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二零二六年五月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议案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7
议案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8
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9
议案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
议案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2
议案8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3
议案9关于收购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6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文件,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不得大声喧哗;谢绝在会议现场个人录音、录像及摄影,维护每位参会人员权益。
八、本次会议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九、本次股东会的计票、监票工作由两名股东代表和律师代表负责。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会议流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1、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收购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与表决
、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计票、监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四、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五、通过会议决议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六、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率领经营班子与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2026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回顾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全球能源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带来的市场机会,持续推进全球化布局和本地化运营。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7.6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亿元。受国内招标数量和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变化以及公司持续加大人员和研发投入等因素影响,利润阶段性承压,但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推动如下工作:
(一)智能配用电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智能配用电业务总体保持稳定。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招标中继续保持较强竞争力,并实现蒙西电网等新区域市场突破。海外市场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本地化运营,在拉美、中东、非洲等市场实现项目交付和产品突破,智能计量、收费管理(M2C)及配电类解决方案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智慧水务业务报告期内,智慧水务业务增长较快。公司在巴西、南非等市场推进本地化制造和交付,智能水表及相关解决方案实现批量交付;同时,公司依托相关业务平台拓展水处理相关业务。
(三)数字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数字能源相关业务保持较快发展,业务重点聚焦于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型销售及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建设。公司依托海外市场渠道和客户基础,在欧洲、拉美、非洲等市场推进储能、光储充一体化及微电网等相关项目落地,并持续积累项目经验和交付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中压并网场景,持续提升系统方案设计、设备集成和项目交付能力,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加强智慧能源系统相关能力建设,推动在能源管理、中压并网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应用等方向的能力积累。
(四)研发投入与管理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人才、研发和产能等方面投入,推进核心产品技术迭代和组织能力建设。相关投入短期内对费用形成一定影响,但为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2025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所有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 序号 | 会议编号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5年01月0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5年02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 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5年04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5年04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5年05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 6 | 第五届董事会第 | 2025年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 |
| 五次会议 | 08月15日 |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5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5年11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 序号 | 会议编号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 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01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
| 案》 | |||
| 2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5年05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11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次会议,具体如下:
| 序号 | 会议编号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 1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2025年2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小青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 2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2025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3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 2025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 2025年8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 2025年10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6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 2025年12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具体如下:
| 序号 | 会议编号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 1 | 第五届董事会 | 2025年 |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4月18日 | 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2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2025年10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3、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如下:
| 序号 | 会议编号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 1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2025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战略的议案》 |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次会议,具体如下:
| 序号 | 会议编号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 1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2025年2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并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相关背景资料进行沟通。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董事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遵循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6年度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顺应全球能源体系向数字化、低碳化、分布式和智能化发展的趋势,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能源基础设施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依托公司在智能计量、智能配用电、通信连接、系统集成及海外本地化运营方面的长期积累,持续推动由产品供应向“产品、解决方案与服务”协同发展升级,致力于提升公司在全球能源电力基础设施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坚持“巩固基础业务、培育新增量、强化平台能力、提升全球运营效率”的总体发展思路,重点推进以下战略方向:
、巩固智能计量基础优势,夯实现有业务基本盘
公司将继续巩固在智能计量领域形成的技术、产品、客户和市场基础,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交付能力和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公司在重点国别、重点客户和重点场景中的市场地位。公司将围绕客户需求变化和行业技术演进,不断推动计量产品与系统平台的升级迭代,提升基础业务经营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
2、做强配用电解决方案业务,提升系统化竞争能力
围绕电力基础设施升级、配网智能化改造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带来的市场机会,公司将持续完善配用电产品布局和解决方案能力,推动业务由单一设备供给向系统集成和场景化解决方案延伸。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面向配网场景的一体化产品协同、项目交付和技术支持能力,提升公司在重点市场的综合方案竞争力,推动配用电业务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积极拓展数字能源及微电网相关业务,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公司将把握全球分布式能源、储能和微电网发展的市场机遇,围绕工商业、园区及离网/弱网等应用场景,稳步提升新能源相关产品销售、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能力,推动新能源业务与公司现有配用电业务协同发展。公司将重点加强与现有产业能力相衔接的系统方案建设,逐步提升面向源网荷储协同场景的技术整合与项目实施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4、围绕产业协同与场景延伸,稳步拓展相关业务边界
