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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会议日程 ...... 1

会议须知 ...... 2

会议议案 ...... 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下午15时00分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会议流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1、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与表决

1、推选现场会议的监票人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3、计票、监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四、宣布全部会议表决结果

五、通过大会决议

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六、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自然人股东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不得大声喧哗;谢绝在会议现场个人录音、录像及摄影,维护每位参会人员权益。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及一名出席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议案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魏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魏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魏江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彭琳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琳明,男,1963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光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上海贝曼元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5月起至2023年4月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上海轱辘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截止目前,彭琳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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