 100 | ||||
2#炉 | 6 | ||||||
3#炉 | <3 | ||||||
2024.7.4 | 化学需氧量(mg/L) | 17 | 50 | ||||
氨氮 (mg/L) | 0.125 | 5 | |||||
21 | 界首公司 (界首项目) | 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5.24; AHAC-HJ2404345 2024.5.7 | 颗粒物(mg/m3) | 1#炉 | 2.8 | 30 |
2#炉 | 1.9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38 | 300 | ||||
2#炉 | 22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4 | 100 | ||||
2#炉 | 76 | ||||||
氯化氢(mg/m3) | 1#炉 | 35.5 | 60 | ||||
2#炉 | 3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 | - | 化学需氧量(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氨氮 (mg/L) | |||||||
22 | 万年公司 (万年项目) | 江西联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4.30 | 颗粒物(mg/m3) | 1#炉 | 12.2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29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0 | 100 |
氯化氢(mg/m3) | 1#炉 | 1.5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化学需氧量(mg/L) | 13 | 500 | |||||
氨氮 (mg/L) | 0.442 | 35 | |||||
23 | 樟树公司 (樟树项目) | 江西省赣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2.28; H&S0224013052049 2024.6.5; H&S0224013012150 2024.2.1 | 颗粒物(mg/m3) | 1#炉 | 5.5 | 30 |
2#炉 | 2.4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10 | 300 | ||||
2#炉 | 209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9 | 100 | ||||
2#炉 | 13 | ||||||
氯化氢(mg/m3) | 1#炉 | 8.54 | 60 | ||||
2#炉 | 7.36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1.25 | 100 | ||||
2#炉 | <1.25 | ||||||
江西省赣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6.5 | 化学需氧量(mg/L) | 19 | 100 | |||
氨氮 (mg/L) | 0.068 | 25 | |||||
24 | 奉新公司 (奉新项目) | 江西禾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5.11 | 颗粒物(mg/m3) | 1#炉 | 9.8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00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50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20.2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7 | 100 | ||||
化学需氧量(mg/L) | 43.5 | 300 | |||||
氨氮 (mg/L) | 1.42 | 25 | |||||
25 | 婺源公司 (婺源项目) | 江西德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5.18 | 颗粒物(mg/m3) | 1#炉 | 1.7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68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0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2.93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江西德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5.18 | 化学需氧量(mg/L) | 21 | 500 | |||
氨氮 (mg/L) | 0.372 | 5 | |||||
26 | 安福公司 | 江西吉之准 | JXJZZ(2024)第 | 颗粒物 | 1#炉 | 2.8 | 30 |
(安福项目) | 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2024.4.26 | (mg/m3)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33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89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11.7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7 | 100 | ||||
化学需氧量(mg/L) | 16 | 220 | |||||
氨氮 (mg/L) | 0.89 | 25 | |||||
27 | 永丰公司 (永丰项目) | 江西省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024.5.10 | 颗粒物(mg/m3) | 1#炉 | 3.3 | 30 |
2#炉 | 3.3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06 | 300 | ||||
2#炉 | 204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 | 100 | ||||
2#炉 | 4 | ||||||
氯化氢(mg/m3) | 1#炉 | 12.9 | 60 | ||||
2#炉 | 16.8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0.3 | 100 | ||||
2#炉 | <0.3 | ||||||
- | - | 化学需氧量(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氨氮 (mg/L) | |||||||
28 | 宁晋公司 (宁晋项目) | 河北工院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7.17 | 颗粒物(mg/m3) | 1#炉 | 2.07 | 10 |
2#炉 | 2.93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8.67 | 150 | ||||
2#炉 | 49.67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40 | ||||
2#炉 | <3 | ||||||
氯化氢(mg/m3) | 1#炉 | 2.61 | 20 | ||||
2#炉 | 1.85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33 | 100 | ||||
2#炉 | 11.67 | ||||||
化学需氧量(mg/L) | 14 | 60 | |||||
氨氮 (mg/L) | 1.78 | 10 | |||||
29 | 蒙阴公司 (蒙阴项目) | 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5.23 | 颗粒物(mg/m3) | 1#炉 | 3.4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86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56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5.9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2024.5.28 | 化学需氧量(mg/L) | 14 | 60 | ||||
氨氮 (mg/L) | 0.379 | 10 | |||||
30 | (闽清项目) | 福建宏其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4.4.29; HQJC(2024)061702-02 2024.7.10 | 颗粒物(mg/m3) | 1#炉 | 1.6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18 | 2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8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10.4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6 | 100 | ||||
福建宏其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4.4.29 | 化学需氧量(mg/L) | 8 | 60 | |||
氨氮 (mg/L) | 0.112 | 10 | |||||
31 | (宁都项目) | 江西应用华测检测有限公司 | 2024.6.27; A2230165042148C02 2024.6.23 | 颗粒物(mg/m3) | 1#炉 | 3.7 | 30 |
2#炉 | 4.1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51 | 300 | ||||
2#炉 | 228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2.5 | 100 | ||||
2#炉 | 40.4 | ||||||
氯化氢(mg/m3) | 1#炉 | 3.9 | 60 | ||||
2#炉 | 1.4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6 | ||||||
2024.6.23 | 化学需氧量(mg/L) | 12 | 500 | ||||
氨氮 (mg/L) | 0.35 | 50 | |||||
32 | 澄江公司 (澄江项目) | 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2024.5.27 | 颗粒物(mg/m3) | 1#炉 | 0.3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27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8.11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19 | 100 | ||||
2024.7.5 | 化学需氧量(mg/L) | 12 | 60 | ||||
氨氮 (mg/L) | 7.79 | 10 | |||||
33 | 嘉禾公司 (嘉禾项目) | 湖南中科茵万检测有限公司 | 2024.6.14 | 颗粒物(mg/m3) | 1#炉 | 2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30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8 | 100 |
氯化氢(mg/m3) | 1#炉 | 8.2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2024.6.14 | 化学需氧量(mg/L) | 10 | 100 | ||||
氨氮 (mg/L) | 0.041 | 25 | |||||
34 | (浦城项目) | 南平科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6.26 | 颗粒物(mg/m3) | 1#炉 | 4.5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99 | 2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56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3.78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6.9 | 100 | ||||
- | - | 化学需氧量(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氨氮 (mg/L) | |||||||
35 | 武平公司 (武平项目) | 福建省华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4.30 | 颗粒物(mg/m3) | 1#炉 | 5.5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46 | 2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8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11.1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9 | 100 | ||||
化学需氧量(mg/L) | 22 | 500 | |||||
氨氮 (mg/L) | 1.5 | 45 | |||||
36 | 罗甸公司 (罗甸项目) | 贵州瑞思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4.6.17 | 颗粒物(mg/m3) | 1#炉 | 6 | 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74 | 30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81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0.86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9.69 | 100 | ||||
- | - | 化学需氧量(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氨氮 (mg/L) | |||||||
37 | 秦皇岛公司(秦皇岛项目) | 河北天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7.8; | 颗粒物(mg/m3) | 1#炉 | 2.1 | 30 |
2#炉 | 2.7 | ||||||
氮氧化物 | 1#炉 | 34 | 300 |
2024.7.8 | (mg/m3) | 2#炉 | 46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9 | 100 | ||||
2#炉 | <1.7 | ||||||
氯化氢(mg/m3) | 1#炉 | 20.9 | 60 | ||||
2#炉 | 4.4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9 | 100 | ||||
2#炉 | <2.5 | ||||||
河北恒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24.4.22 | 化学需氧量(mg/L) | 37 | 500 | |||
氨氮 (mg/L) | 0.71 | 22 | |||||
38 | 双鸭山公司(双鸭山项目) | 黑龙江省富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2024.5.10; FBJC240508-BG05 2024.5.14 | 颗粒物(mg/m3) | 1#炉 | 4.2 | 30 |
2#炉 | 8.3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89 | 300 | ||||
2#炉 | 191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70 | 100 | ||||
2#炉 | 48 | ||||||
氯化氢(mg/m3) | 1#炉 | 2.5 | 60 | ||||
2#炉 | 8.3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5 | 100 | ||||
2#炉 | 5 | ||||||
2024.6.9 | 化学需氧量(mg/L) | 19 | 60 | ||||
氨氮 (mg/L) | 0.199 | 10 | |||||
39 | 凯里公司 (凯里项目) | 贵州楚天环境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2024.7.2; CTJC-BG202407-320号 2024.7.24 | 颗粒物(mg/m3) | 1#炉 | 2.5 | 30 |
2#炉 | 2.6 | ||||||
3#炉 | <1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83 | 300 | ||||
2#炉 | 163 | ||||||
3#炉 | 93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3 | ||||||
3#炉 | <3 | ||||||
氯化氢(mg/m3) | 1#炉 | 5.293 | 60 | ||||
2#炉 | 5.891 | ||||||
3#炉 | 5.1873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3 | ||||||
- | 化学需氧量(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氨氮 (mg/L) | |||||||
40 | 拉萨公司 (拉萨项目) | 西藏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5.17 | 颗粒物(mg/m3) | 1#炉 | 0.9 | 30 |
2#炉 | 3.3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96.4 | 300 | ||||
2#炉 | 175.5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51.1 | 100 | ||||
2#炉 | 35.6 |
氯化氢(mg/m3) | 1#炉 | 12.56 | 60 | ||||
2#炉 | 18.7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21 | 100 | ||||
2#炉 | 0.73 | ||||||
- | - | 化学需氧量(mg/L) | 根据环评要求,渗滤液送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 | - | |||
氨氮 (mg/L) | |||||||
41 | 宁阳公司 (宁阳项目)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024.6.3 | 颗粒物(mg/m3) | 1#炉 | 2 | 30 |
2#炉 | 3.7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65 | 300 | ||||
2#炉 | 268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0 | 100 | ||||
2#炉 | <3 | ||||||
氯化氢(mg/m3) | 1#炉 | 3.4 | 60 | ||||
2#炉 | 4.49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40 | 100 | ||||
2#炉 | <3 | ||||||
2024.4.17 | 化学需氧量(mg/L) | 92 | 100 | ||||
氨氮 (mg/L) | 0.616 | 25 | |||||
42 | 桐城公司 (桐城项目) | 蚌埠禾美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4.6.7 | 颗粒物(mg/m3) | 1#炉 | 11.2 | 30 |
2#炉 | 7.7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19 | 300 | ||||
2#炉 | 118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73.186 | 100 | ||||
2#炉 | 39.636 | ||||||
氯化氢(mg/m3) | 1#炉 | 36.4 | 60 | ||||
2#炉 | 11.2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9 | ||||||
2024.5.10 | 化学需氧量(mg/L) | 15 | 280 | ||||
氨氮 (mg/L) | 0.118 | 25 | |||||
43 | 招远公司 (招远项目) | 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2024.5.27 | 颗粒物(mg/m3) | 1#炉 | 2.2 | 30 |
2#炉 | 1.4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56 | 300 | ||||
2#炉 | 165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6 | ||||||
氯化氢(mg/m3) | 1#炉 | 29.3 | 60 | ||||
2#炉 | 31.4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山东正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24.6.28 | 化学需氧量(mg/L) | 19 | 500 | |||
氨氮 (mg/L) | 0.374 | 45 |
44 | (榆林项目) | 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 2024.4.17 YCQJ2024061312 2024.4.17 | 颗粒物(mg/m3) | 1#炉 | 4.2 | 30 | |
2#炉 | 3.8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92 | 300 | |||||
2#炉 | 186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 | 100 | |||||
2#炉 | 6 | |||||||
氯化氢(mg/m3) | 1#炉 | 17.9 | 100 | |||||
2#炉 | 24.4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19 | 100 | |||||
2#炉 | <3 | |||||||
- | - | 化学需氧量(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氨氮 (mg/L) | ||||||||
45 | 卢龙公司 (卢龙项目) | 河北恒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6.15 | 颗粒物(mg/m3) | 1#炉 | 2.6 | 10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68 | 15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4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4.43 | 2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3 | 100 | |||||
河北恒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6.15 | 化学需氧量(mg/L) | 77 | 500 | ||||
氨氮 (mg/L) | 13.5 | 40 | ||||||
46 | 昌黎公司 (昌黎项目) | 河北恒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24.5.28 | 颗粒物(mg/m3) | 1#炉 | 6.8 | 10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80 | 15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4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3.63 | 2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6 | 100 | |||||
- | - | 化学需氧量(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氨氮 (mg/L) | ||||||||
47 | 富锦公司 (富锦项目) | 佳木斯世纪阳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7.26 | 颗粒物(mg/m3) | 1#炉 | 15 | 30 |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84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6 | 100 | ||||
氯化氢(mg/m3) | 1#炉 | 3.18 | 60 | ||||
一氧化碳(mg/m3) | 1#炉 | 4 | 100 | ||||
佳木斯世纪阳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3.24 | 化学需氧量(mg/L) | 167 | 300 | |||
氨氮 (mg/L) | 1.18 | 30 | |||||
48 | 永嘉公司 (永嘉项目) |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7.1 | 化学需氧量(mg/L) | 33 | 50 | |
氨氮 (mg/L) | 0.079 | 5 |
上述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1976-2021)、《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公司上述单位在最新委托检测出具的定期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标准,无超标排放情况。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估算汇总如下:
污染物名称 | 颗粒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排放总量估算(吨) | 89.40 | 718.40 | 3,027.93 | 187.63 | 5.69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经核定的年排放总量情况如下:
污染物名称 | 颗粒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1,027.89 | 3,315.62 | 9,420.13 | 1,086.79 | 108.31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的防治污染设施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处理设施,其中烟气主要采用“SNCR 炉内脱硝+炉内干法+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部分子公司还配备 SCR 工艺和湿法脱酸工艺,废气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废水主要采用“预处理+厌氧+膜生化反应器+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或纳管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永嘉污水项目采用“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改进型 SBR+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直排;固废中飞灰委托有资质企业依法处置或经固化稳定化处理达标后,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噪声主要采用减震、消声、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各项目均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依法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建成后开展环保验收工作。各项目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备案,并通过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与演练,确保项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响应,预防环境事件对环境、公众的影响。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确保排放物达到排放标准。
各项目环保具体监测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监测方案内容主要包括自动实时监测和委托定期监测。自动实时监测包括与环保部门联网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委托定期检测指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委托检测频次通常为废气、废水、厂界噪声每季度一次,废气中二噁英每年度一次,烟气中重金属类污染物每月监测一次,炉渣热灼减率每周监测一次。各项目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在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开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步通过在厂区门口设立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等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期事项说明:2023年12月榆林绿能公司收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陕K环罚[2023]195号、196号和1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榆林绿能公司于2024年3月向榆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5月收到榆政复字[2024]33号、34号和3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上述三项《行政处罚决定书》。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已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上述(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中的相关内容。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日公开生活垃圾焚烧厂前一日5项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日均值、炉膛温度曲线和相关数据标记,并对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通过焚烧方式替代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避免了垃圾填埋产生以甲烷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热能进行发电,替代以火力发电为主的电网同等的电量,从而实现温室气体减排。
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响应者和实践者,公司已有 4 个垃圾焚烧投运项目在联合国注册成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在联合国注册多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垃圾焚烧处理企业。此外,公司目前还有多个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在国家发改委申请备案流程中。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伟明环保来说始终坚持两份事业,一份是产业经营,一份是慈善事业,如果说前者是企业发展的命脉,那么后者就是情怀和担当。伟明环保不仅以涓涓细流温暖人心,更是让慈善脚步不断延伸,心系家国,承担使命与责任。
今年上半年,伟明环保继续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共捐赠慈善款59.46万元。今年1月份,连续第16年开展“伟明暖冬大团圆”活动,帮扶家庭贫困的少年儿童;向苍南县赤溪镇开展结对帮扶,捐赠5万元,用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向龙湾区人民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30万元,为人才培养贡献力量;武平公司为当地定向捐赠5万元用于防汛救灾等。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伟明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伟明环保的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2、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于本承诺方作为对伟明环保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事实改变之前,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3、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伟明环保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4、本承诺方和/或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承诺方将赔偿伟明环保及伟明环保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 2012年3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将按照本方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股份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减持条件:持股锁定期届满且本方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同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4、减持数量: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 | 2014年3月10日和3月1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公司上市后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此后,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5%。5、减持价格:本方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6、减持期限:本方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方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交易应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本方若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则需重新履行公告程序。7、本方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方所持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或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则应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方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4)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公司 | 1、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1)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2014年3月1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并加算自缴款日至退款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加算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回购实施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新股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
其他 | 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依法购回公开发售的公司原限售股份。(1)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 | 2014年3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对于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其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并加算自缴款日至退款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其将督促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其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依法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协商价格或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加算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回购实施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其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其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其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
其他 | 公司、伟明集 | 如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未切实履行公 | 2015年3月8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团、嘉伟实业、实际控制人 | 开承诺事项,各方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2、公司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3、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本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4、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日 | ||||
