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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