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7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秦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四个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人,监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6,400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