其他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朱善玉 | 若伟明环保(包括其前身)及其下属子公司因其自设立之日起的存续期间存在任何漏缴、未缴或迟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瑕疵缴纳行为而招致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经济损失,则由本承诺人无条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或在伟明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伟明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保证不因上述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瑕疵缴纳行为致使伟明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和伟明环保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 | 2014年6月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其他 | 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朱善玉 | 伟明集团、伟明环保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未以直接、间接方式享有苍南宜嘉任何权益,或者能够以任何方式对苍南宜嘉的股权、资产、财务、业务、人员施加重大影响。除非基于完全市场化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以及增进伟明环保所有股东利益的考虑,伟明集团、伟明环保及实际控制人未来不会谋求取得苍南宜嘉股权或控制权。 | 2015年3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 | 环保工程公司用于出资的债权系为临江公司投资建设的临江一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应设备及提供安装、调试服务的合同 | 2012年9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关系产生,债权真实、合法、有效;环保工程公司以享有的该项债权抵作向临江公司缴付同等金额的出资,不会导致临江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实的情形。如果因该债权出资事由导致伟明环保注册资本不实,伟明集团将向伟明环保及其他股东无条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伟明集团 | 若公司在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过程中,因特许经营权授权方采取的特许经营权授权方式程序方面的瑕疵而导致相关特许经营协议无法履行,进而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遭受损失,伟明集团将承担其可能遭受的全部损失和法律风险,并在承担相关款项和费用后不向公司或其子公司追偿。 | 2018年1月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年11月15日 | 是 | 伟22转债存续期 | 是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 2021年11月15日 | 是 | 伟22转债存续期 | 是 |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 | 伟明集团、嘉伟实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3、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伟22转债存续期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 | 2023年7月24日 (注1) | 是 | 伟24转债存续期 | 是 |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3年7月24日(注1)2023年12月18日(注2) | 是 | 伟24转债存续期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嘉伟实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3、 | 2023年1月17日、 2023年12月18日(注2) | 是 | 伟24转债存续期 | 是 |
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其他 | 独立董事 | 1、本人承诺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通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他人账户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2、本人放弃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系真实意思表示,若本人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3年1月17日、 2023年12月18日(注2) | 是 | 2023年1月17日至2024年3月28日 | 是 |
注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2年9月27日做出了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后因修订发行方案等事项于2023年7月24日重新出具了该承诺。注2:经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两位独立董事李莫愁女士、章剑生先生和一位监事王靖洪先生,以上三位于当日做出了对伟24转债发行相关的承诺。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4年上半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上半年实际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伟明盛青公司 | 销售产品、设备等 | 70,000.00 | 23,192.01 |
小计 | 70,000.00 | 23,192.01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伟明盛青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10,000.00 | 148.62 |
小计 | 10,000.00 | 148.62 | ||
合计 | 80,000.00 | 23,340.63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与关联方上海璞骁对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拟以增资及借款方式共同投资1,8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各方拟在共同投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增资及借款金额,公司本次增资及借款总额不超过1,62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关联方上海璞骁增资及借款总额不超过18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并由伟明(新加坡)公司参与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年产2.0万金属吨新能源用镍原料项目(镍中间品),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亿美元,伟明(新加坡)公司对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20%。 |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冰镍项目的投资主体、路径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货币方式与关联方上海璞骁对伟明(新加坡)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及借款,公司增资和借款总额不超过1.08亿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关联方上海璞骁增资和借款总额不超过0.12亿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同意根据项目公司经营需要,增加授权资本,最终授权资本不超过1.2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其中伟明(新加坡)公司持股70%,
Merit公司持股30%;批准伟明(新加坡)公司以增资和借款方式向项目公司投资不超过0.84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Merit公司增资和借款方式向项目公司投资不超过0.36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冰镍项目的投资主体、路径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交易类别 | 交易主体 | 交易内容 | 已审批交易金额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美元) |
共同投资 | 嘉伟新能源集团 | 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增资及借款 | 1.08亿新加坡元 (或等值其它货币) | 5,442.00 |
上海璞骁 | 0.12亿新加坡元 (或等值其它货币) | 607.29 | ||
合计 | 1.20亿新加坡元 (或等值其它货币) | 6,049.29 |
(2)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或下属温州嘉伟拟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394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0.266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伟明(新加坡)公司拟向嘉曼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618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7)、《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8)、《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1)。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5)。
2022年11月11日,公司下属伟明(新加坡)公司分别与温州嘉伟和上海璞骁签署《借款协议书》,借款金额分别为6,188.6万美元/689.6万美元。上述借款期限为借款发放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均为无息借款。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交易类别 | 交易主体 | 交易内容 | 已审批交易金额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美元) |
财务资助 | 嘉伟新能源集团 | 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借款 | 2.394亿美元 (或等值其它货币) | 4,797.79 |
上海璞骁 | 0.266亿美元 (或等值其它货币) | 537.64 | ||
合计 | 2.66亿美元 (或等值其它货币) | 5,335.43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国源环保 | 控股子公司 |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2021-07-21 | 2021-07-21 | 2024-07-1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伟明盛青公司 | 57,272.78 | 2024-03-19 | 2024-03-19 | 2033-10-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不适用 | 是 | 联营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7,272.78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3,272.78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77,957.92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56,649.3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19,922.0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0.9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60,945.23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60,945.23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注:公司2021年12月增资收购国源环保,国源环保对其股东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环保集团”)提供了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截至2024年7月16日,陕西环保集团已完成还款,国源环保对陕西环保集团的担保已履行完毕。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名称 |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主要对方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定价原则 | 是否关联交易 | 截止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紫金县生态环保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 | 2018年2月12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莲花县固废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政府 | 2019年1月18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 | 延安国锦公司 |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2019年4月23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吉林省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19年5月26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 2020年9月4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2月3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关于Merit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 | 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 |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 2022年1月24日/2022年4月22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厨余垃圾) | 公司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1月26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陇南市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2月16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关于Merit、香港欣威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 | 伟明(香港)公司 |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 | 2022年8月4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关于Merit、格林美香港与伟明之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5万吨 | 伟明(香港)公司 |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 | 2022年9月6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印尼)项目合资协议 | 限公司 | |||||
昆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昆山市城市管理局 | 2023年11月12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7月28日 | 147,700.00 | 146,464.12 | 146,464.12 | 144,750.60 | 98.83 | 5,302.11 | 3.62 | 0.00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4年4月3日 | 28,500.00 | 28,217.05 | 28,217.05 | 28,217.05 | 100.00 | 28,217.05 | 100.00 | 0.00 |
合计 | / | 176,200.00 | 174,681.17 | 174,681.17 | 172,967.65 | / | 33,519.16 | / | 0.00 |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 |
资项目 | (2)/(1) | 说明具体情况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8,400.00 | 521.25 | 18,423.34 | 100.13 | 2023年9月 | 是 | 是 | -150.85 | 43.73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4,700.00 | 2,134.36 | 33,790.68 | 97.38 | 2024年1月 | 否 | 是 | 257.63 | 1,406.31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3,100.00 | 664.90 | 23,128.17 | 100.12 | 2023年9月 | 是 | 是 | 1,206.08 | 3,194.11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蛟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9,000.00 | 1,859.11 | 18,117.72 | 95.36 | 2024年1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5,600.00 | 122.49 | 15,626.57 | 100.17 | 2023年4月 | 是 | 是 | 592.69 | 1,881.62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35,664.12 | 0.00 | 35,664.12 | 100.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2024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8,217.05 | 8,217.05 | 8,217.05 | 100.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 | / | / | 174,681.17 | 33,519.16 | 172,967.65 | / | / | / | / | 1,905.55 | 6,525.77 | / |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伟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68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8月0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633.45万元,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部分金额为人民币50,633.45万元,其中包括预先投入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10,491.02万元、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一期)14,984.81万元、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17,360.16万元、蛟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29.85万元、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594.70万元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72.91万元。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633.4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人、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50,633.45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2)“伟24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24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4年4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3,964.76万元,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部分金额为人民币13,964.76万元,其中包括预先投入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13,924.74万元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40.02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64.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人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13,964.76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4月26日 | 12,000.00 | 2024年4月26日 | 2025年4月25日 | 365.05 | 否 |
其他说明截至2024年6月30日,“伟22转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余额为359.16万元;“伟24转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余额为5.89万元。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鉴于“伟22转债”中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和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其中在平安银行、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3,572.71元,已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子公司、保荐人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30,000 | 0.61 | -4,172,000 | -4,172,000 | 6,258,000 | 0.3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430,000 | 0.61 | -4,172,000 | -4,172,000 | 6,258,000 | 0.3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430,000 | 0.61 | -4,172,000 | -4,172,000 | 6,258,000 | 0.37 | |||
4、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94,214,618 | 99.39 | 3,501 | 4,172,000 | 4,175,501 | 1,698,390,119 | 99.6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94,214,618 | 99.39 | 3,501 | 4,172,000 | 4,175,501 | 1,698,390,119 | 99.63 | ||
三、股份总数 | 1,704,644,618 | 100.00 | 3,501 | 0 | 3,501 | 1,704,648,119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1,47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伟22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24年1月30日,公司完成1.8亿元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625,47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29,000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4,006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505股用于“伟22转债”转股,该部分不涉及新增股份。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3,501股。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159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4,172,000股。上述股票已于2024年7月1日上市流通。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等原因导致股份变动。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704,648,119股,公司上半年实现每股收益0.84元,每股净资产7.01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 10,430,000 | 4,172,000 | 0 | 6,258,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6月30日 |
合计 | 10,430,000 | 4,172,000 | 0 | 6,258,000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完成,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4,172,000股,上述股票已于2024年7月1日上市流通。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18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696,373,119 | 40.85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项光明 | 170,630,782 | 10.0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121,311,918 | 7.12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素勤 | 53,976,377 | 3.1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朱善玉 | 53,286,983 | 3.1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朱善银 | 48,196,645 | 2.8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310,481 | 30,771,683 | 1.81 | 未知 | 其他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 | 28,149,842 | 1.65 | 未知 | 其他 | ||||
章锦福 | 25,339,401 | 1.4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13,789,772 | 0.81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696,373,119 | 人民币普通股 | 696,373,119 | ||||||
项光明 | 170,630,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630,782 |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121,311,9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311,918 | ||||||
王素勤 | 53,976,377 | 人民币普通股 | 53,976,377 | ||||||
朱善玉 | 53,286,983 | 人民币普通股 | 53,286,983 | ||||||
朱善银 | 48,196,645 | 人民币普通股 | 48,196,645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0,771,6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71,68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149,8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49,842 | ||||||
章锦福 | 25,339,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39,401 |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13,789,7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89,77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伟明集团持有嘉伟实业87.5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2、项光明与王素勤系配偶关系,项光明与朱善玉、朱善银系外甥与舅舅关系,朱善玉与朱善银系兄弟关系。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分别持有伟明集团的37.21%、5.94%、20.99%、14.48%的股权。章锦福系项光明妹妹的配偶,持有伟明集团的8.42%股权。朱善玉持有嘉伟实业的12.50%股权。 3、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和朱善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陈革 | 90,000 | 2024年7月1日 | 60,00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2 | 程鹏 | 90,000 | 2024年7月1日 | 60,00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3 | 程五良 | 90,000 | 2024年7月1日 | 60,00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4 | 章小建 | 90,000 | 2024年7月1日 | 60,00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5 | 朱达海 | 90,000 | 2024年7月1日 | 60,00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6 | 李建勇 | 90,000 | 2024年7月1日 | 60,00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7 | 李凌 | 90,000 | 2024年7月1日 | 60,00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8 | 员工A | 72,000 | 2024年7月1日 | 48,00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9 | 员工B | 72,000 | 2024年7月1日 | 48,00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10 | 员工C | 72,000 | 2024年7月1日 | 48,00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自然人均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在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完成,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4,172,000股,上述股票已于2024年7月1日上市流通。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陈革 | 董事 、高管 | 150,000 | 0 | 60,000 | 90,000 | 90,000 |
程鹏 | 高管 | 150,000 | 0 | 60,000 | 90,000 | 90,000 |
章小建 | 高管 | 150,000 | 0 | 60,000 | 90,000 | 90,000 |
程五良 | 高管 | 150,000 | 0 | 60,000 | 90,000 | 90,000 |
朱达海 | 高管 | 150,000 | 0 | 60,000 | 90,000 | 90,000 |
李建勇 | 高管 | 150,000 | 0 | 60,000 | 90,000 | 90,000 |
李凌 | 高管 | 150,000 | 0 | 60,000 | 90,000 | 90,000 |
合计 | / | 1,050,000 | 0 | 420,000 | 630,000 | 630,000 |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完成,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4,172,000股,其中董事、高管解除限售数量合计420,000股,上述股票已于2024年7月1日上市流通。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1、“伟22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1,4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4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2”。
2、“伟24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6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8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5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8,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4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4转债”,债券代码“113683”。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2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4,398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159,156,000 | 10.78 |
项光明 | 136,020,000 | 9.21 |
朱善玉 | 45,616,000 | 3.09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一组合 | 41,897,000 | 2.84 |
朱善银 | 41,155,000 | 2.79 |
汇添富基金-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汇添富和谐健康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7,075,000 | 2.5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670,000 | 2.35 |
太平洋资管-农业银行-卓越财富债基增强型产品 | 31,269,000 | 2.1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实业 | 29,000,000 | 1.96 |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王仁伟 | 28,261,000 | 1.91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4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5,841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116,991,000 | 41.05 |
项光明 | 28,667,000 | 10.06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20,381,000 | 7.15 |
王素勤 | 9,068,000 | 3.18 |
朱善玉 | 8,953,000 | 3.14 |
朱善银 | 8,089,000 | 2.84 |
章锦福 | 4,257,000 | 1.49 |