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客户需求、技术演进和资源协同情况,稳步推进与现有能力相关的业务拓展,重点关注电、水、气相关产品协同、线损治理、水处理等解决方案型业务方向。公司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建设和风险可控为前提,推动相关业务有序布局,拓宽公司未来发展空间。
5、顺应供应链区域化趋势,提升全球化经营韧性
面对国际产业链和供应链重构趋势,公司将继续发挥海外布局和本地化经营优势,持续优化制造、供应链、交付与服务体系,增强对重点市场的快速响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公司将加强总部与海外基地之间的协同,推动全球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化经营的韧性、效率和综合成本竞争力。
、持续加强平台能力建设,提升战略落地水平
公司将围绕长期发展需要,持续完善营销平台、供应链平台、技术平台和数字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协同、运营管控和全球资源整合能力。公司认为,未来竞争不仅体现在产品和市场层面,也体现在组织能力、系统能力和运营效率层面。公司将持续推进解决方案能力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和数字化能力建设,为战略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数字化与人工智能应用,赋能经营管理升级
公司将持续推进数字化营销、数字化运营和人工智能技术在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应用,推动研发、营销、供应链、交付和服务等关键流程持续优化,提升运营效率、风险识别能力和管理决策水平。公司将把数字化与智能化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公司未来竞争力的重要基础,推动企业经营向更高效率、更强协同和更优质量发展。
8、坚持审慎投入原则,推进新业务、新产品和新项目布局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中长期战略方向,公司将坚持内生发展与外部合作相结合,在风险可控、资源匹配和审慎论证的前提下,推进新业务培育、新产品开发和新项目布局。对于符合公司战略方向、能够形成产业协同或能力补强的合作与投资机会,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技术成熟度、实施条件及投资回报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稳妥推进。
9、客观认识机遇与挑战,推动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公司面临的主要发展机遇在于全球能源结构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电
力基础设施升级及分布式能源发展持续推进,为智能计量、配用电解决方案、数字能源系统集成及相关延伸业务带来新的市场空间。同时,公司也面临国际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迭代加快、供应链波动以及新业务培育存在不确定性等挑战。对此,公司将坚持长期主义,统筹发展速度、经营质量和风险控制,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经营计划2026年,公司将围绕“增长与提质”开展经营工作,重点包括:
、智能配用电业务巩固公用事业客户基本盘,积极拓展国内外工商业、数据中心等网外市场,提升解决方案能力和区域经营质量。
2、智慧水务业务深化重点市场本地运营和批量交付,推动优势模式复制,并稳步拓展水处理相关业务。
3、新能源业务继续围绕海外市场拓展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建设推进。公司将依托既有海外渠道和客户基础,推动储能、光储充一体化及微电网等业务在重点市场的项目落地;同时,围绕中压并网场景和智慧能源系统方向,持续加强系统方案设计、项目交付以及相关技术应用能力建设。
4、区域经营与能力建设坚持“一区一策”,提升重点市场的本地化经营、交付和盈利能力;同时持续加强研发、供应链、组织和数字化能力建设,为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撑。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夯实规范治理基础,严格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董事会将紧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业务拓展、技术创新、风险管控及全球化运营等各项工作,持续筑牢核心竞争优势,稳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张文亮、彭琳明、胡国柳、魏美钟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独立董事就2025年的工作编写了述职报告。
附: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文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琳明)》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国柳)》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美钟-已
离任)》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文亮)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张文亮,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曾任国家电网公司人事与董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国家电网计量中心主任,电力部(水电部、能源部、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所长,国家高电压计量站站长,中央企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中国能源研究会醇基新能源专委会首席专家,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电缆及连接件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电力行业供用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带电作业与智能运检专委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会士,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会士。自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21年10月至今,任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1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审议事项,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出席董事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 张文亮 | 6 | 6 | 1 | 1 |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所有审议事项均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明确意见并投赞成票,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作用。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谨慎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切实履行相关监督与咨询职责。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关注其年度审计计划与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并就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出建议,以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体系的不断完善。同时,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持续跟踪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展,致力于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结论的客观性与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基于专业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为深入了解公司实际运营状况,本人进行了多次现场工作,包括多次实地考察公司北京办事处、积极参与行业技术交流等活动。通过现场走访、与管理层及业务骨干的深入交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战略落地、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及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并结合行业趋势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线上会议、微信等多种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传递行业前沿资讯并深入研讨公司业务发展策略,确保履职的充分与高效。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行的预测,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
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小青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聘任该候选人有利于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与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守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监督与咨询职能,致力于维护公司规范运作与整体利益。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责,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及科技创新等领域,深化对公司和行业的理解,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不断提升履职效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为公司的长期稳健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文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琳明)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本人彭琳明,男,1963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光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上海贝曼元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5月起至2023年4月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上海咕噜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本人自2023年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审议事项,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2、出席董事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 彭琳明 | 2 | 2 | 1 | 1 |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谨慎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基于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必要且有效的沟通。本人通过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
