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宗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胡震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289,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2)卜春华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3)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64,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254,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2%,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胡震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5,025,2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以上所减持股份,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胡震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37,289,642 | 29.68% | IPO前取得:37,289,642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胡震 | 37,289,642 | 29.68% | 胡震与卜春华为夫妻关系。 |
卜春华 | 1,000,000 | 0.80% | 胡震与卜春华为夫妻关系。 | |
朗维投资 | 6,964,698 | 5.54% | 胡震为朗维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合计 | 45,254,340 | 36.02% | —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胡震 | 不超过:5,025,256股 | 不超过:4%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025,256股 | 2021/9/30~2022/3/30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归还融资款,降低股权质押比例 |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5%,且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3)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
(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胡震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胡震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