朱达海 | 2,199,000 | 0.77 |
章小建 | 1,876,000 | 0.66 |
汪和平 | 1,400,000 | 0.49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伟22转债 | 1,476,961,000 | -129,000 | 1,476,832,000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伟24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2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29,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4,006 |
累计转股数(股) | 5,194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031 |
尚未转股额(元) | 1,476,832,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8863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4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0 |
累计转股数(股) | 0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 |
尚未转股额(元) | 285,000,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100.00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2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3年7月5日 | 32.71元/股 | 2023年7月4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43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自2023年7月5日起,“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85元/股调整为32.71元/股。 |
2023年7月14日 | 32.56元/股 | 2023年7月8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3年7月14日起,“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71元/股调整为32.56元/股。 |
2024年6月4日 | 28.00元/股 | 2024年6月3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因“伟22转债”实施修正条款,自2024年6月4日起,“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56元/股调整为28.00元/股。 |
2024年6月24日 | 27.75元/股 | 2024年6月18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4年6月24日起,“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8.00元/股调整为27.75元/股。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27.75元/股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4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4年6月24日 | 18.03元/股 | 2024年6月18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4年6月24日起,“伟24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28元/股调整为18.03元/股。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18.03元/股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604,998.47万元,资产负债率47.83%。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公司股票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56元/股向下修正为28.00元/股,修正后的“伟22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4日起生效。
自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再次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伟22转债”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再次触及“伟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12月26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569,940,712.37 | 2,575,362,046.6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47,500,000.00 | 12,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79,161,460.60 | 245,179,102.19 |
应收账款 | 七、5 | 2,781,381,795.81 | 2,234,715,164.34 |
应收款项融资 | 91,955,732.49 | 96,157,786.00 | |
预付款项 | 七、8 | 122,882,198.14 | 115,476,781.5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5,518,670.71 | 37,376,112.6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30,276,165.39 | 228,213,400.6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352,926,337.65 | 316,867,743.4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9,481,080.33 | 8,551,534.88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12,962,886.81 | 749,749,960.88 |
流动资产合计 | 7,523,987,040.30 | 6,619,649,633.3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86,561,747.10 | 189,944,776.07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49,239,794.83 | 579,083,617.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637,064.63 | 4,281,487.5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99,460,273.71 | 104,732,618.91 |
固定资产 | 七、21 | 2,015,321,688.26 | 2,047,647,560.05 |
在建工程 | 七、22 | 1,707,037,963.90 | 848,434,251.6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061,552.12 | 13,732,527.02 |
无形资产 | 七、26 | 13,607,800,094.79 | 13,250,423,713.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5,090,700.89 | 43,649,858.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95,670,602.34 | 266,729,662.2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116,154.74 | 132,273,421.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525,997,637.31 | 17,480,933,495.34 | |
资产总计 | 26,049,984,677.61 | 24,100,583,128.6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46,434,913.43 | 354,879,094.0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7,752,458.36 | 191,680,338.78 |
应付账款 | 七、36 | 1,798,646,662.37 | 1,688,357,496.74 |
预收款项 | 七、37 | 4,296,268.31 | 4,300,713.88 |
合同负债 | 七、38 | 87,200,094.49 | 132,127,318.2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6,958,148.15 | 113,691,885.12 |
应交税费 | 七、40 | 216,026,398.84 | 249,966,672.2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84,707,809.83 | 278,207,872.4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300,000.00 | 21,30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30,135,899.94 | 570,083,990.2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76,833,614.94 | 210,535,748.85 |
流动负债合计 | 3,548,992,268.66 | 3,793,831,130.5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013,140,165.45 | 4,202,462,442.31 |
应付债券 | 七、46 | 1,701,086,997.65 | 1,406,976,211.2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862,997.97 | 7,366,086.58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5,877,148.61 | 42,634,796.4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529,371,826.17 | 1,496,126,744.74 |
递延收益 | 七、51 | 338,376,137.03 | 347,010,250.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0,973,422.96 | 263,751,750.8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27,794,527.97 | 5,676,529.0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909,483,223.81 | 7,772,004,812.07 | |
负债合计 | 12,458,475,492.47 | 11,565,835,942.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704,648,119.00 | 1,704,644,61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110,351,455.20 | 99,274,027.7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42,099,553.77 | 1,221,737,245.35 |
减:库存股 | 七、56 | 276,050,404.59 | 96,060,3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1,421,347.94 | -12,059,248.87 |
专项储备 | 七、58 | 7,285,954.18 | 3,132,629.13 |
盈余公积 | 七、59 | 568,695,010.91 | 568,695,010.9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8,611,952,124.15 | 7,612,598,580.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57,560,464.68 | 11,101,962,563.1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33,948,720.46 | 1,432,784,622.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591,509,185.14 | 12,534,747,186.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049,984,677.61 | 24,100,583,128.67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4,871,056.96 | 424,199,329.7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8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60,324,895.96 | 57,722,832.3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4,693,135.98 | 584,909.6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138,991,872.06 | 1,136,563,948.9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九、2 | 127,818,716.77 | 72,818,716.77 |
存货 | 7,329,820.42 | 7,460,594.8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6,906,638.45 | 29,302,046.4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32,006.84 | 1,686,296.02 |
流动资产合计 | 1,404,349,426.67 | 1,670,319,957.9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790,861,011.57 | 1,697,101,210.27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810,590,661.82 | 5,522,068,228.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259,154.85 | 4,555,673.13 | |
在建工程 | 10,619,469.0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336,698.85 | ||
无形资产 | 56,457,827.69 | 49,012,123.2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071,196.22 | 3,688,607.1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339,209.39 | 59,890,206.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4,409.7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31,759,061.54 | 7,350,376,626.80 | |
资产总计 | 9,136,108,488.21 | 9,020,696,584.7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8,568,104.76 | 69,647,233.3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471,542.66 | 1,415,178.94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67,520.12 | 7,987,274.29 | |
应交税费 | 1,040,849.64 | 1,415,968.44 | |
其他应付款 | 313,234,556.89 | 354,347,463.3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263,458.96 | 157,108,784.14 | |
其他流动负债 | 75,251.80 | 12,867,924.5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0,221,284.83 | 604,789,827.0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89,000,000.00 | 502,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701,086,997.65 | 1,406,976,211.2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73,003.89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923,661.56 | 20,765,787.49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421,228.53 | 31,856,082.0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38,431,887.74 | 1,963,471,084.66 | |
负债合计 | 2,688,653,172.57 | 2,568,260,911.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04,648,119.00 | 1,704,644,61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10,351,455.20 | 99,274,027.7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59,397,273.60 | 1,158,228,283.93 | |
减:库存股 | 276,050,404.59 | 96,060,3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0,084.26 | ||
盈余公积 | 568,695,010.91 | 568,695,010.91 | |
未分配利润 | 3,180,393,777.26 | 3,017,654,032.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447,455,315.64 | 6,452,435,672.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36,108,488.21 | 9,020,696,584.73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113,412,567.53 | 2,893,168,581.8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113,412,567.53 | 2,893,168,581.8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74,116,407.50 | 1,763,575,923.2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31,403,482.66 | 1,498,585,685.9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7,451,676.25 | 18,515,637.87 |
销售费用 | 七、63 | 8,751,558.29 | 6,764,589.90 |
管理费用 | 七、64 | 122,261,323.17 | 90,832,067.22 |
研发费用 | 七、65 | 53,862,045.78 | 42,124,271.27 |
财务费用 | 七、66 | 130,386,321.35 | 106,753,671.01 |
其中:利息费用 | 95,947,610.11 | 87,361,527.87 | |
利息收入 | 13,603,279.78 | 11,325,146.7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2,273,608.50 | 71,397,797.5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326,637.42 | 3,661,863.6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09,074.91 | 764,406.0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9,864,319.66 | -46,735,227.3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287,818.75 | -2,854,698.4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20,281.01 | -861,861.3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07,164,548.55 | 1,154,200,532.8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0,589,045.70 | 5,904,571.5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476,899.65 | 6,682,968.7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26,276,694.60 | 1,153,422,135.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6,437,995.88 | 111,224,758.4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9,838,698.72 | 1,042,197,377.2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9,838,698.72 | 1,042,197,377.2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2,859,331.76 | 1,025,968,757.1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979,366.96 | 16,228,620.0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86,527.22 | -250,830.8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37,900.93 | -109,330.0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0,455.69 | -1,471,594.9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 -420,455.69 | -1,471,594.91 |
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58,356.62 | 1,362,264.8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58,356.62 | 1,362,264.8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8,626.29 | -141,500.86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60,825,225.94 | 1,041,946,546.3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23,497,232.69 | 1,025,859,427.0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7,327,993.25 | 16,087,119.2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6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5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5,074,617.60 | 39,738,294.9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5,491,481.68 | 19,094,048.03 |
税金及附加 | 365,715.22 | 337,004.05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3,426,803.16 | 13,664,854.15 | |
研发费用 | 302,463.84 | ||
财务费用 | 19,062,519.46 | 3,734,532.85 | |
其中:利息费用 | 39,902,805.72 | 41,837,173.70 | |
利息收入 | 21,519,289.27 | 38,878,921.00 | |
加:其他收益 | 639,872.72 | 762,661.4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600,169,074.91 | 503,919,306.4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09,074.91 | 764,406.0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
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634,901.18 | -9,730,736.3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95,407.98 | -55,942.5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2,506,736.55 | 497,500,681.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6,601.21 | ||
减:营业外支出 | 69,980.59 | 1,760,997.4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72,436,755.96 | 495,896,284.8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808,777.40 | -8,828,038.3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6,245,533.36 | 504,724,323.1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6,245,533.36 | 504,724,323.1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86,245,533.36 | 504,724,323.1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35,624,543.13 | 1,924,776,383.6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118,748.00 | 45,996,889.0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4,966,650.01 | 131,996,570.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2,709,941.14 | 2,102,769,843.4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36,905,492.21 | 572,834,224.0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6,513,898.56 | 263,265,794.5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1,662,227.02 | 198,736,516.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4,828,135.46 | 149,521,653.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49,909,753.25 | 1,184,358,189.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2,800,187.89 | 918,411,654.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4,000,000.00 | 781,500,450.2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17,562.51 | 2,897,457.6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65,000.00 | 1,669,79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296,1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6,952,562.51 | 807,363,852.9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99,501,697.07 | 1,116,957,360.8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9,680,000.00 | 1,004,572,047.47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00,000.00 | 47,45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0,181,697.07 | 2,121,576,858.2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3,229,134.56 | -1,314,213,005.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1,903,209.30 | 104,455,387.3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1,903,209.30 | 104,455,387.3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71,212,778.78 | 897,874,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7,880,315.53 | 120,277,838.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50,996,303.61 | 1,122,607,226.1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8,177,944.45 | 795,447,679.1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1,144,263.53 | 132,200,484.3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1,161,899.32 | 42,590,453.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0,484,107.30 | 970,238,616.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0,512,196.31 | 152,368,609.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22,955.78 | 1,770,867.5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460,293.86 | -241,661,874.2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55,067,916.12 | 2,361,386,922.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44,528,209.98 | 2,119,725,048.78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318,529.15 | 55,258,215.5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81,944.73 | 761,161.4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996,107.73 | 22,510,647.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896,581.61 | 78,530,024.9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469,736.78 | 15,059,162.1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375,936.82 | 18,792,989.3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61,251.11 | 2,287,218.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994,933.99 | 66,154,669.5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101,858.70 | 102,294,039.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94,722.91 | -23,764,014.9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4,500,450.2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3,160,000.00 | 458,276,849.3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1,89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47,4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3,160,000.00 | 594,526,644.6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677,887.65 | 55,899.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5,552,534.80 | 349,646,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 | 47,4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1,230,422.45 | 349,749,349.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929,577.55 | 244,777,295.6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6,060,3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3,7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134,109.59 | 425,169,841.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3,884,109.59 | 521,230,141.6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9,480,000.00 | 19,528,305.3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33,663,773.34 | 14,175,851.9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1,156,792,909.45 | 646,440,000.00 |
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89,936,682.79 | 680,144,157.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6,052,573.20 | -158,914,015.6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3,328,272.74 | 62,099,265.0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2,661,347.86 | 566,371,062.2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333,075.12 | 628,470,327.31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04,644,618.00 | 99,274,027.74 | 1,221,737,245.35 | 96,060,300.00 | -12,059,248.87 | 3,132,629.13 | 568,695,010.91 | 7,612,598,580.89 | 11,101,962,563.15 | 1,432,784,622.87 | 12,534,747,186.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04,644,618.00 | 99,274,027.74 | 1,221,737,245.35 | 96,060,300.00 | -12,059,248.87 | 3,132,629.13 | 568,695,010.91 | 7,612,598,580.89 | 11,101,962,563.15 | 1,432,784,622.87 | 12,534,747,186.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01.00 | 11,077,427.46 | 20,362,308.42 | 179,990,104.59 | 637,900.93 | 4,153,325.05 | 999,353,543.26 | 855,597,901.53 | 201,164,097.59 | 1,056,761,999.12 | |||||
