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于2021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相关的登记手续,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5,234,971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1,406,130元。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05,234,971股,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805,234,971股,无其他种类。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31,406,130股,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831,406,130股,无其他种类。 |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