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1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花莉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000万元对“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百亿片制剂工程项目(一期)”实施主体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2021-08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