(一) | 637,900.93 | 1,422,859,331.76 | 1,423,497,232.69 | 37,327,993.25 | 1,460,825,225.94 |
综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01.00 | 11,077,427.46 | 20,362,308.42 | 179,990,104.59 | -148,546,867.71 | 163,454,220.91 | 14,907,353.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1,941,459.30 | 161,941,459.3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501.00 | 11,077,427.46 | -130,577.81 | -8,554.86 | 10,958,905.51 | 10,958,905.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925,704.71 | 21,925,704.71 | 79,943.09 | 22,005,647.80 | |||||||||||
4.其他 | -1,432,818.48 | 179,998,659.45 | -181,431,477.93 | 1,432,818.52 | -179,998,659.41 | ||||||||||
(三)利润分配 | -423,505,788.50 | -423,505,788.50 | -423,505,788.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3,505,788.50 | -423,505,788.50 | -423,505,788.5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153,325.05 | 4,153,325.05 | 381,883.43 | 4,535,208.48 | |||||||||||
1.本期提取 | 15,917,492.39 | 15,917,492.39 | 1,182,856.20 | 17,100,348.59 | |||||||||||
2.本期 | 11,764,167.34 | 11,764,167.34 | 800,972.77 | 12,565,140.11 |
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04,648,119.00 | 110,351,455.20 | 1,242,099,553.77 | 276,050,404.59 | -11,421,347.94 | 7,285,954.18 | 568,695,010.91 | 8,611,952,124.15 | 11,957,560,464.68 | 1,633,948,720.46 | 13,591,509,185.14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94,213,430.00 | 99,276,649.13 | 1,145,926,522.99 | -7,994,824.76 | 416,007.68 | 489,507,065.16 | 5,970,427,803.74 | 9,391,772,653.94 | 1,254,562,552.17 | 10,646,335,206.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94,213,430.00 | 99,276,649.13 | 1,145,926,522.99 | -7,994,824.76 | 416,007.68 | 489,507,065.16 | 5,970,427,803.74 | 9,391,772,653.94 | 1,254,562,552.17 | 10,646,335,206.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0,430,393.00 | -873.80 | 48,016,475.36 | 96,060,300.00 | -109,330.03 | 6,742,718.89 | 698,842,299.10 | 667,861,382.52 | 24,914,957.80 | 692,776,340.32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330.03 | 1,025,968,757.11 | 1,025,859,427.08 | 16,087,119.23 | 1,041,946,546.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430,393.00 | -873.80 | 47,738,424.33 | 96,060,300.00 | -37,892,356.47 | 8,251,906.32 | -29,640,450.1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246,617.38 | 8,246,617.3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93.00 | -873.80 | 11,181.42 | 10,700.62 | 10,700.6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30,000.00 | 87,876,587.31 | 96,060,300.00 | 2,246,287.31 | 5,288.94 | 2,251,576.25 | |||||||||
4.其他 | -40,149,344.40 | -40,149,344.40 | -40,149,344.40 | ||||||||||||
(三)利润分配 | -327,126,458.01 | -327,126,458.01 | -327,126,458.0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 | -327,126,458.01 | -327,126,458.01 | -327,126,458.01 |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6,742,718.89 | 6,742,718.89 | 575,932.25 | 7,318,651.14 |
备 | |||||||||||||||
1.本期提取 | 12,958,385.73 | 12,958,385.73 | 1,185,053.77 | 14,143,439.50 | |||||||||||
2.本期使用 | 6,215,666.84 | 6,215,666.84 | 609,121.52 | 6,824,788.36 | |||||||||||
(六)其他 | 278,051.03 | 278,051.03 | 278,051.0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04,643,823.00 | 99,275,775.33 | 1,193,942,998.35 | 96,060,300.00 | -8,104,154.79 | 7,158,726.57 | 489,507,065.16 | 6,669,270,102.84 | 10,059,634,036.46 | 1,279,477,509.97 | 11,339,111,546.43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04,644,618.00 | 99,274,027.74 | 1,158,228,283.93 | 96,060,300.00 | 568,695,010.91 | 3,017,654,032.40 | 6,452,435,672.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04,644,618.00 | 99,274,027.74 | 1,158,228,283.93 | 96,060,300.00 | 568,695,010.91 | 3,017,654,032.40 | 6,452,435,672.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01.00 | 11,077,427.46 | 1,168,989.67 | 179,990,104.59 | 20,084.26 | 162,739,744.86 | -4,980,357.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6,245,533.36 | 586,245,533.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01.00 | 11,077,427.46 | 1,168,989.67 | 179,990,104.59 | -167,740,186.4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501.00 | 11,077,427.46 | -130,577.81 | -8,554.86 | 10,958,905.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1,299,567.48 | 1,299,567.48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9,998,659.45 | -179,998,659.45 | |||||||||
(三)利润分配 | -423,505,788.50 | -423,505,788.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3,505,788.50 | -423,505,788.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084.26 | 20,084.26 | |||||||||
1.本期提取 | 172,984.80 | 172,984.80 | |||||||||
2.本期使用 | 152,900.54 | 152,900.5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04,648,119.00 | 110,351,455.20 | 1,159,397,273.60 | 276,050,404.59 | 20,084.26 | 568,695,010.91 | 3,180,393,777.26 | 6,447,455,315.64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94,213,430.00 | 99,276,649.13 | 1,124,017,324.15 | 489,507,065.16 | 2,560,659,103.24 | 5,967,673,571.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94,213,430.00 | 99,276,649.13 | 1,124,017,324.15 | 489,507,065.16 | 2,560,659,103.24 | 5,967,673,571.6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30,393.00 | -873.80 | 75,379,680.41 | 96,060,300.00 | 61,055.68 | 249,027,740.59 | 238,837,695.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4,724,323.19 | 504,724,323.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430,393.00 | -873.80 | 75,379,680.41 | 96,060,300.00 | -10,251,100.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93.00 | -873.80 | 11,181.42 | 10,700.6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30,000.00 | 86,120,336.25 | 96,060,300.00 | 490,036.25 | |||||||
4.其他 | -10,751,837.26 | -10,751,837.26 | |||||||||
(三)利润分配 | -255,696,582.60 | -255,696,582.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5,696,582.60 | -255,696,582.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1,055.68 | 61,055.68 | |||||||||
1.本期提取 | 248,908.92 | 248,908.92 | |||||||||
2.本期使用 | 187,853.24 | 187,853.2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04,643,823.00 | 99,275,775.33 | 1,199,397,004.56 | 96,060,300.00 | 61,055.68 | 489,507,065.16 | 2,809,686,843.83 | 6,206,511,267.56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股[2005]67号文批准,由温州市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和项光明等8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在原温州市临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2019A,2015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70,464.8119万股,注册资本为170,464.8119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危险废物经营,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及朱善玉。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6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能够维持公司业务正常运作,不存在导致无法持续经营的事项。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将金额大于1,000万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将单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认定为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将金额大于500万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 将单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情况,认定为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将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情形认定为重大变动。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 | 将金额大于1,000万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认定为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将单项在建工程余额或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或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认定为重要的在建工程。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将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付账款,认定为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预收款项 | 将账龄超过1年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合同负债/预收款项认定为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预收款项。 |
重要的超过1年的应付股利 | 将账龄超过1年且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付股利认定为重要的超过1年的应付股利。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 将账龄超过1年且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
重要的预计负债 | 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计负债项目认定为重要的预计负债。 |
重要子公司、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将净利润占集团合并净利润10%以上,且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5%以上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子公司。将净利润占集团合并净利润10%以上,且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5%以上的非全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资产总额的0.5%以上的联营企业认定为重要的联营企业。 |
收到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将单项投资支付的现金或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认定为收到的/支付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②处置子公司
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19、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类别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账款组合: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补贴电费组合 | 按本年度该等组合的迁徙率、以前年度相同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前瞻性因素为基础,确定该组合本年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应收款类别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中的“其他应收账款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中的“应收补贴电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按本年度该等组合的迁徙率、以前年度相同组合的 | 5 | 5 |
1-2年 | 10 | 10 | 10 | |
2-3年 | 20 | 20 | 20 |
3-4年 | 50 | 实际损失率及前瞻性因素为基础,确定账龄组合本年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8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注:账龄计算方法,以客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周转材料、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按加权平均法计价。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中(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 | 3-5 | 3.88-3.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19.40-9.50 |
专有设备[注1] | 年限平均法 | 15-20 | 3-5 | 6.47-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10 | 19.40-4.5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5 | 19.40-19.00 |
注1:如下述“22.在建工程”所述,对于未同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双特征”、“双控制”的PPP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转入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保持一致,专有设备折旧年限为15-20年。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公司承接的PPP项目,对于不能同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所述“双特征”、“双控制”条件的PPP项目合同,建造基础设施所发生的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基础设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等计入在建工程,并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PPP项目 | 项目稳定运行并通过烟气核心因子检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 |
房屋及建筑物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后进行结转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计算机软件 | 5-10年 | 直线法 | 预计受益期限 |
特许经营权(注) | 特许经营期限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期限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证 |
专利权 | 专利权证规定的年限 | 直线法 | 专利权证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规定,社会资本方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同时依据PPP合同协议约定,对于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该类无形资产在从事经营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按照合同规定,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详见附注“31.预计负债”。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
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土地租赁费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28.92年 |
办公楼装修工程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4.33年 |
屋面维修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5年 |
初始排污权费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1.5-5年 |
其他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3-5年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无。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无。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环保项目运营收入(包括:垃圾处置收入、发电收入、渗滤液处置收入、炉渣收入、垃圾清运收入、PPP项目利息收入等)、设备销售及服务收入、EPC建造收入等,各项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分别为:
环保项目运营收入:
1)垃圾处置收入:
垃圾由各地环卫处统一收集装运后,由专用垃圾车运入项目公司,经地磅房自动称重,驾驶员将车辆的IC卡在门禁系统处刷卡确认车辆信息及垃圾重量,信息通过门禁系统发送到环卫处的称重管理系统中,每月末环卫处计量科按称重管理系统分区域统计与公司核对,核对无误后公司与环卫处计量科盖章确认。公司根据核对后的垃圾量确认收入,按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结算款项。2)发电收入:
垃圾焚烧后通过汽轮机组发电。公司设有中央控制室,监控焚烧炉焚烧及发电情况,公司每日通过电表统计当天的总发电量、上网电量及自用电量。月末由电力公司上门读取上网电量数据或由电力公司根据其联网数据告知公司上网电量数据,财务部根据经生产部门核对后的电力结算表,开具发票,确认发电收入。电费结算价格中包括电费补贴价格形成的可变对价部分: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项目依法完成“装、树、联”条件后,电费补贴金额可收回性属于极可能不会发生转回的情形时,公司确认该部分可变对价收入;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网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符合非竞争配置项目要求,补贴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未确认补贴收入。3)渗滤液处置业务收入:公司根据核对后实际结算量确认收入,按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结算款项。4)炉渣业务收入:公司按照与客户合同约定的单价及实际销售量结算确认收入。5)垃圾清运收入:
公司负责按规定将清运垃圾运输至指定垃圾处置点,并经地磅房自动称重,每月汇总垃圾量及车辆运输明细与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核对确认。公司根据核对后的垃圾量确认收入,按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结算款项。6)PPP项目利息收入:
对于PPP项目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公司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相关PPP项目利息收入。设备销售和服务、EPC建造收入:
1)单项设备销售和服务收入
①单项设备销售收入
境内收入:设备销售合同条款规定本公司不承担安装义务的,在购货方收到发出商品并验收签字后,按合同金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合同条款规定需由本公司安装、调试的,在购货方收到商品,并安装、调试结束,购货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跨境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②服务收入:根据合同内对各项技术服务内容价格的约定,在本公司提交相应服务成果并经委托方确认时确认相应技术服务收入。2)成套设备销售和服务、EPC建造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相关建造收入公司与PPP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①公司为PPP项目主要责任人,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前述EPC建设收入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及相应收入与成本。
②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公司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政府补助用于本公司购建或以其他形式形成长期资产。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政府补助用途与资产不相关。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取得政府补助后的实际用途是否与资产相关。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
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0.00%、3.00%、5.00%、6.00%、9.00%、11.00%、13.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00%、7.00%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00%、20.00%、17.00%、16.50%、15.00%、12.50%、7.50%、0.0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临海公司餐厨项目、秦皇岛公司、玉环嘉伟、婺源公司、双鸭山公司、东阳公司、永丰公司、闽清公司、安福公司、嘉禾公司、宁晋嘉伟公司、蒙阴公司、澄江公司、磐安公司、福建华立公司、平阳餐厨公司、宁都公司、东阳餐厨公司、罗甸公司、卢龙公司、武平公司、昌黎公司、拉萨盛运、永康公司(二期)、富锦公司、嘉曼公司、嘉曼达公司 | 0.00 |
榆林绿能公司 | 7.50 |
临海公司(二期)、嘉善公司(二期)、嘉善公司餐厨项目、武义公司电厂、武义公司餐厨项目、玉环嘉伟餐厨项目、温州餐厨公司、界首公司、海滨公司、万年公司、樟树公司、玉苍公司、永康餐厨公司、嘉禾公司清运项目、成都中环兴彭、玉环科技、龙泉公司、奉新公司、江山餐厨、文成公司 | 12.50 |
永强公司、昆山公司、伟明装备集团、瑞安公司、温州公司、龙湾公司、嘉伟新能源集团、永嘉污水、凯里盛运 | 15.00 |
伟明(香港)公司、伟曼国际、伟明(香港)装备公司 | 16.50 |
伟明(新加坡)公司 | 17.00 |
紫金公司、中环智慧、温州中智、成都中智公司、仁寿中环公司、莲花公司、伟明材料公司、上海伟明、上海嘉伟、江西伟明、嘉善环卫公司、伟明建设、象州公司、嘉展公司、嘉伟工业品公司、弘宇公司、亿达公司 | 20.00 |
本公司、伟明环保集团、临海公司(一期)、永康公司(一期)、苍南伟明、玉环公司、嘉善公司(一期)、武义公司污水项目、伟明科技、蛟河公司、温州环卫公司、邵家渡公司、安远公司、龙湾厨余公司、平泉公司、陇南公司、枝江公司、昆山再生资源公司、国源环保、延安国锦公司、陕西清洁能源公司、盛运环保、盛运科技、盛运工程、招远盛运、桐城盛运、宁阳盛运 | 2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
公告》的规定,公司及相关公司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销售的电力享受100%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垃圾处置劳务收入和污水处理劳务收入在2022年3月1日之前享受70%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在2022年3月1日之后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在2024年度自行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嘉伟新能源集团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部长决定,嘉曼公司享受部分应税货物免除进口增值税优惠政策。
(2)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临海公司二期BOT项目、嘉善公司二期BOT项目、嘉善公司餐厨垃圾处理BOT项目、武义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环嘉伟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温州餐厨公司、界首公司、成都中智兴彭公司、海滨公司、奉新公司、万年公司、樟树公司、苍南玉苍、永康餐厨公司、嘉禾公司清运项目、玉环科技、龙泉公司、武义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江山餐厨公司、文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2.5%的税率计缴;子公司临海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秦皇岛公司、玉环嘉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婺源公司、双鸭山公司、东阳公司、永丰公司、闽清公司、安福公司、宁晋嘉伟公司、蒙阴公司、澄江公司、磐安公司、福建华立公司、平阳餐厨公司、昌黎公司、宁都公司、东阳餐厨公司、罗甸公司、卢龙公司、武平公司、嘉禾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永康公司二期BOT项目、富锦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0.00%的税率计缴。
根据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回收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子公司拉萨盛运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0.00%的税率计缴。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部长决定《关于向嘉曼公司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嘉曼公司享受自开始商业生产的纳税年度起8年内减免100%企业所得税并免除第三方从嘉曼公司所取得收入中代扣代缴税款,上述减免到期后2年内享受50%企业所得税减免。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部长决定《关于向嘉曼达公司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嘉曼达公司享受自开始商业生产的纳税年度起8年内减免100%企业所得税并免除第三方从嘉曼达公司所取得收入中代扣代缴税款,上述减免到期后2年内享受50%企业所得税减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永嘉污水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享受15.00%的税率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凯里盛运、榆林绿能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
得税享受15%的税率优惠;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榆林绿能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7.50%的税率计缴。
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根据2021年12月2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260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嘉伟新能源集团,根据2022年12月24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3003042),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永强公司,根据2021年12月1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7470),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昆山公司,根据2021年11月30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12428),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瑞安公司,根据2021年12月2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9646),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温州公司,根据2021年12月2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6518),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龙湾公司,根据2023年12月8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831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以上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财税[2008]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子公司昆山公司、奉新公司、樟树公司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的规定,子公司伟明材料公司、紫金公司、中环智慧、成都中智公司、嘉善环卫公司、仁寿中环公司、温州中智、伟明建设、上海伟明、上海嘉伟、江西伟明、象州公司、嘉展公司、嘉伟工业品公司、莲花公司、江山餐厨公司、弘宇公司、亿达公司、象州公司可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子公司伟明环保集团、昆山公司、临海公司、永康公司、武义公司、玉环公司、万年公司、嘉善公司、瑞安公司、海滨公司、苍南公司、玉苍公司、奉新公司、樟树公司、温州餐厨公司、永强公司、龙湾公司、温州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子公司温州餐厨公司、武义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平阳餐厨公司、澄江公司、临海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玉环嘉伟餐厨项目、永康餐厨、江山餐厨、嘉善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海滨公司利用厨余垃圾生产销售的油脂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本公司子公司永嘉伟明相关污水处置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3)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子公司紫金公司、中环智慧、成都中智兴彭公司、仁寿中环公司、莲花公司、伟明材料公司、江山餐厨公司、温州中智、温州环卫公司、上海伟明、上海嘉伟、江西伟明、嘉善环卫公司、嘉伟工业品公司、伟明建设、象州公司、嘉展公司、蛟河公司、枝江公司、弘宇公司、亿达公司享受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本公司、温州公司、永强公司、昆山公司、临海公司、龙湾公司、温州餐厨公司、平阳餐厨公司、樟树公司、江山餐厨公司、安福公司、奉新公司、永丰公司、玉环嘉伟、武义公司、龙泉公司、磐安公司、东阳公司、东阳餐厨公司、秦皇岛公司、昌黎公司、卢龙公司、永康公司、永康餐厨公司、界首公司、玉环公司、嘉善公司、嘉禾公司、双鸭山公司、宁都公司、万年公司、婺源公司、招远盛运、拉萨盛运、凯里盛运、桐城盛运、宁阳盛运、永嘉污水、苍南公司、玉苍公司、瑞安公司、海滨公司、宁晋嘉伟公司、蒙阴公司、澄江公司、福建华立公司、富锦公司享受该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政策。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2]299号的规定,子公司界首公司、安徽盛运、盛运工程、盛运科技、桐城盛运享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的政策。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综[2021]9号《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继续阶段性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子公司陕西清洁能源公司符合条件享受水利建设基金免征的政策。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部长决定,子公司嘉曼公司享受进口机械免征进口关税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732.16 | 2,965.26 |
