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变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的项目与金额产生影响如下: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8年追溯调整影响金额 |
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财会(2019)6号)变更 | 应收账款 | 547,086,326.55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47,086,326.55 | |
应付账款 | 142,073,400.77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42,073,400.77 |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1,448,956.35 | |
减:资产减值损失 | -1,448,95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