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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贵人涉及仲裁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1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仲裁所涉及的金额2837.13万元,为工商银行贷款本金2800万元、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合计37.13万元(计至2020年6月20日)以及仲裁费、保全费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由于流动性紧张,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在2020年6月21日按时支付各家银行贷款利息,公司在各家银行的贷款本金合计14.10亿元全部逾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2020-042号)。近期,公司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送达的《XA20200755号仲裁案仲裁通知书》(厦仲文字XA20200755-2号)、《仲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由于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借款利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厦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项仲裁申请。

二、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法定代表人:许志钦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崇德路273号第一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天福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沟西工业区第二至第四被申请人分别为:贵人鸟投资有限公司、林天福、林锦治

(1)仲裁请求

1、裁令第一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偿还结欠借款2800万元及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罚息和复利(利息、罚息及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

2、裁令第一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拍卖抵押物,其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花厅口村(房产证号:晋房权证陈埭字第005270号、土地证号:晋国用(2011)第00732号、不动产登记号: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8597号)申请人对抵押物的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3、裁令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对上述债务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4、裁令本案的相关仲裁费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上述案件事实与理由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020年3月向申请人办理流动资金借款870万元、1930万元,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8月和2021年3月,第一被申请人提供抵押担保,第二被申请人提供保证担保,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020年6月21日,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借款利息,上述借款提前到期,并发生违约。截止至2020年7月8日,被申请人共积欠申请人贷款本息合计2837.13万元,其中本金2800万元,利息37.13元(计至2020年6月20日)。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上述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短期内,公司偿还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在较大困难。目前,公司正配合相关各方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和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如若债务未能取得和解,公司未来仍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仲裁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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