银行存款 | 2,544,522,477.82 | 2,455,064,950.86 |
其他货币资金 | 25,412,502.39 | 120,294,130.5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569,940,712.37 | 2,575,362,046.6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45,159,605.75 | 218,094,795.45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7,500,000.00 | 12,000,000.00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47,500,000.00 | 12,000,000.00 |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47,500,000.00 | 12,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78,130,197.47 | 245,179,102.19 |
商业承兑票据 | 201,031,263.13 | |
合计 | 479,161,460.60 | 245,179,102.1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69,535,445.85 | |
商业承兑票据 | 100,000,000.00 | |
合计 | 369,535,445.8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票据系与客户进行交易产生,因评估信用风险低,计提信用损失为0。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482,177,472.17 | 2,049,888,874.90 |
1年以内小计 | 2,482,177,472.17 | 2,049,888,874.90 |
1至2年 | 354,845,047.66 | 279,814,076.30 |
2至3年 | 104,609,056.59 | 27,205,869.0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2,720,595.22 | 21,857,759.21 |
4至5年 | 1,350,731.31 | 2,106,637.16 |
5年以上 | 1,279,157.00 | 416,846.00 |
合计 | 2,966,982,059.95 | 2,381,290,062.5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062,813.73 | 0.78 | 23,062,813.73 | 100.00 | 24,626,065.27 | 1.03 | 24,626,065.2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43,919,246.22 | 99.22 | 162,537,450.41 | 5.52 | 2,781,381,795.81 | 2,356,663,997.32 | 98.97 | 121,948,832.98 | 5.17 | 2,234,715,164.34 |
其中: | ||||||||||
组合一:应收补贴电费组合 | 525,131,155.79 | 17.70 | 21,177,243.99 | 4.03 | 503,953,911.80 | 433,127,497.88 | 18.19 | 12,194,551.46 | 2.82 | 420,932,946.42 |
组合二:其他应收账款组合 | 2,418,788,090.43 | 81.52 | 141,360,206.42 | 5.84 | 2,277,427,884.01 | 1,923,536,499.44 | 80.78 | 109,754,281.52 | 5.71 | 1,813,782,217.92 |
合计 | 2,966,982,059.95 | / | 185,600,264.14 | / | 2,781,381,795.81 | 2,381,290,062.59 | / | 146,574,898.25 | / | 2,234,715,164.3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子公司盛运环保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 | 23,062,813.73 | 23,062,813.7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3,062,813.73 | 23,062,813.7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一:应收补贴电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8,532,246.12 | 7,381,104.56 | 2.65 |
1至2年 | 197,510,209.91 | 10,448,290.11 | 5.29 |
2至3年 | 49,088,699.76 | 3,347,849.32 | 6.82 |
合计 | 525,131,155.79 | 21,177,243.99 | 4.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其他应收账款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03,645,226.05 | 110,182,270.57 | 5.00 |
1至2年 | 157,334,837.75 | 15,733,483.78 | 10.00 |
2至3年 | 48,140,540.50 | 9,628,108.10 | 20.00 |
3至4年 | 7,163,527.82 | 3,581,763.92 | 50.00 |
4至5年 | 1,346,891.31 | 1,077,513.05 | 80.00 |
5年以上 | 1,157,067.00 | 1,157,067.00 | 100.00 |
合计 | 2,418,788,090.43 | 141,360,206.42 | 5.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24,626,065.27 | 1,563,251.54 | 23,062,813.73 | |||
组合计提 | 121,948,832.98 | 40,588,617.43 | 162,537,450.41 | |||
合计 | 146,574,898.25 | 40,588,617.43 | 1,563,251.54 | 185,600,264.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87,403,634.60 | 487,403,634.60 | 14.48 | 24,370,181.73 | |
第二名 | 249,686,513.89 | 249,686,513.89 | 7.42 | 12,484,325.69 | |
第三名 | 218,388,034.34 | 218,388,034.34 | 6.49 | 10,919,401.71 | |
第四名 | 199,977,436.52 | 199,977,436.52 | 5.94 | 8,575,868.87 | |
第五名 | 21,682,500.00 | 70,369,774.77 | 92,052,274.77 | 2.74 | 11,473,860.64 |
合计 | 1,177,138,119.35 | 70,369,774.77 | 1,247,507,894.12 | 37.07 | 67,823,638.6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157,023,617.75 | 7,851,180.89 | 149,172,436.86 | 144,747,213.43 | 7,237,360.69 | 137,509,852.74 |
1至2年 | 132,093,240.72 | 13,209,324.09 | 118,883,916.63 | 128,315,994.42 | 12,831,599.44 | 115,484,394.98 |
2至3年 | 101,008,893.93 | 20,201,778.80 | 80,807,115.13 | 79,841,869.68 | 15,968,373.93 | 63,873,495.75 |
3至4年 | 8,125,738.06 | 4,062,869.03 | 4,062,869.03 | |||
合计 | 398,251,490.46 | 45,325,152.81 | 352,926,337.65 | 352,905,077.53 | 36,037,334.06 | 316,867,743.47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8,251,490.46 | 100.00 | 45,325,152.81 | 11.38 | 352,926,337.65 | 352,905,077.53 | 100.00 | 36,037,334.06 | 10.21 | 316,867,743.47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 | 398,251,490.46 | 100.00 | 45,325,152.81 | 11.38 | 352,926,337.65 | 352,905,077.53 | 100.00 | 36,037,334.06 | 10.21 | 316,867,743.47 |
合计 | 398,251,490.46 | / | 45,325,152.81 | / | 352,926,337.65 | 352,905,077.53 | / | 36,037,334.06 | / | 316,867,743.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98,251,490.46 | 45,325,152.81 | 11.38 |
合计 | 398,251,490.46 | 45,325,152.81 | 11.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账龄组合 | 9,287,818.75 | |||
合计 | 9,287,818.75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91,955,732.49 | 96,157,786.00 |
合计 | 91,955,732.49 | 96,157,786.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162,830,703.71 | |
合计 | 162,830,703.71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96,157,786.00 | 307,636,864.46 | 311,838,917.97 | 91,955,732.49 | ||
合计 | 96,157,786.00 | 307,636,864.46 | 311,838,917.97 | 91,955,732.49 |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8,533,864.67 | 96.46 | 114,616,498.15 | 99.26 |
1至2年 | 4,109,380.72 | 3.34 | 533,527.65 | 0.46 |
2至3年 | 1,515.22 | 10,985.44 | 0.01 | |
3年以上 | 237,437.53 | 0.19 | 315,770.35 | 0.27 |
合计 | 122,882,198.14 | 100.00 | 115,476,781.5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账款汇总金额51,960,807.49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2.2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5,518,670.71 | 37,376,112.69 |
合计 | 25,518,670.71 | 37,376,112.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5,413,368.16 | 22,087,634.41 |
1年以内小计 | 15,413,368.16 | 22,087,634.41 |
1至2年 | 8,901,547.76 | 6,848,976.45 |
2至3年 | 10,634,825.72 | 19,207,125.7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559,793.87 | 5,861,165.11 |
4至5年 | 2,700,842.46 | 2,914,256.29 |
5年以上 | 3,222,591.38 | 3,248,518.85 |
合计 | 46,432,969.35 | 60,167,676.8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0,887,885.28 | 23,806,638.60 |
其他 | 25,545,084.07 | 36,361,038.25 |
合计 | 46,432,969.35 | 60,167,676.8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665,318.78 | 10,126,245.38 | 22,791,564.1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877,265.52 | 1,877,265.5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0,788,053.26 | 10,126,245.38 | 20,914,298.6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150,232.17 | 11,150,232.1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641,331.99 | 1,877,265.50 | 9,764,066.49 | |||
合计 | 22,791,564.16 | 1,877,265.50 | 20,914,298.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陕西信辰实业有限公司 | 9,153,626.19 | 19.71 | 其他 | 2-3年 | 9,153,626.19 |
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河燕郊科研创新基地 | 4,411,500.00 | 9.50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220,575.00 |
李志丹 | 4,084,334.84 | 8.80 | 其他 | 1-2年3,230,779.90元,2-3年853,554.94元 | 493,788.98 |
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500,000.00 | 5.38 | 保证金 | 1-2年 | 250,000.00 |
安远县财政局 | 2,000,000.00 | 4.31 | 保证金 | 3-4年 | 1,000,000.00 |
合计 | 22,149,461.03 | 47.70 | / | / | 11,117,990.1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9,691,543.52 | 109,691,543.52 | 114,564,021.26 | 114,564,021.26 | ||
在产品 | 90,341,542.97 | 90,341,542.97 | 32,759,503.91 | 32,759,503.91 | ||
库存商品 | 10,420,881.83 | 10,420,881.83 | 13,645,011.77 | 13,645,011.77 | ||
合同履约成本 | 19,822,197.07 | 19,822,197.07 | 67,244,863.73 | 67,244,863.73 | ||
合计 | 230,276,165.39 | 230,276,165.39 | 228,213,400.67 | 228,213,400.67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履约成本根据结转营业成本的金额摊销, 期末账面价值根据流动性列示于存货。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9,481,080.33 | 8,551,534.88 |
合计 | 9,481,080.33 | 8,551,534.88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留底增值税 | 712,937,285.52 | 749,117,203.58 |
预缴所得税 | 25,601.29 | 255,398.80 |
可转债发行费用 | 377,358.50 | |
合计 | 712,962,886.81 | 749,749,960.8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企业间有偿借款 | 26,951,748.48 | 1,347,587.42 | 25,604,161.06 | 26,951,748.48 | 1,347,587.42 | 25,604,161.06 |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 165,455,025.47 | 4,497,439.43 | 160,957,586.04 | 168,838,054.44 | 4,497,439.43 | 164,340,615.01 | |
合计 | 192,406,773.95 | 5,845,026.85 | 186,561,747.10 | 195,789,802.92 | 5,845,026.85 | 189,944,776.07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2,406,773.95 | 100.00 | 5,845,026.85 | 3.04 | 186,561,747.10 | 195,789,802.92 | 100.00 | 5,845,026.85 | 2.99 | 189,944,776.07 |
其中: | ||||||||||
企业间有偿借款 | 26,951,748.48 | 13.71 | 1,347,587.42 | 5.00 | 25,604,161.06 | 26,951,748.48 | 13.77 | 1,347,587.42 | 5.00 | 25,604,161.06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 165,455,025.47 | 86.29 | 4,497,439.43 | 2.72 | 160,957,586.04 | 168,838,054.44 | 86.23 | 4,497,439.43 | 2.66 | 164,340,615.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192,406,773.95 | 100.00 | 5,845,026.85 | 3.04 | 186,561,747.10 | 195,789,802.92 | 100.00 | 5,845,026.85 | 2.99 | 189,944,776.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企业间有偿借款 | 26,951,748.48 | 1,347,587.42 | 5.00 | 未逾期长期应收款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 165,455,025.47 | 4,497,439.43 | 2.72 | 未逾期长期应收款 |
合计 | 192,406,773.95 | 5,845,026.85 | 3.0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845,026.85 | 5,845,026.8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5,845,026.85 | 5,845,026.8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5,845,026.85 | 5,845,026.85 | ||||
合计 | 5,845,026.85 | 5,845,026.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明科环 | 40,939,062.20 | 1,680,888.34 | 42,619,950.54 | ||||||||
崇义华赣 | 9,899,689.91 | 357,424.06 | 10,257,113.97 | ||||||||
伟明盛青公司 | 350,380,855.11 | -29,237.49 | -31,852,897.87 | 318,498,719.75 | |||||||
恒源城电力公司 | 177,864,010.54 | 177,864,010.54 | |||||||||
小计 | 579,083,617.76 | 2,009,074.91 | -31,852,897.87 | 549,239,794.80 | |||||||
合计 | 579,083,617.76 | 2,009,074.91 | -31,852,897.87 | 549,239,794.80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陕西信安天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533,411.15 | 1,533,411.15 | |||||||||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48,076.40 | 824,422.92 | 1,923,653.48 | 20,610,573.00 | |||||||
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0 | |||||||||
合计 | 4,281,487.55 | 180,000.00 | 824,422.92 | 3,637,064.63 | 20,610,573.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7,264,109.02 | 10,905,128.52 | 188,169,237.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85,903.18 | 3,785,903.18 | |
(1)处置 | |||
(2)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 3,785,903.18 | 3,785,903.18 | |
(3)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73,478,205.84 | 10,905,128.52 | 184,383,334.36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2,004,817.19 | 3,167,105.59 | 55,171,922.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6,643.40 | 109,051.26 | 2,285,694.66 |
(1)计提或摊销 | 2,176,643.40 | 109,051.26 | 2,285,694.66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9,252.64 | 799,252.64 | |
(1)处置 | |||
(2)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 799,252.64 | 799,252.64 | |
(3)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3,382,207.95 | 3,276,156.85 | 56,658,364.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8,264,695.85 | 28,264,695.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8,264,695.85 | 28,264,695.8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1,831,302.04 | 7,628,971.67 | 99,460,273.71 |
2.期初账面价值 | 96,994,595.98 | 7,738,022.93 | 104,732,618.9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015,313,477.43 | 2,047,636,914.85 |
固定资产清理 | 8,210.83 | 10,645.20 |
合计 | 2,015,321,688.26 | 2,047,647,560.05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专有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80,621,979.07 | 149,165,812.20 | 891,119,130.62 | 296,763,896.39 | 75,873,511.99 | 2,493,544,330.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53,752.80 | 20,981,886.31 | 300,680.81 | 2,003,592.99 | 2,478,516.22 | 39,918,429.13 |
(1)购置 | 32,288.35 | 20,981,886.31 | 300,680.81 | 2,003,592.99 | 2,478,516.22 | 25,796,964.68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335,561.27 | 10,335,561.2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785,903.18 | 3,785,903.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8,601.71 | 291,725.49 | 132,712.54 | 563,039.74 | ||
(1)处置或报废 | 138,601.71 | 291,725.49 | 132,712.54 | 563,039.74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1,094,775,731.87 | 170,009,096.80 | 891,419,811.43 | 298,475,763.89 | 78,219,315.67 | 2,532,899,719.6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0,501,798.28 | 52,254,046.81 | 142,574,530.27 | 72,720,043.48 | 47,815,071.88 | 445,865,490.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164,117.53 | 7,533,412.43 | 28,387,776.41 | 12,273,191.99 | 4,600,159.45 | 71,958,657.81 |
(1)计提 | 18,364,864.89 | 7,533,412.43 | 28,387,776.41 | 12,273,191.99 | 4,600,159.45 | 71,159,405.17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799,252.64 | 799,252.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443.27 | 90,485.41 | 120,902.32 | 279,831.00 | ||
(1)处置或报废 | 68,443.27 | 90,485.41 | 120,902.32 | 279,831.00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149,665,915.81 | 59,719,015.97 | 170,962,306.68 | 84,902,750.06 | 52,294,329.01 | 517,544,317.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1,924.70 | 41,924.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41,924.70 | 41,924.7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45,109,816.06 | 110,248,156.13 | 720,457,504.75 | 213,573,013.83 | 25,924,986.66 | 2,015,313,477.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950,120,180.79 | 96,869,840.69 | 748,544,600.35 | 224,043,852.91 | 28,058,440.11 | 2,047,636,914.8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文成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 35,043,870.00 | 正在办理中 |
婺源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 43,795,444.49 | 正在办理中 |
榆林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 326,078,827.32 | 正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处置完成的资产 | 8,210.83 | 10,645.20 |
合计 | 8,210.83 | 10,645.20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691,387,443.33 | 832,625,831.91 |
工程物资 | 15,650,520.57 | 15,808,419.74 |
合计 | 1,707,037,963.90 | 848,434,251.65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伟明设备设备安装及车间装修 | 13,037,849.17 | 13,037,849.17 | 11,752,605.80 | 11,752,605.80 | ||
伟明设备高端环保产业园项目 | 16,494,236.97 | 16,494,236.97 | 19,293,295.67 | 19,293,295.67 | ||
嘉曼高冰镍项目 | 1,648,505,036.04 | 1,648,505,036.04 | 789,067,891.52 | 789,067,891.52 | ||
其他零星工程 | 13,350,321.15 | 13,350,321.15 | 12,512,038.92 | 12,512,038.92 | ||
合计 | 1,691,387,443.33 | 1,691,387,443.33 | 832,625,831.91 | 832,625,831.9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 | 2,586,948,000.00 | 789,067,891.52 | 859,437,144.52 | 1,648,505,036.04 | 69.69 | 80% | 17,576,531.04 | 15,323,058.84 | 3.33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2,586,948,000.00 | 789,067,891.52 | 859,437,144.52 | / | / | 1,648,505,036.04 | / | / | 17,576,531.04 | 15,323,058.84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材料 | 15,650,520.57 | 15,650,520.57 | 15,808,419.74 | 15,808,419.74 | ||
合计 | 15,650,520.57 | 15,650,520.57 | 15,808,419.74 | 15,808,419.74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租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132,020.47 | 32,132,020.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46,231.10 | 4,946,231.10 |
(1)租入 | 4,946,231.10 | 4,946,231.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37,285.58 | 5,737,285.58 |
(1)租赁到期 | 5,737,285.58 | 5,737,285.58 |
4.期末余额 | 31,340,965.99 | 31,340,965.9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399,493.45 | 18,399,493.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60,922.98 | 4,060,922.98 |
(1)计提 | 4,060,922.98 | 4,060,922.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81,002.56 | 1,181,002.56 |
(1)租赁到期 | 1,181,002.56 | 1,181,002.56 |
4.期末余额 | 21,279,413.87 | 21,279,413.8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61,552.12 | 10,061,552.1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732,527.02 | 13,732,527.02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专利权 | 在建PPP项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200,671,007.95 | 343,438,669.64 | 7,204,800.34 | 769,493.72 | 2,156,752,440.69 | 16,708,836,412.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2,079,570.40 | 628,413.98 | 10,835,118.18 | 603,543,102.56 | ||
(1)购置 | 628,413.98 | 570,804,554.02 | 571,432,968.00 | |||
(2)在建PPP项目转入 | 559,969,435.84 | -559,969,435.8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预计负债现值转入 | 39,054,925.68 | 39,054,925.68 | ||||
(5)期末复核调整 | -6,944,791.12 | -6,944,791.12 | ||||
(6)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4,792,750,578.35 | 343,438,669.64 | 7,833,214.32 | 769,493.72 | 2,167,587,558.87 | 17,312,379,514.9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22,982,071.54 | 44,043,081.85 | 2,966,135.73 | 665,099.74 | 2,770,656,388.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1,615,035.46 | 4,213,022.93 | 334,459.04 | 4,203.78 | 246,166,721.21 | |
(1)计提 | 241,615,035.46 | 4,213,022.93 | 334,459.04 | 4,203.78 | 246,166,721.21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2,964,597,107.00 | 48,256,104.78 | 3,300,594.77 | 669,303.52 | 3,016,823,110.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87,693,389.47 | 62,920.57 | 687,756,310.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87,693,389.47 | 62,920.57 | 687,756,310.0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140,460,081.88 | 295,182,564.86 | 4,469,698.98 | 100,190.20 | 2,167,587,558.87 | 13,607,800,094.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789,995,546.94 | 299,395,587.79 | 4,175,744.04 | 104,393.98 | 2,156,752,440.69 | 13,250,423,713.4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初始排污权费 | 37,373,389.17 | 3,756,309.08 | 4,076,571.29 | 37,053,126.96 | |
办公楼装修费 | 2,437,927.18 | 304,740.90 | 2,133,186.28 | ||
屋面维修 | 524,434.27 | 143,027.52 | 381,406.75 | ||
土地租赁费 | 104,879.55 | 3,383.16 | 101,496.39 | ||
其他 | 3,209,228.60 | 3,116,785.73 | 904,529.82 | 5,421,484.51 | |
合计 | 43,649,858.77 | 6,873,094.81 | 5,432,252.69 | 45,090,700.89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82,385,783.84 | 37,389,015.92 | 119,865,976.11 | 25,707,730.4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76,644,831.39 | 123,021,082.15 | 567,179,354.86 | 116,395,615.40 |
递延收益形成 | 17,079,964.86 | 3,388,008.06 | 17,824,154.55 | 3,433,316.54 |
预计负债形成 | 542,204,412.41 | 115,880,336.08 | 546,838,950.02 | 113,678,676.94 |
股权激励形成 | 66,648,947.48 | 13,934,339.83 | 24,934,436.04 | 4,787,798.56 |
新租赁准则形成 | 8,849,992.43 | 2,057,820.28 | 14,444,521.60 | 2,726,524.35 |
合计 | 1,393,813,932.41 | 295,670,602.32 | 1,291,087,393.18 | 266,729,662.2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48,804,874.21 | 71,281,541.15 | 325,145,134.52 | 70,594,301.49 |
