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9-097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股东:(1)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90,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2)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3)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麟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4)沈晓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90,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股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10月15日,上述股东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49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5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收到上述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5,190,739 | 3.48% | IPO前取得:5,190,739股 |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2,950,000 | 1.98% | IPO前取得:2,950,000股 |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450,000 | 0.30% | IPO前取得:450,000股 |
沈晓雷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000,084 | 0.67% | IPO前取得:1,000,084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 一 组 |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90,739 | 3.48% |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50,000 | 1.98% |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 |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50,000 | 0.30% |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 |
沈晓雷 | 1,000,084 | 0.67% |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 |
合计 | 9,590,823 | 6.43%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90,040 | 0.7282% | 2019/6/21 ~2019/10/15 | 集中竞价交易 | 18.64 -23.67 | 23,323,457.60 | 4,100,699 | 2.7396% |
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按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总数14,968.20万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周转安排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2019/6/21 ~2019/10/15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2,950,000 | 1.9708% |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0,000 | 0.1069% | 2019/6/21 ~2019/10/15 | 集中竞价交易 | 18.64 -23.67 | 3,566,320.00 | 290,000 | 0.1937% |
沈晓雷 | 240,000 | 0.1603% | 2019/6/21 ~2019/10/15 | 集中竞价交易 | 18.64 -23.67 | 5,068,380.00 | 760,084 | 0.507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