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2020年4月17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末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19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28.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19年度,针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拟计提坏账准备137.3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19年度,针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原则,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1.09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328.39万元,计入2019年度损益,影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243.68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243.68万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做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