特许经营期摊销差异形成 | 826,422,410.94 | 172,137,102.13 | 761,539,408.69 | 161,801,746.41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 88,738,819.38 | 14,037,005.33 | 89,752,867.14 | 14,119,955.50 |
可转债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561,075.04 | 11,390,268.76 | 57,630,342.56 | 14,407,585.64 |
新租赁准则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44,835.42 | 2,127,505.59 | 13,732,527.02 | 2,828,161.76 |
合计 | 1,418,672,014.99 | 270,973,422.96 | 1,247,800,279.93 | 263,751,750.8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75,298,958.60 | 55,345,513.15 |
合计 | 75,298,958.60 | 55,345,513.1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4,663,694.37 | 4,663,694.37 | 130,829,949.21 | 130,829,949.21 | ||
预付土地款 | 1,452,460.37 | 1,452,460.37 | 1,443,472.68 | 1,443,472.68 | ||
合计 | 6,116,154.74 | 6,116,154.74 | 132,273,421.89 | 132,273,421.89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5,412,502.39 | 25,412,502.39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薪酬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金等 | 120,294,130.50 | 120,294,130.50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薪酬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金等 |
应收账款 | 441,706,454.32 | 416,973,030.98 | 质押 | 用于借款质押 | 422,068,237.20 | 399,733,224.34 | 质押 | 用于借款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8,909,680.00 | 8,909,680.00 | 质押 | 票据质押 | ||||
合同资产 | 217,390,075.48 | 197,402,514.50 | 质押 | 用于借款质押 | 186,087,339.33 | 171,510,661.24 | 质押 | 用于借款质押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1,055,811,000.00 | 1,055,811,000.00 | 质押 | 用于借款质押 | 1,055,811,000.00 | 1,055,811,000.00 | 质押 | 用于借款质押 |
伟明(新加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 420,389,327.80 | 420,389,327.80 | 质押 | 用于借款质押 | 297,473,400.00 | 297,473,400.00 | 质押 | 用于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274,799,296.76 | 259,821,872.56 | 抵押 | 用于借款抵押 | 264,570,825.19 | 254,679,535.23 | 抵押 | 用于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60,076,334.45 | 130,668,441.15 | 抵押 | 用于借款抵押 | 160,076,334.45 | 132,650,118.33 | 抵押 | 用于借款抵押 |
其他权益工具 | 1,923,653.48 | 1,923,653.48 | 其他 | 子公司盛运环保持有股份 | 2,748,076.40 | 2,748,076.40 | 其他 | 子公司盛运环保持有股份 |
合计 | 2,597,508,644.68 | 2,508,402,342.86 | / | / | 2,518,039,023.07 | 2,443,809,826.04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46,240,000.00 | 354,564,000.00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 | 100,000,000.00 | |
短期借款利息 | 194,913.43 | 315,094.03 |
合计 | 346,434,913.43 | 354,879,094.0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7,752,458.36 | 191,680,338.78 |
合计 | 57,752,458.36 | 191,680,338.7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487,675,770.17 | 954,026,303.89 |
材料款、服务款 | 1,310,970,892.20 | 734,331,192.85 |
合计 | 1,798,646,662.37 | 1,688,357,496.7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16,160,815.86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6,160,815.8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4,296,268.31 | 4,300,713.88 |
合计 | 4,296,268.31 | 4,300,713.8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87,200,094.49 | 132,127,318.23 |
合计 | 87,200,094.49 | 132,127,318.2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0,767,014.51 | 244,008,422.87 | 309,983,943.15 | 44,791,494.2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924,870.61 | 15,730,241.11 | 16,488,457.80 | 2,166,653.92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3,691,885.12 | 259,738,663.98 | 326,472,400.95 | 46,958,148.15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8,283,393.50 | 208,946,605.29 | 275,100,224.95 | 32,129,773.84 |
二、职工福利费 | 138,695.61 | 17,910,874.96 | 17,734,755.20 | 314,815.37 |
三、社会保险费 | 997,145.08 | 9,483,525.80 | 9,523,563.67 | 957,107.2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18,661.97 | 8,493,849.59 | 8,490,326.82 | 822,184.74 |
工伤保险费 | 176,571.66 | 884,133.87 | 929,505.85 | 131,199.68 |
生育保险费 | 1,911.45 | 105,542.34 | 103,731.00 | 3,722.79 |
四、住房公积金 | 165,771.00 | 6,964,449.06 | 6,965,906.06 | 164,31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182,009.32 | 702,967.76 | 659,493.27 | 11,225,483.8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10,767,014.51 | 244,008,422.87 | 309,983,943.15 | 44,791,494.2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847,745.48 | 15,194,385.20 | 15,927,647.95 | 2,114,482.73 |
2、失业保险费 | 77,125.13 | 535,855.91 | 560,809.85 | 52,171.19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924,870.61 | 15,730,241.11 | 16,488,457.80 | 2,166,653.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5,348,522.02 | 81,821,496.11 |
企业所得税 | 160,583,335.01 | 143,447,234.80 |
个人所得税 | 1,439,091.73 | 848,805.9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62,397.56 | 2,416,114.48 |
房产税 | 11,627,349.32 | 13,484,116.41 |
土地使用税 | 4,191,627.01 | 5,413,114.22 |
教育费附加 | 547,321.89 | 1,012,837.7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64,887.40 | 675,225.18 |
印花税 | 491,056.81 | 603,605.42 |
水利基金 | 8,406.80 | 28,547.42 |
其他 | 62,403.29 | 215,574.48 |
合计 | 216,026,398.84 | 249,966,672.2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3,300,000.00 | 21,3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271,407,809.83 | 256,907,872.43 |
合计 | 284,707,809.83 | 278,207,872.43 |
(2).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伟明集团 | 8,000,000.00 | 16,000,000.00 |
应付股利-嘉伟实业 | 5,300,000.00 | 5,300,000.00 |
合计 | 13,300,000.00 | 21,3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2023年4月11日,公司分别与大股东伟明集团及嘉伟实业完成《关于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签署。股权转让时约定前期未分配利润归原股东,永嘉污水部分股利未支付所致。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61,897,542.33 | 51,146,499.16 |
个人往来、五险一金 | 10,985,865.08 | 21,176,463.74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6,060,300.00 | 96,060,300.00 |
应付收购款 | 455,978.43 | 455,978.43 |
第三方借款 | 89,320,743.46 | 70,129,333.51 |
子公司盛运环保应付第三方款项 | 3,901,211.22 | |
其他 | 12,687,380.53 | 14,038,086.37 |
合计 | 271,407,809.83 | 256,907,872.4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三方借款 | 56,411,642.14 | 未到偿还期 |
合计 | 56,411,642.1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79,939,000.00 | 523,048,022.23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3,111,956.61 | 32,338,450.6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665,936.81 | 7,078,435.02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688,880.89 | 4,980,783.86 |
应付债券利息 | 5,730,125.63 | 2,638,298.46 |
合计 | 430,135,899.94 | 570,083,990.2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7,298,169.09 | 16,723,161.51 |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269,535,445.85 | 193,812,587.34 |
合计 | 276,833,614.94 | 210,535,748.8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480,902,665.45 | 3,651,610,442.31 |
抵押借款 | 311,920,000.00 | 325,220,000.00 |
保证借款 | 220,317,500.00 | 225,632,000.00 |
合计 | 5,013,140,165.45 | 4,202,462,442.3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贷款利率为2.7%-6%。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701,086,997.65 | 1,406,976,211.26 |
合计 | 1,701,086,997.65 | 1,406,976,211.26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元)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转股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伟22转债 | 100.00 | 2022-07-22 | 6年 | 1,477,000,000.00 | 1,406,976,211.26 | 5,583,654.32 | 19,040,929.44 | 129,000.00 | 1,431,471,795.02 | 否 | |
伟24转债 | 100.00 | 2024-03-28 | 6年 | 285,000,000.00 | 285,000,000.00 | 146,471.31 | -15,531,268.68 | 269,615,202.63 | 否 | ||
合计 | / | / | / | 1,762,000,000.00 | 1,406,976,211.26 | 285,000,000.00 | 5,730,125.63 | 3,509,660.76 | 129,000.00 | 1,701,086,997.65 | / |
注:
1、“伟22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2、“伟24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伟22转债 | 本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32.85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27.75元/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后7月28日,即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1日止 |
伟24转债 | 本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4年10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18.28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8.03元/股。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4月3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10月8日至2030年3月27日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077,285.62 | 7,818,553.76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14,287.65 | -452,467.18 |
合计 | 2,862,997.97 | 7,366,086.5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5,877,148.61 | 42,634,796.46 |
合计 | 25,877,148.61 | 42,634,796.46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购入资产分期付款 | 25,877,148.61 | 42,634,796.46 |
合计 | 25,877,148.61 | 42,634,796.46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特许经营权项目后续大修重置支出 | 1,496,126,744.74 | 1,529,371,826.17 | 为使BOT项目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 |
合计 | 1,496,126,744.74 | 1,529,371,826.1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47,010,250.84 | 8,634,113.81 | 338,376,137.0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347,010,250.84 | 8,634,113.81 | 338,376,137.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履约成本 | 27,794,527.97 | 5,676,529.08 |
合计 | 27,794,527.97 | 5,676,529.08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704,644,618.00 | 3,501.00 | 3,501.00 | 1,704,648,119.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伟22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有人民币168,000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194股,其中2024年1-6月转股形成的股份数为4,006股(其中3,501股新增股份,505股使用回购股不涉及股份变化)。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息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转股条件 | 转换情况 |
伟22转债 | 2022年7月22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100 | 1,477万张 | 1,477,000,000.00 | 2028年7月21日 | 转股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1日 | [注] |
伟24转债 | 2024年3月28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100 | 285万张 | 285,000,000.00 | 2030年3月27日 | 转股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30年3月27日 | 未到转股期 |
注: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有人民币168,000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数量为5,194股。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张) | 账面价值 | 数量 (张) | 账面价值 | 数量 (张) | 账面价值 | 数量 (张) | 账面价值 |
(1)伟22转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1,4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伟22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有人民币168,000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194股,其中2024年1-6月转股形成的股份数为4,006股(其中3,501股新增股份,505股使用回购股不涉及股份变化),相应减少其他权益工具金额11,291.83元。
(2)伟24转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6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8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5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82.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217.05万元,其中,26,738.56万元计入应付债券,1,478.50万地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同时,对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金额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369.62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伟22转债 | 14,769,610.00 | 99,274,027.74 | 1,290.00 | 11,291.83 | 14,768,320.00 | 99,262,735.91 | ||
伟24转债 | 2,850,000.00 | 11,088,719.29 | 2,850,000.00 | 11,088,719.29 | ||||
合计 | 14,769,610.00 | 99,274,027.74 | 2,850,000.00 | 11,088,719.29 | 1,290.00 | 11,291.83 | 17,618,320.00 | 110,351,455.20 |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39,026,346.01 | 1,432,818.48 | 1,137,593,527.53 | |
其他资本公积 | 82,710,899.34 | 21,925,704.71 | 130,577.81 | 104,506,026.24 |
合计 | 1,221,737,245.35 | 21,925,704.71 | 1,563,396.29 | 1,242,099,553.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1,04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期新增股份支付费用17,523,289.58元,相应增加资本公积17,523,289.58元。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伟22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3年1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有人民币168,000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194股,本期转股形成的股份数为4,006股(其中3,501股新增股份,505股使用回购股不涉及新增股份),相应影响资本公积130,577.81元。
(3)限制性股票未来期间可抵扣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超出部分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资本公积4,402,415.13元。
(4)2023年10月,公司与中环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未实际出资的20.6%股份转让给其他自然人;2024年5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影响资本公积1,432,818.48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96,060,300.00 | 96,060,300.00 | ||
股份回购 | 179,998,659.45 | 8,554.86 | 179,990,104.59 | |
合计 | 96,060,300.00 | 179,998,659.45 | 8,554.86 | 276,050,404.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实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80亿元(含)股权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625,470股,增加库存股179,998,659.45元,本期回购股505股用于“伟22转债”转股,减少库存股8,554.86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90,936.54 | -824,422.92 | -420,455.69 | -403,967.23 | -10,511,392.23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090,936.54 | -824,422.92 | -420,455.69 | -403,967.23 | -10,511,392.23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68,312.33 | 1,810,950.14 | 1,058,356.62 | 752,593.52 | -909,955.7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 |
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68,312.33 | 1,810,950.14 | 1,058,356.62 | 752,593.52 | -909,955.7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059,248.87 | 986,527.22 | 637,900.93 | 348,626.29 | -11,421,347.9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132,629.13 | 15,917,492.39 | 11,764,167.34 | 7,285,954.18 |
合计 | 3,132,629.13 | 15,917,492.39 | 11,764,167.34 | 7,285,954.1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财资〔2022〕13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计提专项储备。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68,695,010.91 | 568,695,010.91 | ||
合计 | 568,695,010.91 | 568,695,010.9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612,598,580.89 | 5,970,427,803.7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612,598,580.89 | 5,970,427,803.7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22,859,331.76 | 2,048,485,180.9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9,187,945.7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23,505,788.50 | 327,126,458.01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11,952,124.15 | 7,612,598,580.8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96,214,026.97 | 2,225,993,841.71 | 2,879,298,802.19 | 1,490,844,994.58 |
其他业务 | 17,198,540.56 | 5,409,640.95 | 13,869,779.67 | 7,740,691.36 |
合计 | 4,113,412,567.53 | 2,231,403,482.66 | 2,893,168,581.86 | 1,498,585,685.94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环保项目运营 | 1,611,322,691.93 | 664,453,261.25 |
设备、EPC及服务 | 2,484,891,335.04 | 1,561,540,580.46 |
其他 | 17,198,540.56 | 5,409,640.95 |
合计 | 4,113,412,567.53 | 2,231,403,482.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72,751.81 | 5,133,931.55 |
教育费附加 | 2,838,335.39 | 2,345,558.6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92,229.77 | 1,563,706.89 |
房产税 | 10,025,869.28 | 5,620,046.11 |
土地使用税 | 4,628,439.31 | 2,433,531.45 |
印花税 | 1,351,614.03 | 1,299,947.50 |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税 | 53,302.61 | 91,814.30 |
其他 | 389,134.05 | 27,101.45 |
合计 | 27,451,676.25 | 18,515,637.8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支出 | 2,436,895.60 | 2,310,719.36 |
折旧摊销费 | 2,749.62 | 2,294.64 |
房屋租赁费 | 251,428.57 | |
差旅费 | 188,845.91 | 214,709.18 |
招待费 | 59,276.97 | 139,821.36 |
办公、通讯费 | 5,667.82 | 5,134.36 |
股权激励摊销 | 708,855.00 | 110,096.25 |
咨询服务费 | 619,707.74 | |
其他 | 4,478,131.06 | 3,981,814.75 |
合计 | 8,751,558.29 | 6,764,589.9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支出 | 62,374,898.68 | 44,982,592.12 |
折旧摊销费 | 16,816,389.37 | 12,735,950.12 |
办公费 | 2,527,040.70 | 1,901,460.09 |
招待费 | 6,040,397.19 | 7,058,285.06 |
差旅费 | 5,063,871.18 | 5,053,738.21 |
水电物业及租赁费 | 3,293,505.89 | 3,058,427.18 |
宣传费 | 25,127.08 | 161,076.33 |
会务费 | 847,950.45 | 277,816.31 |
通讯费 | 771,056.77 | 857,090.32 |
行政劳务费 | 6,628,606.23 | 5,091,367.59 |
咨询服务费 | 5,573,289.70 | 4,859,060.98 |
股权激励费用 | 6,591,011.44 | 889,405.00 |
其他费用 | 5,708,178.49 | 3,905,797.91 |
合计 | 122,261,323.17 | 90,832,067.2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26,985,044.44 | 17,505,462.73 |
直接投入费用 | 19,570,136.10 | 19,451,057.02 |
折旧与摊销 | 6,767,223.42 | 4,432,355.48 |
其他费用 | 539,641.82 | 735,396.04 |
合计 | 53,862,045.78 | 42,124,271.2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5,947,610.11 | 87,361,527.87 |
利息收入 | -13,603,279.78 | -11,325,146.74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47,386,702.16 | 43,799,902.06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120,133.35 | 149,026.42 |
汇兑损益 | 535,155.51 | -13,231,638.60 |
合计 | 130,386,321.35 | 106,753,671.0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摊销 | 8,634,113.81 | 6,935,561.81 |
增值税返还 | 39,259,075.77 | 39,076,314.92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返还 | 1,518,060.96 | 245,174.68 |
其他政府补助 | 42,862,357.96 | 25,140,746.16 |
合计 | 92,273,608.50 | 71,397,797.5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09,074.91 | 764,406.0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 | 2,317,562.51 | 2,897,457.62 |
合计 | 4,326,637.42 | 3,661,863.69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741,585.17 | -48,901,262.1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77,265.51 | 2,193,468.47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433.63 | |
合计 | -19,864,319.66 | -46,735,227.3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9,287,818.75 | -2,854,698.47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9,287,818.75 | -2,854,698.4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441,654.51 | 89,885.63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1,373.50 | -951,746.95 |
合计 | 420,281.01 | -861,861.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6,377.08 | 187,298.96 | 26,377.0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6,377.08 | 187,298.96 | 26,377.0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政府补助 | 20,079,646.00 | 4,986,517.44 | 20,079,646.00 |
其他 | 483,022.62 | 730,755.15 | 483,022.62 |
合计 | 20,589,045.70 | 5,904,571.55 | 20,589,045.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282.51 | 26,078.37 | 3,282.5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282.51 | 26,078.37 | 3,282.5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对外捐赠 | 594,600.00 | 6,398,000.00 | 594,600.00 |
其他 | 879,017.14 | 258,890.36 | 879,017.14 |
合计 | 1,476,899.65 | 6,682,968.73 | 1,476,899.6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7,703,036.51 | 144,211,129.3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265,040.63 | -32,986,370.93 |
合计 | 166,437,995.88 | 111,224,758.4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26,276,694.6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06,569,173.6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05,671,052.7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392,708.9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053,190.7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82,196.2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429,708.9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63,999.4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抵减所得税的影响 | -8,002,713.14 |
所得税费用 | 166,437,995.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35,590,891.99 | 22,821,961.60 |
利息收入 | 13,603,279.78 | 11,325,146.74 |
政府补助 | 56,431,999.03 | 64,638,923.34 |
其他 | 79,340,479.21 | 33,210,539.06 |
