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486证券简称:
科沃斯公告编号:2018-017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 示:
●经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9,877.7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 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79号)的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280.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102.5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5月22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5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8XAA20204)。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 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年产4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项目 | 50,000.00 | 33,894.06 |
2 | 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 | 26,908.47 | 26,908.47 |
3 | 国际市场营销项目 | 14,300.00 | 14,300.00 |
合计 | 91,208.47 | 75,102.53 |
三、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信永中和出具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18XAA20225)。截至 2018 年 5 月 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9,877.71万元,需用9,877.7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年产4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项目 | 50,000.00 | 33,894.06 | 3,306.67 |
2 | 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 | 26,908.47 | 26,908.47 | 3,397.16 |
3 | 国际市场营销项目 | 14,300.00 | 14,300.00 | 3,173.88 |
合计 | 91,208.47 | 75,102.53 | 9,877.71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877.71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到位,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说明意见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信永中和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经信永中和审核并出具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18XAA20225),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1)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877.71万元。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严格地履行了审批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877.71万元。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