查阅相关报告等方式,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旨在从公司治理与风险防范的角度,理解并监督关键业务流程的规范性,以促进公司运营效率与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在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过程中,本人主要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安排、关键发现及最终审计结论,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发挥决策支持作用。为全面掌握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行业市场动态,本人开展多次现场调研工作:赴公司总部及生产基地实地考察,走访了解重点项目进展,拜访相关客户以深化对业务模式与市场需求的理解,并与管理层及业务骨干座谈交流。通过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市场拓展、客户反馈及重点项目执行情况,结合自身在企业管理与市场运营方面的专业经验,为公司战略落地、业务创新及营销体系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元化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分享行业前沿动态,深度参与业务发展研讨,持续为公司经营管理与战略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全面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行的预测,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小青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聘任该候选人有利于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水平符合行业发展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并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持续关注经营动态,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通过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琳明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国柳)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本人胡国柳,男,1968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管理学院院长、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会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2020年1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本人自201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2025年
月起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审议事项,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2、出席董事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
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 胡国柳 | 6 | 6 | 2 | 2 |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谨慎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与监督。本人积极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与报告,重点关注其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关键业务流程审计及风险排查的发现与建议,并从会计控制与风险管理角度提供专业意见,推动内审效能提升。针对年度财务审计,本人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的识别与应对、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等进行了多轮深入的事前沟通与事中讨论。本人及时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报告相关事项,确保会计师的独立性不受影响,审计证据充分适当,以最终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公允、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及出席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现场工作职责。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从会计与财务专业角度发表独立审慎的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为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运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财务状况,本人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及业务一线员工进行了多轮深度交流,重点关切公司战略执行中的财务影响、重大投资的效益、潜在经营与财务风险,以及会计政策的实际应用情况。本人通过现场沟通,就完善财务内控体系、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向公司提出了若干专业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行的预测,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小青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聘任该候选人有利于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水平符合行业发展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财务、会计及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深度融入履职过程,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重大交易的合规性与商业合理性,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提出了专业意见与建议,致力于维护公司财务报告的诚信基础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依托自身专业背景,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会计审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及其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在财务治理、风险防范及价值创造方面的监督与建议职能,深化与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及外审机构的协同,推动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与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持。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国柳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美钟—已离任)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2018年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已满
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于2025年
月23日公司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实际任职时间不足
个月,履职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恪守诚信、勤勉、独立履职原则。现就2025年度在任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本人魏美钟,男,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欧格登亚太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网新超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月至2020年4月担任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6年5月起至2022年5月任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起至2021年8月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2025年9月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杭州每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6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程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相关会议,其中包括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列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确保依法依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与监督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也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托资深财务专业背景,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重点关注财务核算、内控执行、审计程序等关键事项,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监督公司运营管理。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与财务系统建设专业优势,对公司财务规范、资金管理、内控流程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针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提供专业财务指导,保障相关决策合规、审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任职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勤勉义务。任期虽短,本人始终恪尽职守,圆满完成独立董事各项工作。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同仁在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支持与配合!祝愿公司行稳致远、基业长青,经营业绩持续向好,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美钟
议案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9,096,299.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14,417,412.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截至2025年
月
日,以公司总股本486,264,1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4,917,180股后的481,346,99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5,077,592.0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3,650,988.4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18,728,580.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1.15%;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30,005,345.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15,082,937.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6.9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917,180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2)。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需要为公司进行年报、内部控制等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聘任期为一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2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60万元,合计人民币
万元,系安永华明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4)。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保障公司战略落地,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新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标准为15万元/年,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根据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综合评估确定。公司依据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开展月度、年度考核,并遵循审慎原则结算发放,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结算支付,并根据实际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多退少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激励方案。