合计 | 184,966,650.01 | 131,996,570.7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32,059,629.96 | 6,544,233.97 |
差旅费 | 8,106,298.53 | 6,042,814.99 |
招待费 | 5,389,526.46 | 6,954,440.83 |
办公通讯费 | 3,417,541.37 | 3,988,987.03 |
咨询服务费 | 5,113,435.75 | 4,358,799.62 |
物业及租赁费 | 2,259,420.39 | 6,422,217.48 |
行政劳务费 | 3,064,715.58 | 1,644,366.18 |
捐赠及赞助支出 | 594,600.00 | 6,982,000.00 |
会务费 | 1,081,466.41 | 285,832.39 |
支付保证金 | 6,556,285.12 | 49,155,403.50 |
其他 | 17,185,215.89 | 57,142,557.78 |
合计 | 84,828,135.46 | 149,521,653.7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投资款 | 434,000,000.00 | 757,000,000.00 |
处置股权收回的现金 | 24,500,450.29 | |
合计 | 434,000,000.00 | 781,500,450.29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569,500,000.00 | 797,000,000.00 |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0,000.00 | 207,572,047.4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99,501,697.07 | 1,116,957,360.81 |
合计 | 2,069,181,697.07 | 2,121,529,408.28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标保证金 | 21,296,150.00 | |
合计 | 21,296,15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1,000,000.00 | 47,450.00 |
合计 | 1,000,000.00 | 47,45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间借款收到的资金 | 18,194,010.00 | 108,894,515.98 |
保函保证金 | 11,383,322.80 | |
票据贴现 | 99,686,305.53 | |
合计 | 117,880,315.53 | 120,277,838.7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函保证金 | 28,984,230.72 | |
债券发行有关的筹资费用 | 1,274,250.00 | 700,000.00 |
赎回可转债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 | |
股份回购 | 179,998,659.45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 152,235.00 | |
租赁负债 | 9,888,989.87 | 12,253,987.52 |
合计 | 191,161,899.32 | 42,590,453.2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54,879,094.03 | 259,686,305.53 | 4,357,775.22 | 272,488,261.35 | 346,434,913.43 | |
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25,510,464.54 | 927,462,778.78 | 90,122,961.12 | 345,328,158.10 | 5,397,768,046.34 | |
应付债券(含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9,614,509.72 | 283,750,000.00 | 31,067,053.75 | 1,202,122.63 | 16,412,317.56 | 1,706,817,123.28 |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444,521.60 | 9,923,952.09 | 9,888,989.87 | 4,950,549.04 | 9,528,934.78 | |
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项) | 21,300,000.00 | 423,505,788.50 | 431,505,788.50 | 13,300,000.00 | ||
合计 | 6,525,748,589.89 | 1,470,899,084.31 | 558,977,530.68 | 1,060,413,320.45 | 21,362,866.60 | 7,473,849,017.83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59,838,698.72 | 1,042,197,377.2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287,818.75 | 2,854,698.47 |
信用减值损失 | 19,864,319.66 | 46,735,227.3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2,856,798.27 | 58,101,219.4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060,922.98 | 6,285,844.05 |
无形资产摊销 | 246,166,721.21 | 207,809,670.3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432,252.69 | 7,061,317.1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0,281.01 | 861,861.3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094.57 | -187,298.9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3,869,467.78 | 62,953,768.9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26,637.42 | -3,661,863.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940,940.12 | -42,201,190.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221,672.16 | 9,464,185.1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62,764.72 | -41,032,214.6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2,182,334.83 | -929,362,713.4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0,626,884.37 | 485,201,595.27 |
其他 | 1,530,683.97 | 5,330,171.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2,800,187.89 | 918,411,654.1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44,528,209.98 | 2,119,725,048.7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55,067,916.12 | 2,361,386,922.9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460,293.86 | -241,661,874.2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0,000.00 |
2022年处置国源环保下属子公司“陕西信安天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7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544,528,209.98 | 2,455,067,916.12 |
其中:库存现金 | 5,732.16 | 2,965.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44,522,477.82 | 2,455,064,950.8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44,528,209.98 | 2,455,067,916.1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25,412,502.39 | 84,130,034.44 | 受限 |
合计 | 25,412,502.39 | 84,130,034.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407,075,925.92 | ||
其中:美元 | 56,835,630.56 | 7.1268 | 405,056,171.88 |
印尼盾 | 971,460,027.48 | 0.000434 | 421,623.37 |
新加坡元 | 302,733.60 | 5.279 | 1,598,130.67 |
应收账款 | 126,379,329.17 | ||
其中:美元 | 17,732,969.80 | 7.1268 | 126,379,329.17 |
其他应收款 | 246,091.18 | ||
其中:印尼盾 | 567,017,310.00 | 0.000434 | 246,091.18 |
应付账款 | 252,753,312.45 | ||
其中:美元 | 26,435,384.09 | 7.1268 | 188,399,695.33 |
印尼盾 | 148,276,807,266.25 | 0.000434 | 64,353,617.12 |
长期应付款 | 20,666,406.39 | ||
其中:美元 | 2,899,815.68 | 7.1268 | 20,666,406.39 |
其他应付款 | 38,513,222.35 | ||
其中:美元 | 5,403,999.32 | 7.1268 | 38,513,222.35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嘉曼公司 | 印度尼西亚 | 美元 | 主要经营活动相关 |
伟明(香港)公司 | 香港 | 美元 | 主要经营活动相关 |
伟明(新加坡)公司 | 新加坡 | 美元 | 主要经营活动相关 |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34,477.87 | 1,492,845.90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63,544.66 | 776,828.77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9,964,941.08 | 14,485,262.12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9,964,941.0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4,963,596.30 | |
合计 | 4,963,596.3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5,046,037.12 | 9,410,132.33 |
第二年 | 10,711,660.95 | 10,337,617.74 |
第三年 | 10,933,914.65 | 8,882,205.44 |
第四年 | 11,257,052.53 | 7,959,678.76 |
第五年 | 11,260,110.44 | 7,867,803.76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49,208,775.69 | 44,457,438.03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合同公司按照有关程序与政府及其授权实施机构(合同授予方)订立PPP项目合同,以特许经营权模式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政府方控制或管制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 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PPP项目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②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多项服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③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予以费用化。
④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⑤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公司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⑥公司不将PPP项目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⑦根据PPP项目合同,自政府方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方应付合同对价的一部分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
⑧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⑨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26,985,044.44 | 17,505,462.73 |
直接投入费用 | 19,570,136.10 | 19,451,057.02 |
折旧与摊销 | 6,767,223.42 | 4,432,355.48 |
其他费用 | 539,641.82 | 735,396.04 |
合计 | 53,862,045.78 | 42,124,271.2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3,862,045.78 | 42,124,271.2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1月,公司设立孙公司弘宇公司 ,公司间接持股55%,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24年1月,公司设立孙公司亿达公司 ,公司间接持股55%,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永强公司 | 浙江温州 | 10,0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伟明环保集团 | 浙江温州 | 20,0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昆山公司 | 江苏昆山 | 7,920.00 | 江苏昆山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临海公司 | 浙江临海 | 10,500.00 | 浙江临海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伟明装备集团 | 浙江温州 | 5,008.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永康公司 | 浙江永康 | 10,000.00 | 浙江永康 | 工业 | 88 | 12 | 新设 |
瑞安公司 | 浙江瑞安 | 10,000.00 | 浙江瑞安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秦皇岛公司 | 河北秦皇岛 | 7,500.00 | 河北秦皇岛 | 工业 | 88 | 12 | 新设 |
温州公司 | 浙江温州 | 10,0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玉环公司 | 浙江玉环 | 10,000.00 | 浙江玉环 | 工业 | 88 | 12 | 新设 |
上海嘉伟 | 上海浦东新区 | 300.00 | 上海杨浦区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嘉善公司 | 浙江嘉善 | 10,000.00 | 浙江嘉善 | 工业 | 99 | 1 | 新设 |
龙湾公司 | 浙江温州 | 10,0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98 | 2 | 新设 |
苍南公司 | 浙江温州 | 10,0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95 | 5 | 新设 |
武义公司 | 浙江武义 | 7,700.00 | 浙江武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玉环嘉伟 | 浙江玉环 | 5,500.00 | 浙江玉环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温州餐厨公司 | 浙江温州 | 5,0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界首公司 | 安徽界首 | 7,000.00 | 安徽界首 | 工业 | 90 | 新设 | |
伟明科技 | 江苏昆山 | 5,000.00 | 江苏昆山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海滨公司 | 浙江瑞安 | 5,000.00 | 浙江瑞安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万年公司 | 江西万年 | 3,600.00 | 江西万年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樟树公司 | 江西樟树 | 10,000.00 | 江西樟树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嘉伟新能源集团 | 浙江温州 | 5,0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玉苍公司 | 浙江温州 | 3,0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紫金公司 | 广东紫金 | 15,000.00 | 广东紫金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永康餐厨公司 | 浙江金华 | 1,450.00 | 浙江金华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中环智慧 | 北京朝阳区 | 5,000.00 | 北京朝阳区 | 服务业 | 30.4 | 新设 | |
成都中智公司 | 成都高新区 | 5,000.00 | 成都高新区 | 服务业 | 15.66 | 新设 | |
成都中智兴彭公司 | 四川彭州 | 1,470.00 | 四川彭州 | 服务业 | 27.41 | 新设 | |
仁寿中环公司 | 四川眉山 | 500.00 | 四川眉山 | 服务业 | 30.4 | 新设 | |
温州中智 | 浙江温州 | 1,000.00 | 浙江温州 | 服务业 | 51 | 新设 | |
奉新公司 | 江西宜春 | 6,000.00 | 江西宜春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婺源公司 | 江西上饶 | 6,000.00 | 江西上饶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双鸭山公司 | 黑龙江 | 7,800.00 | 黑龙江双鸭山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东阳公司 | 浙江东阳 | 13,000.00 | 浙江东阳 | 工业 | 100 | 新设 |
文成公司 | 浙江温州 | 8,0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60 | 40 | 新设 |
龙泉公司 | 浙江丽水 | 6,092.00 | 浙江丽水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玉环科技 | 浙江玉环 | 2,631.00 | 浙江玉环 | 工业 | 99.9 | 新设 | |
莲花公司 | 江西萍乡 | 6,000.00 | 江西萍乡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永丰公司 | 江西吉安 | 16,000.00 | 江西吉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闽清公司 | 福建福州 | 4,826.74 | 福建福州 | 工业 | 89 | 新设 | |
伟明材料公司 | 浙江温州 | 200.00 | 浙江温州 | 商业 | 100 | 新设 | |
江山餐厨公司 | 浙江衢州 | 1,300.00 | 浙江衢州 | 工业 | 100 | 收购 | |
上海伟明 | 上海浦东新区 | 300.00 | 上海浦东新区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江西伟明 | 江西南昌 | 300.00 | 江西南昌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嘉善环卫公司 | 浙江嘉兴 | 300.00 | 浙江嘉兴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蛟河公司 | 吉林蛟河 | 9,000.00 | 吉林蛟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安福公司 | 江西吉安 | 8,000.00 | 江西吉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嘉禾公司 | 湖南郴州 | 10,000.00 | 湖南郴州 | 工业 | 95 | 新设 | |
宁晋嘉伟公司 | 河北邢台 | 10,000.00 | 河北邢台 | 工业 | 63 | 新设 | |
富锦公司 | 黑龙江富锦 | 6,000.00 | 黑龙江富锦 | 工业 | 100 | 新设 | |
蒙阴公司 | 山东临沂 | 7,800.00 | 山东临沂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澄江公司 | 云南玉溪 | 4,356.00 | 云南玉溪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温州环卫公司 | 浙江温州 | 5,000.00 | 浙江温州 | 服务业 | 99.9 | 新设 | |
伟明(香港)公司 | 中国香港 | 10万港币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贸易、技术服务 | 100 | 新设 | |
磐安公司 | 浙江金华 | 5,000.00 | 浙江金华 | 工业 | 100 | 新设 | |
邵家渡公司 | 浙江临海 | 5,000.00 | 浙江临海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伟明(新加坡)公司 | 新加坡 | 1,000万新加坡元 | 新加坡 | 贸易 | 90 | 新设 | |
安远公司 | 江西安远 | 5,000.00 | 江西安远 | 工业 | 100 | 新设 |
宁都公司 | 江西宁都 | 8,000.00 | 江西宁都 | 工业 | 60 | 新设 | |
东阳餐厨公司 | 浙江东阳 | 4,500.00 | 浙江东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平阳餐厨公司 | 浙江平阳 | 3,370.00 | 浙江平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福建华立生公司 | 福建浦城 | 2,000.00 | 福建浦城 | 工业 | 75 | 收购 | |
伟明建设 | 浙江温州 | 1,100.00 | 浙江温州 | 建筑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卢龙公司 | 河北卢龙 | 6,200.00 | 河北卢龙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罗甸公司 | 贵州罗甸 | 6,000.00 | 贵州罗甸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武平公司 | 福建龙岩 | 5,000.00 | 福建龙岩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昌黎公司 | 河北秦皇岛 | 13,250.00 | 河北秦皇岛 | 工业 | 100 | 新设 | |
蛟河科技公司 | 吉林蛟河 | 3,000.00 | 吉林蛟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国源环保 | 陕西西安 | 29,411.80 | 陕西西安 | 商务服务 | 59.4 | 收购 | |
延安国锦公司 | 陕西延安 | 9,750.00 | 陕西延安 | 工业 | 30.29 | 收购 | |
陕西清洁能源公司 | 陕西西安 | 3,000.00 | 陕西西安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0.29 | 收购 | |
榆林绿能公司 | 陕西榆林 | 11,000.00 | 陕西榆林 | 工业 | 30.29 | 收购 | |
龙湾厨余公司 | 浙江温州 | 8,4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平泉公司 | 河北平泉 | 5,500.00 | 河北平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象州公司 | 广西来宾 | 3,600.00 | 广西来宾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枝江公司 | 湖北宜昌 | 9,725.70 | 湖北宜昌 | 工业 | 66 | 新设 | |
陇南公司 | 甘肃陇南 | 6,000.00 | 甘肃陇南 | 工业 | 85 | 4.56 | 新设 |
嘉曼公司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 | 8,500万美元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 | 工业 | 63 | 新设 | |
嘉伟工业品公司 | 浙江温州 | 200.00 | 浙江温州 | 商业 | 100 | 新设 | |
嘉展公 | 浙江温州 | 50.00 | 浙江温州 | 贸易 | 70 | 新设 |
司 | |||||||
嘉曼达公司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 | 100万美元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 | 工业 | 60 | 新设 | |
盛运环保 | 安徽安庆 | 351,172.60 | 安徽安庆 | 工业 | 51 | 收购 | |
凯里盛运 | 贵州黔东南 | 32,500.00 | 贵州黔东南 | 工业 | 51 | 收购 | |
招远盛运 | 山东烟台 | 22,000.00 | 山东烟台 | 工业 | 51 | 收购 | |
宁阳盛运 | 山东泰安 | 12,300.00 | 山东泰安 | 工业 | 51 | 收购 | |
盛运科技 | 安徽安庆 | 16,000.00 | 安徽安庆 | 工业 | 51 | 收购 | |
盛运工程 | 安徽合肥 | 10,000.00 | 安徽合肥 | 工业 | 51 | 收购 | |
桐城盛运 | 安徽安庆 | 4,000.00 | 安徽安庆 | 工业 | 51 | 收购 | |
拉萨盛运 | 西藏拉萨 | 44,000.00 | 西藏拉萨 | 工业 | 51 | 收购 | |
昆山再生资源公司 | 江苏昆山 | 51,741.77 | 江苏昆山 | 工业 | 70 | 新设 | |
伟曼资本 | 中国香港 | 1万美元 | 中国香港 | 贸易 | 63 | 新设 | |
永嘉污水 | 浙江温州 | 2,500.00 | 浙江温州 | 城市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伟明自控公司 | 浙江温州 | 1,000.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伟明(香港)装备公司 | 中国香港 | 10万港币 | 中国香港 | 贸易 | 100 | 新设 | |
弘宇公司 | 浙江温州 | 308.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55 | 新设 | |
亿达公司 | 浙江温州 | 308.00 | 浙江温州 | 工业 | 55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2023年10月,公司与中环智慧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20.6%股份转让给其他自然人。中环智慧于2024年5月办理工商变更,变更后公司持股比例由51%下降为30.4%。目前公司委派董事占中环智慧董事会席位多数,仍对其有实质性控制。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1)根据界首公司章程,该子公司经营收益全部由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享有;
(2)邵家渡公司、蛟河科技公司、嘉曼达公司、伟曼资本、伟明(香港)装备公司目前虽然设立,尚未实缴出资。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0月,公司与中环智慧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20.6%股份转让给其他自然人。中环智慧于2024年5月办理工商变更,变更后公司持股比例由51%下降为30.4%。目前公司委派董事占中环智慧董事会席位多数,仍对其有实质性控制。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陇南公司 | 中环智慧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861,485.26 | -428,666.78 |
差额 | -1,861,485.26 | 428,666.78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861,485.26 | 428,666.78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环智慧公司持有陇南公司15%的股权,因公司对中环智慧公司持股比例变化,按股权比例变化调整陇南公司净资产份额。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伟明盛青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54.55 | 权益法 | |
恒源城电力公司 | 陕西宝鸡 | 陕西宝鸡 | 工业 | 23.76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在伟明盛青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下,公司持股54.55%并不能决定伟明盛青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因此,公司并未实际控制伟明盛青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恒源城电力公司 | 伟明盛青公司 | 恒源城电力公司 | 伟明盛青公司 | |
流动资产 | 100,426,542.17 | 482,654,376.91 | 92,494,730.72 | 682,917,508.16 |
非流动资产 | 365,419,552.04 | 1,808,495,394.22 | 281,630,671.38 | 1,050,719,135.82 |
资产合计 | 465,846,094.21 | 2,291,149,771.13 | 374,125,402.10 | 1,733,636,643.98 |
流动负债 | 2,179,644.21 | 537,991,227.11 | 15,848,952.10 | 1,027,699,836.34 |
非流动负债 | 277,345,650.00 | 1,095,225,036.78 | 171,955,650.00 | 45,693,690.00 |
负债合计 | 279,525,294.21 | 1,633,216,263.89 | 187,804,602.10 | 1,073,393,526.34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86,320,800.00 | 657,933,507.24 | 186,320,800.00 | 660,243,117.6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5,897,600.00 | 360,103,372.13 | 105,897,600.00 | 360,132,609.62 |
调整事项 | 71,966,410.54 | -41,604,652.38 | 71,966,410.54 | -9,751,754.51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1,604,652.38 | -9,751,754.51 | ||
--其他 | 71,966,410.54 | 71,966,410.54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7,864,010.54 | 318,498,719.75 | 177,864,010.54 | 350,380,855.11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53,602.07 | 828,942.24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3,602.07 | 828,942.24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2,877,064.51 | 50,838,752.1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38,312.40 | 312,255.7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38,312.40 | 312,255.76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47,010,250.84 | 8,634,113.81 | 338,376,137.0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47,010,250.84 | 8,634,113.81 | 338,376,137.03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8,634,113.81 | 6,935,561.81 |
与收益相关 | 103,399,846.97 | 69,448,753.20 |
合计 | 112,033,960.78 | 76,384,315.01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1)应收账款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由于本公司的客户较为分散,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中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余额的37.07%,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2)其他应收款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个人往来及单位往来款项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自有资金较充裕,流动性风险较小。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计息的短期借款人民币246,240,0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379,939,000.00元、长期借款人民币5,013,140,165.45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50%基准点的变动时,将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系本公司与境外客户采用美元结算由此衍生的货币性资产相关,还与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采用美元结算业务由此衍生的资产、负债相关。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详见本附注“81、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3)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因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其他价格风险的影响较小。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 | 银行承兑汇票 | 162,830,703.71 | 终止确认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构成,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都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票据背书 | 银行承兑汇 | 269,535,445.85 | 未终止确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 |
票 | 认 | 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构成,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 ||
票据贴现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00 | 未终止确认 | 应收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或贴现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
合计 | / | 532,366,149.56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背书 | 162,830,703.71 | |
合计 | / | 162,830,703.71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1,923,653.48 | 241,169,143.64 | 243,092,797.12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7,500,000.00 | 147,5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7,500,000.00 | 147,5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147,500,000.00 | 147,500,000.00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91,955,732.49 | 91,955,732.49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23,653.48 | 1,713,411.15 | 3,637,064.63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23,653.48 | 241,169,143.64 | 243,092,797.1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子公司盛运环保持有的金洲慈航股票以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作为第一层次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不可观察估计值是预期收益率。
