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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国脉:关于收到股东《撤回前期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3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撤回前期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保证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使公司具有平稳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经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六名股东与海南吉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地优”)充分沟通,股东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决定撤回《关于解除与海南吉地优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以下简称“《解除声明》”),2021年10月2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六人将继续履行并遵守《一致行动协议》。

2、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锦、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

3、本次签署《撤回前期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以下简称“《撤回解除声明》”)是为保证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使公司具有平稳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发来的《撤回解除声明》与吉地优出具的《关于<撤回前期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回复》,为保证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使公司具有平稳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经与吉地优充分沟通,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决定撤回《解除声明》,2021年10月2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六人将继续履行并遵守《一致行动协议》。

一、相关事实情况

2021年10月29日,公司股东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六名一致行动人与吉地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及王锦,有效期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057)。2022年3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发来的《解除声明》,将解除2021年10月29日与吉地优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与之类似涉及到表决权的一切协议。吉地优针对《解除声明》回复表示不认可,前一致行动人协议继续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关于解除与海南吉地优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16)。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发来的《撤回解除声明》与吉地优出具的《关于<撤回前期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回复》,为保证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使公司具有平稳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经与吉地优充分沟通,六人决定撤回《解除声明》,2021年10月2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六人将继续履行并遵守《一致行动协议》。

二、《撤回解除声明》的主要内容

该声明中,公司股东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六名一致行动人一致表示:

“为保证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使公司具有平稳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经与吉地优充分沟通,决定撤回《解除声明》并签署《撤回解除声明》,2021年10月2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

三、吉地优对《撤回解除声明》的回复意见

吉地优出具的《关于<撤回前期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回复》表示:

为了致力于上市公司平稳发展,吉地优已经与股东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撤回解除声明》内容是大家的共同意愿。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管理层高管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现有业务稳步开展,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正常推进。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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