四、其他说明
、上述发放的薪酬和津贴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照其实际任期及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并发放;
3、此次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4、本方案未尽事宜,将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7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信托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私募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资金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8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00万元。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 海兴电力 | HexingElectricalSA(PTY)Ltd | 间接100% | 82.54% | 0 | 8,000 | 1.08% |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 海兴电力 | ELETRAINDUSTRIAECOMERCIODEMEDIDO | 间接100% | 79.09% | 0 | 10,000 | 1.36% | 否 | 否 | |
| RESELETRICOSLTDA | |||||||||
| 海兴电力 | HEXINGTECHNOLOGIESEUROPES.R.L. | 间接100% | 84.71% | 0 | 2,000 | 0.27% | 否 | 否 |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 海兴电力 | 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 | 直接100% | 41.14% | 5,000 | 5000 | 0.68% |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 海兴电力 | 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 直接100% | 51.00% | 0 | 5,000 | 0.68% | 否 | 否 | |
| 海兴电力 | PTHexingTechnology | 间接100% | 42.31% | 4,920.16 | 10,000 | 1.36% | 否 | 否 | |
| 海兴电力 | 其他控股子公司 | 100% | — | 0 | 10,000 | 1.36% | 否 | 否 | |
注: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2、在上述授信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对外担保额度。
3、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承兑、票据、外汇、开具保函、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
月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关于收购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深度整合资源、强化核心业务协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收购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泽联”或“标的公司”)
80.952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泽联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收购周良璋、宁波积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积睿”)、丽水聚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聚得”)、李小青及周君鹤合计持有的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80.952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604,714,428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泽联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要素
| 交易事项 | ?购买□置换□其他,具体为: |
| 交易标的类型 | ?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
| 交易标的名称 | 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80.9524%股权 |
|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 □是?否 |
|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 ?是□否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人民币60,471.4428万元□尚未确定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银行贷款□其他: |
| 支付安排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
| 第一期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总额的55%,自《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总额的15%,自合格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宁波泽联2026年度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总额的15%,自合格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宁波泽联2027年度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期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总额的15%,自合格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宁波泽联2028年度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
|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 ?是□否 |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 序号 | 交易卖方名称 |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
| 1 | 周良璋 | 52.8571% | 394,842,950.05 |
| 2 | 宁波积睿 | 9.5238% | 71,142,873.88 |
| 3 | 丽水聚得 | 9.0477% | 67,585,730.19 |
| 4 | 李小青 | 4.7619% | 35,571,436.94 |
| 5 | 周君鹤 | 4.7619% | 35,571,436.94 |
| 合计 | 80.9524% | 604,714,428.00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 法人/组织名称 | 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1MA2AHKL94A |
|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是?否 |
|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是□否 |
| 交易方式 |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
| 成立日期 | 2018年3月19日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耸翠路1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耸翠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良璋 |
| 注册资本 | 10,5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水表、热能表、燃气表)及其零配件、通信终端产品、智能锁、智能烟感设备、电气消防产品的研发、制造、服务;系统集成及云服务;能效传感器的研发、制造;系统软件技术开发服务;净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水利水电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与安装;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2、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周良璋 | 5,550 | 52.8571 |
| 2 | 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19.0476 |
| 3 | 宁波积睿 | 1,000 | 9.5238 |
| 4 | 丽水聚得 | 950 | 9.0477 |
| 5 | 李小青 | 500 | 4.7619 |
| 6 | 周君鹤 | 500 | 4.7619 |
| 合计 | 10,500 | 100.0000 | |
(2)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海兴电力 | 8,500 | 80.9524 |
| 2 | 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19.0476 |
| 合计 | 10,500 | 100.0000 | |
3、交易标的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397,414,076.40元 | 333,963,357.59元 |
| 净资产 | 228,196,418.68元 | 190,848,004.18元 |
| 营业收入 | 81,133,217.89元 | 243,840,045.82元 |
| 净利润 | 25,648,414.50元 | 84,206,716.76元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5,638,985.84元 | 83,579,893.58元 |
注:标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汇会审[2026]6499号”《审计报告》,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交易价格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6]第0370号),以2025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收益法为评估方法,宁波泽联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79,100万元,对应80.9524%股权价格为640,333,484元。经交易各方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并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604,714,428元。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四、业绩承诺与保障安排
业绩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2026年度业绩承诺:标的公司2026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025年度净利润的120%;
(2)2027年度业绩承诺:标的公司2026年度及2027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025年度净利润的240%;
(
)2028年度业绩承诺:标的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025年度净利润的360%。
补偿机制: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90%,乙方需按约定进行现金补偿。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宁波泽联股权,系公司立足长远战略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资产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宁波泽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可直接扩大资产规模、增厚经营业绩,提升整体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整合宁波泽联在智能水表、智慧水务系统领域的产品与技术资源,完善“电力+水务”全球化公用事业计量平台布局,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技术壁垒与综合竞争力。此外,借助公司全球营销网络、资质认证及本地化交付体系,可加速宁波泽联业务拓展,实现协同发展,为公司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
月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收购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