(2)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公允价值参照票面金额确认。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无法采用可比公司乘数法的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由于其成本代表了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因此以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投资成本来确定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伟明集团 | 温州 | 实业投资 | 10,100 | 40.85 | 40.8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及朱善玉。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伟明盛青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东明科环 | 联营企业 |
崇义华赣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鑫伟钙业 | 股东的子公司 |
七甲轻工 | 股东的子公司 |
上海璞骁 | 股东的子公司 |
伟明机械 | 股东的子公司 |
嘉伟实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同心机械 | 其他 |
杭州明泽云软件有限公司 | 其他 |
陈革 | 其他 |
章小建 | 其他 |
朱达海 | 其他 |
刘习兵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鑫伟钙业 | 采购石灰 | 7,110,944.59 | 10,546,310.63 | ||
同心机械 | 采购零配件 | 87,663.73 | 5,053.09 | ||
伟明设备等 | 采购设备及技术服务 | 347,402,345.31 | 281,207,453.84 | ||
伟明机械 | 厂房电费分摊 | 71,202.06 | 91,041.42 | ||
七甲轻工 | 水费 | 3,721.90 | |||
合计 | 354,672,155.69 | 291,849,858.9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明科环 | 设备销售及服务 | 12,240.91 | 87,115.04 |
崇义华赣 | 设备销售 | 1,735,973.89 | 59,256,637.18 |
伟明盛青公司 | 设备销售及服务 | 233,406,368.95 | 20,351,946.90 |
在建PPP项目 | 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 | 347,402,345.31 | 281,207,453.84 |
合计 | 582,556,929.06 | 360,903,152.9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七甲轻工 | 房屋 | 210,800.00 | 550,217.21 | 287,325.00 | 1,149,3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秦皇岛公司 | 525.00 | 2023-6-30 | 2024-12-30 | 否 |
秦皇岛公司 | 15,925.00 | 2023-6-30 | 2033-4-10 | 否 |
界首公司 | 389.00 | 2018-1-16 | 2024-9-20 | 否 |
界首公司 | 9,361.425 | 2018-1-16 | 2032-2-8 | 否 |
万年公司 | 1,492.00 | 2018-8-16 | 2025-6-20 | 否 |
万年公司 | 2,221.00 | 2018-8-16 | 2026-12-20 | 否 |
樟树公司 | 1,780.00 | 2019-5-29 | 2024-12-20 | 否 |
樟树公司 | 7,970.00 | 2019-5-29 | 2030-5-28 | 否 |
婺源公司 | 960.00 | 2023-7-5 | 2025-3-29 | 否 |
婺源公司 | 9,380.00 | 2023-7-5 | 2034-3-29 | 否 |
奉新公司 | 1,900.00 | 2023-4-4 | 2024-9-30 | 否 |
奉新公司 | 7,600.00 | 2023-4-4 | 2029-11-19 | 否 |
文成公司 | 14,570.00 | 2020-6-14 | 2038-12-21 | 否 |
闽清公司 | 816.89 | 2023-9-28 | 2025-3-20 | 否 |
闽清公司 | 13,478.67 | 2023-9-28 | 2041-9-20 | 否 |
江山餐厨公司 | 810.00 | 2022-1-18 | 2026-12-11 | 否 |
安福公司 | 12,089.90 | 2021-1-13 | 2031-1-12 | 否 |
安福公司 | 805.50 | 2021-1-13 | 2024-12-21 | 否 |
宁晋嘉伟公司 | 1,764.00 | 2021-3-25 | 2025-6-3 | 否 |
宁晋嘉伟公司 | 13,854.96 | 2021-3-25 | 2033-12-20 | 否 |
蒙阴公司 | 1,300.00 | 2021-2-2 | 2025-6-21 | 否 |
蒙阴公司 | 12,388.00 | 2021-2-2 | 2034-12-21 | 否 |
磐安公司 | 9,063.50 | 2020-12-4 | 2035-12-3 | 否 |
磐安公司 | 200.00 | 2020-12-4 | 2024-12-4 | 否 |
福建华立公司 | 850.00 | 2021-12-6 | 2024-11-20 | 否 |
福建华立公司 | 7,334.65 | 2021-12-6 | 2032-11-20 | 否 |
嘉禾公司 | 2,000.00 | 2021-12-16 | 2025-4-21 | 否 |
嘉禾公司 | 21,400.00 | 2021-12-16 | 2031-12-16 | 否 |
平阳餐厨公司 | 400.00 | 2022-2-28 | 2025-6-29 | 否 |
平阳餐厨公司 | 2,600.00 | 2022-2-28 | 2028-12-29 | 否 |
陇南公司 | 11,354.39 | 2023-9-15 | 2038-9-14 | 否 |
伟明装备集团 | 4,998.00 | 2023-10-18 | 2024-10-17 | 否 |
伟明装备集团 | 1,876.00 | 2024-2-8 | 2024-8-9 | 否 |
伟明装备集团 | 1,750.00 | 2024-4-12 | 2024-10-9 | 否 |
伟明装备集团 | 5,000.00 | 2022-10-20 | 2024-10-19 | 否 |
伟明装备集团 | 14,000.00 | 2022-10-10 | 2026-11-29 | 否 |
伟明装备集团 | 10,000.00 | 2024-3-28 | 2025-3-28 | 否 |
伟明装备集团 | 4,331.43 | 2024-6-5 | 2024-12-18 | 否 |
伟明装备集团 | 3,000.00 | 2024-2-2 | 2025-1-30 | 否 |
伟明装备集团 | 3,000.00 | 2024-4-17 | 2025-4-14 | 否 |
嘉曼公司 | 18,200.00 | 2023-10-17 | 2031-6-21 | 否 |
嘉曼公司 | 30,175.68 | 2023-12-21 | 2031-6-21 | 否 |
嘉曼公司 | 20,224.32 | 2024-3-5 | 2031-6-21 | 否 |
嘉曼公司 | 22,050.00 | 2024-6-12 | 2031-6-21 | 否 |
伟明盛青公司 | 20,181.84 | 2024-3-20 | 2033-10-20 | 否 |
伟明盛青公司 | 28,909.12 | 2024-3-22 | 2033-10-20 | 否 |
伟明盛青公司 | 5,454.55 | 2024-6-7 | 2033-10-20 | 否 |
伟明盛青公司 | 2,727.28 | 2024-6-26 | 2033-10-20 | 否 |
澄江公司 | 10,000.00 | 2024-4-8 | 2033-4-7 | 否 |
枝江公司 | 16,000.00 | 2024-1-1 | 2042-12-2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430,928.87 | 4,647,2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东明科环 | 30,709,275.00 | 6,141,855.00 | 8,481,460.00 | 842,699.00 |
应收账款 | 伟明盛青公司 | 23,934,735.00 | 1,196,736.75 | 433,885.00 | 21,694.25 |
应收账款 | 崇义华赣 | 53,988,000.00 | 2,699,400.00 | 52,138,000.00 | 2,606,900.00 |
其他应收款 | 伟明盛青公司 | 924,498.00 | 46,224.90 | ||
合同资产 | 东明科环 | 30,750,000.00 | 6,150,000.00 | ||
预付账款 | 杭州明泽云软件有限公司 | 4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鑫伟钙业 | 2,647,170.55 | 2,061,580.61 |
应付账款 | 同心机械 | 88,000.00 | 74,336.28 |
应付账款 | 七甲轻工 | 498,125.00 | 574,650.00 |
其他应付款 | 伟明集团 | 9,500,000.00 | 17,5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陈革 | 1,5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章小建 | 1,1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朱达海 | 1,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刘习兵 | 4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璞骁 | 38,316,629.72 | 26,393,074.85 |
其他应付款 | 嘉伟实业 | 5,300,000.00 | 5,300,000.00 |
合同负债 | 伟明盛青 | 35,847,789.40 | |
租赁负债 | 伟明集团 | 132,110.10 | 132,110.1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1,04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6月12日,授予价格为每股9.21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共计417.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1日上市流通。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照授予日市场价格确定员工持股计划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最新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以及对未来年度公司业绩的预测进行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0,933,268.35 |
其他说明
(1)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1,04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6月12日,授予价格为每股9.21元,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为46,793,780.83元。
(2)公司于2017年向156名激励对象授予711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为34,139,487.52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3年限制性股票 | 17,523,289.58 | |
合计 | 17,523,289.58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质押资产情况
被担保单位 | 质押物 | 质押权人 | 借款金额 (万元) |
伟明环保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1790980027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31,200.00 |
伟明环保 | 伟明环保持有的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9.4%股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24,300.00 |
秦皇岛公司 | 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补贴、电费收费权及炉渣收费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 16,450.00 |
界首公司 | 《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9,750.43 |
万年公司 | 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下的垃圾处理费和电费收费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3,713.00 |
成都中智兴彭公司 | 《彭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下全部应收账款 | 成都银行彭州支行 | 2,400.00 |
婺源公司 | 婺源伟明上网发电产生的收费权及相应的补贴款、生活垃圾处理产生的收费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10,340.00 |
奉新公司 | 奉新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置费及上网电费收益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9,500.00 |
玉环嘉伟 | 玉环嘉伟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38年11月22日期间内发生的全部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的收费权的应收账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8,067.00 |
东阳公司 | 《东阳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工程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预期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0,000.00 |
安福公司 | 安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垃圾处理费和并网发电电费收费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 | 12,895.40 |
蒙阴公司 | 《蒙阴县新能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预期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3,688.00 |
宁都公司 | 《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预期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24,864.00 |
榆林绿能公司 | 《榆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特许经营收益权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榆林市分行 | 31,000.00 |
闽清公司 | 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电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 | 14,704.00 |
嘉禾公司 | 《郴州市嘉禾生活垃圾焚烧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 23,400.00 |
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下郴州市嘉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费应收账款收费权 | 限公司嘉禾支行 | ||
文成公司 | 《文成县垃圾处理生态环保工程特许经营权利》项下预期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4,570.00 |
平阳餐厨公司 | 平阳县餐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合同已产生及将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3,000.00 |
临海公司 | 临海伟明2023年6月5日至2029年6月5日期间内发生的全部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的收费权的应收账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4,700.00 |
樟树公司 | 樟树伟明垃圾处理费和电费收费权及相对应补贴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9,750.00 |
嘉曼公司 | 伟明(新加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59,500,000.00美元股权质押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29,500.00 |
印尼嘉曼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账户 | |||
龙泉公司 | 龙泉伟明在2023年08月09日至2035年08月08日期间内发生的全部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的收费权的应收账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 | 8,820.00 |
磐安公司 | 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合同下垃圾处置费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9,263.50 |
陇南公司 | 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全部收益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 11,354.386 |
澄江公司 | 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收益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10,000.00 |
枝江公司 | 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下收费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6,000.00 |
(2)抵押资产情况
被担保单位 | 抵押人 | 抵押物 | 抵押物金额 | 借款金额(万元) | |
账面原值(万元) | 账面净值(万元) | ||||
宁晋嘉伟公司 | 宁晋嘉伟公司 | 编号为冀(2020)宁晋县不动产权第0002393号的土地 | 1,926.64 | 1,710.10 | 24,792.00 |
伟明装备集团 | 伟明装备集团 | 编号为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208746号、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16764号的土地 | 32,147.56 | 30,898.01 | 9,200.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附注十四“5(4)、关联担保情况”中提及的担保事项外,本公司其他对外担保金额共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源环保 |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2021-7-21 | 2024-7-16 | 2024年7月16日已履行完毕 |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7,045,873.01 | 45,602,176.06 |
1年以内小计 | 57,045,873.01 | 45,602,176.06 |
1至2年 | 3,094,950.48 | 13,160,121.04 |
2至3年 | 4,104,573.34 | 3,195,820.2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4,405.00 |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合计 | 64,369,801.83 | 61,958,117.3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369,801.83 | 100.00 | 4,044,905.87 | 6.28 | 60,324,895.96 | 61,958,117.30 | 100.00 | 4,235,284.94 | 6.84 | 57,722,832.36 |
其中: | ||||||||||
其他应收账款 | 64,369,801.83 | 100.00 | 4,044,905.87 | 6.28 | 60,324,895.96 | 61,958,117.30 | 100.00 | 4,235,284.94 | 6.84 | 57,722,832.36 |
合计 | 64,369,801.83 | 100.00 | 4,044,905.87 | 6.28 | 60,324,895.96 | 61,958,117.30 | 100.00 | 4,235,284.94 | 6.84 | 57,722,832.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7,045,873.01 | 2,852,293.65 | 5.00 |
1至2年 | 3,094,950.48 | 309,495.05 | 10.00 |
2至3年 | 4,104,573.34 | 820,914.67 | 20.00 |
3至4年 | 124,405.00 | 62,202.50 | 50.00 |
合计 | 64,369,801.83 | 4,044,905.87 | 6.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4,235,284.94 | 190,379.07 | 4,044,905.87 | |||
合计 | 4,235,284.94 | 190,379.07 | 4,044,905.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864,852.82 | 36,034,710.76 | 37,899,563.58 | 37.75 | 9,221,314.95 |
第二名 | 18,867,924.53 | 18,867,924.53 | 18.79 | 943,396.23 | |
第三名 | 8,070,113.21 | 8,070,113.21 | 8.04 | 409,761.32 | |
第四名 | 7,861,252.67 | 7,861,252.67 | 7.83 | 393,062.63 | |
第五名 | 4,450,000.00 | 4,450,000.00 | 4.43 | 270,000.00 | |
合计 | 41,114,143.23 | 36,034,710.76 | 77,148,853.99 | 76.84 | 11,237,535.13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27,818,716.77 | 72,818,716.77 |
其他应收款 | 1,011,173,155.29 | 1,063,745,232.14 |
合计 | 1,138,991,872.06 | 1,136,563,948.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嘉伟 | 27,423,017.83 | 32,423,017.83 |
嘉善公司 | 9,800,000.00 | 19,800,000.00 |
伟明科技 | 20,595,698.94 | 20,595,698.94 |
伟明装备集团 | 60,000,000.00 | |
武义公司 | 10,000,000.00 | |
合计 | 127,818,716.77 | 72,818,716.77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47,956,931.73 | 461,338,398.33 |
1年以内小计 | 447,956,931.73 | 461,338,398.33 |
1至2年 | 300,505,771.39 | 460,385,167.22 |
2至3年 | 331,053,610.92 | 213,510,715.0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3,955,267.00 | 77,944,467.00 |
4至5年 | 16,691,768.32 | 6,731,488.32 |
5年以上 | 90.00 | |
合计 | 1,190,163,439.36 | 1,219,910,235.9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 | 1,186,820,751.60 | 1,217,345,368.04 |
保证金 | 2,771,186.00 | 2,209,398.00 |
其他 | 571,501.76 | 355,469.92 |
合计 | 1,190,163,439.36 | 1,219,910,235.9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56,165,003.82 | 156,165,003.8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825,280.25 | 22,825,280.2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78,990,284.07 | 178,990,284.0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 转销或 | 其他变 |
转回 | 核销 | 动 | ||||
账龄信用风险组合 | 156,165,003.82 | 22,825,280.25 | 178,990,284.07 | |||
合计 | 156,165,003.82 | 22,825,280.25 | 178,990,284.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嘉伟新能源集团 | 290,000,000.00 | 24.37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14,500,000.00 |
福建华立公司 | 104,407,960.15 | 8.77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7,289,820.55元,1-2年43,013,062.51元,2-3年44,105,077.09元 | 13,986,812.70 |
富锦公司 | 102,045,587.00 | 8.57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32,000,000元,1-2年25,000,000元,2-3年42,500,000元,3-4年2,545,587元 | 13,872,793.50 |
宁晋嘉伟公司 | 70,331,982.61 | 5.91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8,587,664.83元,1-2年17,828,150.63元,2-3年16,396,167.15元,3-4年17,520,000元 | 14,751,431.73 |
秦皇岛公司 | 67,000,000.00 | 5.63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22,000,000元,1-2年18,500,000元,2-3年26,500,000元 | 8,250,000.00 |
合计 | 633,785,529.76 | 53.25 | / | / | 65,361,037.9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418,610,225.18 | 21,000,000.00 | 5,397,610,225.18 | 5,132,096,866.96 | 21,000,000.00 | 5,111,096,866.96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12,980,436.64 | 412,980,436.64 | 410,971,361.73 | 410,971,361.73 | ||
合计 | 5,831,590,661.82 | 21,000,000.00 | 5,810,590,661.82 | 5,543,068,228.69 | 21,000,000.00 | 5,522,068,228.6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永强公司 | 36,545,938.94 | 36,545,938.94 | ||||
伟明环保集团 | 7,489,451.89 | 7,489,451.89 | ||||
昆山公司 | 78,672,721.72 | 78,672,721.72 | ||||
临海公司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伟明装备集团 | 49,987,407.87 | 49,987,407.87 | ||||
温州公司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瑞安公司 | 144,000,000.00 | 144,000,000.00 | ||||
秦皇岛公司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21,000,000.00 | |||
永康公司 | 133,000,000.00 | 18,475,230.29 | 151,475,230.29 | |||
玉环公司 | 118,000,000.00 | 118,000,000.00 | ||||
嘉善公司 | 79,400,000.00 | 79,400,000.00 | ||||
龙湾公司 | 88,200,000.00 | 88,200,000.00 | ||||
苍南公司 | 122,570,450.27 | 122,570,450.27 | ||||
武义公司 | 119,943,589.00 | 119,943,589.00 | ||||
温州餐厨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界首公司 | 63,000,000.00 | 63,000,000.00 | ||||
万年公司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海滨公司 | 111,912,135.00 | 111,912,135.00 | ||||
樟树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玉环嘉伟 | 49,500,000.00 | 49,500,000.00 | ||||
嘉伟新能源集团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玉苍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中环智慧 | 15,200,000.00 | 15,200,000.00 | ||||
紫金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奉新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婺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双鸭山公司 | 106,491,426.33 | 106,491,426.33 | ||||
东阳公司 | 202,523,630.69 | 202,523,630.69 | ||||
龙泉公司 | 60,920,000.00 | 60,920,000.00 | ||||
文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永丰公司 | 169,130,207.08 | 169,130,207.08 | ||||
闽清公司 | 42,957,986.00 | 42,957,986.00 | ||||
上海伟明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蛟河公司 | 104,213,061.39 | 104,213,061.39 | ||||
嘉环卫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安福公司 | 84,000,000.00 | 84,000,000.00 | ||||
玉环科技 | 26,283,690.00 | 26,283,690.00 | ||||
温州中智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嘉禾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宁晋嘉伟公司 | 50,400,000.00 | 50,400,000.00 | ||||
蒙阴公司 | 78,000,000.00 | 78,000,000.00 | ||||
澄江公司 | 43,560,000.00 | 43,560,000.00 |
温州环卫公司 | 49,780,000.00 | 49,780,000.00 | ||||
磐安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安远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平阳餐厨公司 | 33,700,000.00 | 33,700,000.00 | ||||
伟明建设 | 10,665,049.03 | 10,665,049.03 | ||||
宁都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东阳餐厨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罗甸公司 | 85,650,134.24 | 85,650,134.24 | ||||
卢龙公司 | 80,432,564.00 | 80,432,564.00 | ||||
福建华立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武平公司 | 67,322,168.58 | 67,322,168.58 | ||||
昌黎公司 | 160,259,885.53 | 1,665,593.13 | 161,925,478.66 | |||
国源环保 | 405,531,000.00 | 405,531,000.00 | ||||
子公司股份支付 | 59,674,783.38 | 59,674,783.38 | ||||
平泉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象州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陇南公司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枝江公司 | 38,513,568.63 | 12,837,880.00 | 51,351,448.63 | |||
盛运环保 | 650,280,000.00 | 650,280,000.00 | ||||
永嘉污水 | 36,628,308.19 | 36,628,308.19 | ||||
昆山再生资源公司 | 108,657,709.20 | 253,534,654.80 | 362,192,364.00 | |||
合计 | 5,132,096,866.96 | 286,513,358.22 | 5,418,610,225.18 | 21,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明科环 | 40,939,062.20 | 1,680,888.34 | 42,619,950.54 | ||||||||
伟明盛青 | 360,132,609.62 | -29,237.49 | 360,103,372.13 | ||||||||
崇义华赣 | 9,899,689.91 | 357,424.06 | 10,257,113.97 | ||||||||
小计 | 410,971,361.73 | 2,009,074.91 | 412,980,436.64 | ||||||||
合计 | 410,971,361.73 | 2,009,074.91 | 412,980,436.64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5,054,663.62 | 15,471,501.18 | 39,657,722.41 | 19,094,048.03 |
其他业务 | 19,953.98 | 19,980.50 | 80,572.57 | |
合计 | 45,074,617.60 | 15,491,481.68 | 39,738,294.98 | 19,094,048.0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环保项目运营 | 18,721,083.96 | 14,221,089.61 |
设备、EPC及服务 | 26,333,579.66 | 1,250,411.57 |
其他 | 19,953.98 | 19,980.50 |
合计 | 45,074,617.60 | 15,491,481.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98,160,000.00 | 502,57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09,074.91 | 764,406.0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78,051.03 | |
理财产品收益 | 306,849.32 | |
合计 | 600,169,074.91 | 503,919,306.4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43,375.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774,885.01 | 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 及收到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317,562.51 | 理财产品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7,283,780.7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4,700.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035,051.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149,484.98 | |
合计 | 70,990,366.6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19 | 0.84 | 0.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58 | 0.80 | 0.7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项光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