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35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2,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0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9月17日(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2月13日,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92号文《关于核准杭州海兴
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624,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7,846,740.11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7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975741_K01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六个项目的实施,截至2019年9月30日,“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8,138,049.98元,项目投入进度26.48%,本项目拟新建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50,000平方米,目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 项目建设情况 |
1 | 年新增650万只智能仪表和通讯终端项目 | 40,400万元人民币 | 已结项 |
2 | 智能电网设备及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 | 40,300万元人民币 | 已结项 |
3 | 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 | 11,450万元人民币 | 已结项 |
4 | 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 | 4,150万美元 | 已结项 |
5 | 分布式能源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 28,500万元人民币 | 已结项 |
6 | 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 63,500万元人民币 | 在建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0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2,500 | 1.48%-3.75% | 83.93-212.67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 (万元)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自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9月17日(92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无 | 1.48%-3.75% | 83.93-212.67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建立理财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履行评审程序,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产品类型、金融机构资质、流动性等进行了评估,选择风险可控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方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内审机构对委托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
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0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产品编码 | C206U01Q6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收益计算天数 | 收益计算天数92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
购买金额 | 人民币22,500万元 |
扣款日 | 2020年6月17日 |
收益起计日 | 2020年6月17日 |
到期日 | 2020年9月17日 |
清算交收原则 | 本产品为保障本金,购买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产品最终清算的购买者可得收益为准。 |
清算期 | 到期日(产品实际终止日)至资金返还购买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
交易杠杆倍数 | 无 |
流动性风险 | 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购买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 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购买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
产品管理方、收 益计算方 | 中信银行 |
联系标的 | 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
联系标的定义 | 美元3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据参考路透终端“LIBOR01”页面 |
产品结构要素信息 | 期末价格: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年09月15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正至前一个工作日 |
基础利率 | 1.48% |
收益区间 | 1.48%-3.75% |
计息基础天数 | 365天 |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 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且大于或等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25%;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 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 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75%;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48%。 上述测算收益依据收益区间假定,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 无 |
费用 | 1、本产品无认购费。 2、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评审的程序,购买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等条件;
2、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购买、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
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6,659,602,868.83 | 6,785,839,638.17 |
负债总额 | 1,395,390,530.67 | 1,552,294,755.15 |
资产净额 | 5,264,212,338.16 | 5,233,544,883.02 |
经营性现金流 | -40,557,799.59 | 494,285,211.01 |
货币资金 | 2,999,796,472.85 | 2,423,101,309.39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22,5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7.5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年度报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相对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19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及实际资金使用情况,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4,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手段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30,000 | 30,000 | 631.03 | |
2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29,000 | 29,000 | 575.23 | |
3 | 银行结构性产品 | 24,000 | 24,000 | 253.00 | |
4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24,100 | 24,100 | 234.33 | |
5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23,200 | 23,200 | 470.36 | |
6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27,000 | 27,000 | ||
7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22,500 | 22,500 | ||
合计 | 179,800 | 130,300 | 2,163.95 | 49,5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54,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0.31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4.32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49,5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4,500 | ||||
总理财额度 | 54,000 |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