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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国际: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1]21000100225号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国际”)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嘉诚国际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嘉诚国际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实地观察、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对所取得的材料做出了必要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嘉诚国际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嘉诚国际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嘉诚国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用,不作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嘉诚国际申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规定,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现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4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3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438,046.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953,953.20元。

截至2017年8月2日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入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G1700220022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司上市后的融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2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自然人段容文、黄艳婷、黄平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60,576.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2.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99,978.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38,618.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061,360.20元。

截至2021年8月23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入账,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0100202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三)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和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嘉诚国际港(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公司与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9月7日,公司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广州东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广州东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45,112,884.37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余额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备注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3602004429200827829--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15000089237415--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余额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备注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广州东涌支行683469029877--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建行广州南沙东涌支行44050153140600000364--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行广州南沙东涌支行44050153140600000357--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民生银行广州支行630364970--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391030100100196506--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82280078801800000390--IPO募集资金,已销户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广州东涌支行65617477879845,093,658.1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广州东涌支行63147477494619,226.25-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合计45,112,884.3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嘉诚国际港(二期)”的实际投资额为62,610.76万元,承诺投资额为59,895.4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高于承诺投资额2,715.37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所致。

(三)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17年8月10日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7]G17002200235号”鉴证报告予以鉴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98.83万元,其中嘉诚国际港(二期)项目674.26万元、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及应用项目224.57万元。截至2017年9月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3日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专字[2021]21000100215号”鉴证报告予以鉴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642.16万元,其中嘉诚国际港(二期)项目8,400.00万元、汽车零部件智慧物流中心项目242.16万元。截至2021年9月26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8亿元(含3.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决议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6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八)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及应用

本项目将构建适用于天运南沙多功能物流中心一体化运作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平台,主要包括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和创新型物流运作应用平台。将以天运南沙多功能物流中心为依托,从事国际物流业务,实现创新型全程供应链管理,提供物流一体化的可持续性综合服务体系功能,提高物流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基于物联网技术面向制造业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结论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9 月 30日
编制单位: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655,015,313.4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8,529,203.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38,529,203.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17年45,008,490.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18年151,235,307.42
2019年290,626,032.68
2020年65,237,817.19
2021年1-9月86,421,555.76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投产日期(或截至日项目完工程度)
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4)
1、嘉诚国际港(二期)(注2)1、嘉诚国际港(二期)514,953,954.00514,953,953.20514,953,953.20514,953,954.00514,953,953.20542,107,647.5927,153,694.392021年12月31日
1、嘉诚国际港(二期)(注3)1、嘉诚国际港(二期)84,000,000.0084,000,000.0084,000,000.0084,000,000.0084,000,000.0084,000,000.00-2021年12月31日
2、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及应用2、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及应用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2019年12月
3、汽车零部件智慧物流中心3、汽车零部件智慧物流中心46,061,360.2046,061,360.202,421,555.7646,061,360.2046,061,360.202,421,555.76-2022年上半年
合计655,015,314.20655,015,313.40611,375,508.96655,015,314.20655,015,313.40638,529,203.3527,153,694.39

注1:实际投资金额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2:该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注3:该项目为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注4: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之“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9月
1嘉诚国际港(二期)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增加营业收入72,777.27万元,年均增加利润为19,204.61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8.52%(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7.46年(含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项目正在建设中,不适用
2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及应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5)
3汽车零部件智慧物流中心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增加营业收入13,950.00万元,年均增加利润为3,050.5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9.60%(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4.42年(含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项目正在建设中,不适用
合计

注5: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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