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3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股份总数比例% |
1 |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 348,214,286 | 46.17 |
2 | 马秀慧 | 141,142,856 | 18.71 |
3 | 王耀海 | 136,614,994 | 18.11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973,795 | 2.65 |
5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7,599,927 | 1.01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69,600 | 0.29 |
7 | 绍兴世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054,379 | 0.27 |
8 | 吕碧文 | 1,458,000 | 0.19 |
9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4,013 | 0.12 |
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73,506 | 0.12 |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 |
1 |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348,214,286 | 46.20 | ||
2 | 马秀慧 | 141,142,856 | 18.73 |
3 | 王耀海 | 136,614,994 | 18.12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973,795 | 2.65 |
5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7,599,927 | 1.01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69,600 | 0.29 |
7 | 绍兴世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054,379 | 0.27 |
8 | 吕碧文 | 1,458,000 | 0.19 |
9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4,013 | 0.12 |
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73,506 | 0.12 |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